關於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有關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教育部關於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教師〔2014〕10號)要求,推進師德建設規範化、制度化,不斷提高我省高校師德建設水平,現就我省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提出如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
  • 文號:魯教師發〔2015〕5號
關於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
魯教師發〔2015〕5號
各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有關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教育部關於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教師〔2014〕10號)要求,推進師德建設規範化、制度化,不斷提高我省高校師德建設水平,現就我省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嚴格師德規範,強化教師立德樹人職責
各高校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做“有理想信 念、有道德情操、有紮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四有”好老師為總目標要求,加強師德建設,強化教師立德樹人責任,建立健全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積極引導廣大 教師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履行立德樹人的神聖使命;不斷提高道德修養,恪守職業道德,把正確的道德觀傳授給學生;樹立終身學 習意識,準確把握教育規律,自覺提升專業素養;增強仁愛意識和責任意識,做學生的良師益友,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高校教師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情操直接影響著青 年學生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養成,決定著人才培養的質量,關係著國家和民族的未來。高校教師要充分認識所承擔的神聖使命,自覺捍衛職業尊嚴,珍惜教師 聲譽,提高師德境界。恪守《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範》,養成師德自律習慣,提高師德踐行能力。高校教師不得有下列情形:損害國家利益,損害學生和學校合 法權益的行為;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有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篡改侵吞他人學術成果、違規使用科研經費以及濫用學術資 源和學術影響;影響正常教育教學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在招生、考試、學生推優、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學生及家長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 憑證等財物;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係;其他違反高校教師職業道德的行為。
二、加強制度建設,構建師德建設機制
各高校要立足學校發展和教師隊伍建設實際,按照 抓當前、管長遠、見實效原則,整體構建師德建設新機制,將師德建設各項要求落實到教師管理各項制度中。堅持統籌設計,堅持管理崗位、教學崗位、後勤服務崗 位全方位推進,形成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濃厚氛圍;堅持從民眾和師生反映最突出、最現實、最強烈的問題入手,科學謀劃,有序推進。
(一)構建入職師德把關機制。建立健全科學規範的教師準入機制,堅決把好入口關。在教師招聘錄用和人才引進中,加強思想政治素質和德行考察。實行師德承諾制度,自覺踐行高校師德規範;把師德作為研究生導師、班主任、輔導員遴選的首要標準。
(二)構建師德教育機制。要將師德教育擺在高校 教師培養首位,貫穿高校教師職業生涯全過程。青年教師入職培訓必須開設師德教育專題。將師德教育作為優秀教師團隊培養,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和學科領軍人 物培育的重要內容。重點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重視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創新教育理念、模式和手段。建立師德建設專家、育人楷模 定期進校宣講制度,把高校師德重大典型、全國教書育人楷模、一線優秀教師等請進課堂,用他們的感人事跡詮釋師德內涵。舉行新教師入職宣誓儀式和老教師榮休 儀式,增強“德高為師,行為世范”的責任感。結合教學科研、社會服務活動開展師德教育,鼓勵廣大高校教師參與調查研究、學習考察、掛職鍛鍊、志願服務等實 踐活動,切實增強師德教育實效。
