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關於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是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深入推進教育強省建設,不斷提升教育現代化建設水平,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提出的意見。
意見全文
關於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深入推進教育強省建設,不斷提升教育現代化建設水平,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現就我省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教育優先發展,堅持教育為人民服務、為中國共產黨治國理政服務、為鞏固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服務、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聚焦重點難點問題深化教育綜合改革,系統化推進育人方式、辦學模式、管理體制、保障機制等各項改革,使各級各類教育更加符合教育規律、更加符合人才成長規律、更能促進人的全面發展,著力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為推動高質量發展走在全國前列、建設“強富美高”新江蘇提供人才支撐和智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一是把牢發展方向。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發展道路,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進一步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領導,努力辦好中國特色、世界水平的現代教育。二是遵循科學規律。把握新時代教育發展特徵,繼承弘揚優秀教育傳統,吸收借鑑世界先進辦學治學經驗,倡導適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全面發展、人人皆可成才、終身學習等教育理念。三是突出問題導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針對民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著眼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更加注重豐富辦學資源、建設發展性政策體系、提供貼心的教育服務,不斷提升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四是激發內生活力。尊重基層首創精神,調動市縣和學校改革的主動性、創造性,調動教師在教育改革中的積極性、能動性,調動社會一切積極因素參與教育,並及時將成功經驗上升為制度和政策。
(三)主要目標。到2020年,我省教育基礎性制度體系建立健全,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有利於科學發展的教育體制機制加快形成,民眾關心的教育熱點難點問題進一步緩解,教育供給的單一粗放、教育運行的內向與民眾對教育的多樣化個性化需求、社會參與教育不充分之間的矛盾逐步化解,政府依法巨觀管理、學校依法自主辦學、社會有序參與、各方合力推進的格局更加完善。
二、深化立德樹人體制機制改革
(四)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師生。創新方式方法,深入推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引導師生深刻領會其歷史地位、豐富內涵、科學體系、精神實質、實踐要求,自覺做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的堅定信仰者和忠實實踐者。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強化教育引導、實踐養成、制度保障,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
(五)構建大中小幼一體化德育體系。針對不同年齡段學生,科學設計德育目標、內容、途徑和方法。實施中小學生品格提升工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質量提升工程,健全全員育人、全過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體制機制,將德育有機融入到所有學科、課程、實踐活動中。按照數量足夠、結構合理、素質過硬的要求,建好德育課、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和輔導員、班主任、共青團幹部隊伍。加強目標管理和責任考核,把德育工作成效作為對學校和教師考評的首要指標。
(六)健全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長效機制。完善政府、學校、家庭、社會共同參與減負的機制,督促學校嚴格按照課程標準組織教學,指導開展親職教育,規範校外培訓機構辦學,改進教育評價制度,把學生綜合素質和能力作為評價的基本標準,營造健康的教育生態。採取有效措施,扭轉中小學生視力不良和超重比例增多的狀況。強化體育課和課外鍛鍊,推行中小學生體質健康報告書制度,試行大學生體質健康等級證書制度,推進校園足球普及,建好足球特色學校,每名學生至少掌握兩項運動技能。各地要把學校體育工作列入政府政績考核指標、教育行政部門與學校負責人業績考核評價指標。加快建立課內課外一體化、校內校外相結合的美育機制,將國中畢業生藝術素質測評結果計入中考成績。重視心理健康教育,健全預警防控和危機干預機制,完善學生心理健康服務平台和體系。加強勞動教育、國防教育、法治教育、健康教育,開展學校衛生工作社會化試點。開展實踐教育和職業啟蒙教育,依託職業院校建設中小學生職業體驗中心,建立多種形式的社會實踐、創業實習基地。注重學生語言文字套用能力培養,探索建立中小學生國家通用語言口語水平監測制度。加強和改進學校安全工作,完善學校安全風險防控體系。
(七)改革考試招生制度。嚴格堅持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推進中考制度改革,構建基於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模式。按照國家部署要求,研究制定新一輪高考方案,穩妥推進高考綜合改革,推動教學、考試、招生一體化改革,健全科學育人、科學評價、科學選才的體制機制。完善職業院校“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試制度。推行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選拔機制。
三、深化基礎教育體制機制改革
(八)建立學前教育均衡普惠發展的體制機制。健全“省市統籌、以縣為主、縣鄉共建”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完善集體辦幼稚園體制機制,逐步實行縣級政府屬地化管理。深化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示範區建設。建立學前教育資源預警制度,多渠道增加學前教育資源供給,大力發展公辦幼稚園,積極發展普惠性民辦幼稚園,探索幼稚園服務區制度,切實解決“入園難”問題。持續清理整治無證幼稚園,規範設定管理必要的照護點。全面推進幼稚園課程遊戲化,堅決糾正“國小化”傾向。建立健全學前教育教研員準入機制,配備專業化教研員隊伍。按照國家部署要求,加強各級衛生健康、教育、市場監管、婦聯等部門協同,構建嬰幼兒照護和兒童早期教育服務體系。