(三)構建師德宣傳機制。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堅 持師德宣傳制度化、常態化,將師德宣傳作為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系統宣講《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 和國教師法》和教育規劃綱要等法規檔案中有關師德的要求,宣傳普及《高校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把培育良好師德師風作為大學校園文化建設的核心內容,挖掘和 提煉名家名師為人為學為師的大愛師魂,生動展現當代高校教師的精神風貌。充分利用教師節等重大節慶日、紀念日契機,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網站及微博、微 信、微電影等新媒體形式,集中宣傳高校優秀教師的典型事跡,努力營造崇尚師德、爭創師德典型的良好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對於高校師德建設中出現的熱點難點 問題,要及時應對並有效引導。
(四)構建師德考核機制。要結合實際制定師德考 核的具體實施辦法,將師德考核作為高校教師考核的重要內容。師德考核要充分尊重教師主體地位,堅持客觀公正、公平公開原則,採取個人自評、學生測評、同事 互評、單位考評等多種形式進行。考核結果應通知教師本人,考核優秀的應當予以公示表彰,確定考核不合格者應當向教師說明理由,聽取教師本人意見。考核結果 存入教師檔案。師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應評定為不合格,並在教師職務(職稱)評審、崗位聘用、評優獎勵等環節實行一票否決。
(五)構建師德監督機制。建立高校、教師、學 生、家長和社會多方參與的師德監督體系。健全完善學生評教機制。充分發揮教職工代表大會、工會、學術委員會、教授委員會等在師德建設中的作用。建立師德投 訴舉報平台,及時掌握師德信息動態,及時糾正不良傾向和問題。對師德問題做到有訴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復。
(六)構建師德激勵機制。完善師德表彰獎勵制度,將師德表現作為評獎評優的首要條件。在同等條件下,師德表現突出的,在教師職務(職稱)晉升和崗位聘用,研究生導師遴選,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和學科領軍人物選培,各類高層次人才及資深教授、榮譽教授等評選中優先考慮。
(七)構建師德懲處機制。建立健全高校教師違反師德行為的懲處機制。對於違反師德規範的,根據其違規情形,依法依規分別給予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解除聘用契約或者開除。對嚴重違法違紀的要及時移交相關部門。
三、完善師德建設體系,全面提高師德建設整體水平
各高校要完善師德建設體系,實現領導體系、研究體系、發展體系和保障體系的融合創新,全面提高師德建設整體水平。
(一)完善領導體系。高校要建立和完善黨委統一 領導、黨政齊抓共管、院系具體落實、教師自我約束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形成師德建設整體合力。明確師德建設的牽頭部門,成立組織、宣傳、紀檢監察、人 事、教務、科研、工會、教師發展中心、學術委員會等協同配合的師德建設委員會。
(二)完善研究體系。重視研究和探索新時期高校 師德建設的特點和規律,把握特殊性、增強引領性、體現前瞻性。重視發揮有關高校德育研究機構的智庫作用,組織開展師德理論研究和套用研究,傳承弘揚優良師 德,科學研判師德輿情,引領高校師德研究和建設工作。高校要設立師德建設研修基地,建立健全師德建設年度評議、師德狀況調研、師德重大問題報告和師德輿情 快速反應制度,及時研究加強和改進師德建設的政策措施。
(三)完善發展體系。重視教師自律意識與自身修 養的提高。健全教師發展制度,構建完整的職業發展體系,鼓勵支持教師參加培訓研修、開展學術交流合作、社會實踐、社會考察和掛職鍛鍊,激發教師做好職業生 涯規劃,自覺將師德規範轉化為穩定的內在信念和行為品質,積極主動融入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和服務社會的實踐中,提高立德樹人的自覺性。
(四)完善保障體系。高校要設立專項經費,為師 德建設提供有力保障。健全教師權益保障機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高等學校章程,明確並落實教師在高校辦學中的主體地位。完善教師參與治校治學機制,在幹部 選拔任用、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學術評價和各種評優活動中,充分保障教師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創設公平正義、風清氣正的環境條件。充分尊重教 師專業自主權,保障教師依法行使學術權利和學業評定權利。保護教師正當的申辯、申訴權利,依法建立教師權益保護機制,維護教師合法權益。將師德建設作為高 校教育質量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建立和完善師德建設督導評估制度,不斷加大督導檢查力度。
(五)完善責任體系。高校是師德建設的責任主 體,主要負責人是師德建設的第一責任人。要落實院系的組織實施責任,把師德建設的具體任務落實到院系,落實到教研組,體現在教學、科研、學生管理、後勤服 務的各項具體任務中。建立一崗雙責的責任追究制度。對教師嚴重違反師德行為監管不力、拒不處分、拖延處分或推諉隱瞞,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有關部門 要追究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各高校要根據實際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並於2015年10月31日前報省教育廳備案。
本指導意見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
中共山東省委高校工委 山東省教育廳
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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