(九)完善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機制。深化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市、區)建設。健全與常住人口變化和城鎮化進程相適應的中國小布局建設機制,嚴格規劃剛性實施,確保充足的學位供給。科學劃定學校施教區,保證施教區生源數量與學校招生規模基本適應,有空餘學額時採取公開報名和搖號的方式確定。多措並舉破解擇校問題,著力推動縣域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教師和校長交流輪崗制度化、常態化、公開化,引導骨幹教師和優秀校長向鄉村學校、薄弱學校流動。規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嚴格辦學資質審查,規範培訓範圍和內容,嚴查與學校掛鈎招生、利益輸送以及公辦學校教師到教育培訓機構任教行為。開展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與監測,構建消除大班額長效機制,到2020年全省所有義務教育學校達到省定辦學標準。統籌城鄉教育資源均衡配置,改善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實施鄉村教育提升計畫、國中內涵發展與全面提升計畫,開展農村中國小小班化建設試點。
(十)創新普通高中優質多樣發展機制。改革普通高中管理體制,推動設區市中心城區普通高中由設區市統一舉辦和管理。堅持適度規模辦學和規範辦學,到2020年全省公辦普通高中基本達到省級優質標準。啟動高品質示範高中建設。深化課程改革,實施新修訂的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增強課程的選擇性和適應性,培養學生學科核心素養,建設一批課程基地。完善選課制度和學分管理辦法,建立行政班與教學班並行的管理機制。普遍開展學生髮展指導,鼓勵有條件的普通高中單獨或與職業院校聯合開設職業技術技能選修課程。深化創新人才培養試點,探索拔尖創新後備人才培養途徑。辦好內地西藏班、新疆班。
(十一)改進特殊教育發展機制。堅持政府主導、特教特辦,建立特殊教育機構認定製度、殘疾學生教育診斷安置制度、個別化教育制度和多元化質量評估制度,推動特殊教育與普通教育的融合、學校與醫院和康復機構的合作、教師與專業醫療康復人員的協作。完善特殊教育體系,實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畫,到2020年,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全覆蓋、零拒絕”,殘疾幼兒學前三年入園率、殘疾少年高中階段入學率均達80%。落實特殊教育教師“雙證”(教師資格證、專業培訓考核合格證)準入制度。健全特殊教育經費投入機制,探索教育與康復經費跨部門協同使用,推動相關經費隨學生流動可攜帶。
四、深化職業教育體制機制改革
(十二)推進職業教育融合發展。深化產教融合,構建學校和企業協同育人、職業教育和產業統籌融合發展新格局。鼓勵支持行業企業參與辦學,建立規模以上企業把開展職業教育情況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制度,省級每年認定100家左右“產教融合型企業”。加強用人需求預測和行業用工標準建設,推動專業建設與產業發展需求相適應,促進人才培養供給側和產業需求側結構要素全方位融合。推行現代學徒制和企業新型學徒制,形成德技並修、工學結合的育人機制。健全學生到企業實習實訓制度,規模以上企業按職工總數的2%安排實習崗位接納職業院校學生實習。暢通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教師和企業工程技術人員雙向兼職通道。定期通報表揚優秀工匠、職教名師、職業院校學生,營造尊重勞動、不唯學歷憑能力的良好社會氛圍。
(十三)完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理順職業教育管理體制,教育部門統籌規劃本地區職業教育工作,具體負責職業院校學歷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具體負責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和管理,推動設區市中心城區中等職業學校由設區市統一舉辦和管理。實施中等職業學校領航計畫、高等職業教育創新發展卓越計畫,引導建設一批高水平套用型大學,建立套用型本科院校聯盟。完善技術技能人才成長立交橋,建設上下貫通銜接的課程體系,推進中職、高職、套用型本科教育分段、聯合培養。
五、深化高等教育體制機制改革
(十四)改善高等教育治理。健全國家與省兩級管理為主、省級統籌的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明晰設區市管理許可權。最佳化高等教育布局結構,出台高校分類管理指導意見,探索建立不同類型高校的撥款標準、質量評估、人事管理、監測評價等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協同推進力度,細化高校崗位總量設定、職稱評聘、進人用人、薪酬分配、經費和資產使用以及加強監管最佳化服務的具體辦法。堅持和完善高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發揮黨委領導核心作用,保證校長依法行使職權。健全高校二級院系黨政共同負責制,形成集體領導、黨政分工合作、協調運行的工作機制。
(十五)創新人才培養機制。健全學科專業動態調整機制,加強新工科建設,建立緊密對接產業鏈、創新鏈的學科專業體系,推動高校形成就業與招生計畫、人才培養聯動的機制。改革人才培養模式,實施大類招生、大類培養,推行學分制和彈性學制。完善創新創業“教育-實踐”體系,建立江蘇高校創新創業教育聯盟。健全協同育人機制,組織開展教育界與產業界對話對接活動,建設一批行業企業共建共管的現代產業學院和未來技術學院。深化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更加注重學術型研究生學術素養和創新能力的培養,更加注重套用型研究生職業能力和實踐能力的培養,推動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與職業資格有機銜接,逐步將博士研究生基本學制調整為四年,健全博士研究生分流退出機制。建立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為導向、以學科建設水平和研究生培養質量為參照、向承擔國家或區域重大科研任務高校傾斜的研究生招生計畫分配機制。
(十六)加快科研體制改革。全面落實國家和省關於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創新科研組織模式,改進科研項目立項方式。加大對基礎研究、套用基礎研究的支持力度,擴大省屬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額度。完善科研育人機制,培育一批科研育人示範項目和團隊。推進產學研深度融合,鼓勵有條件的高校向社會開放科技資源,支持高校與地方政府、企業、園區共建研究院和其他科技平台,促進高校科技創新成果主動對接實體經濟。改革高校科技成果處置、使用和收益分配製度,完善中介服務體系,扶持高校師生創辦科技型企業。擴大高校科研工作自主權,支持高校自主設立科研崗位和學術特區。健全科研考核評價機制,形成有利於高水平人才成長、高質量成果產出、科技成果快速轉移轉化的考核評價和競爭激勵機制。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的決策部署,加強高水平智庫建設,創建一批示範性馬克思主義學院。
(十七)支持“雙一流”和高水平大學建設。建立部省共建“雙一流”建設高校的機制,探索省市共建高水平大學。凡屬簡政放權、先行先試的改革試點,“雙一流”和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可以“一事一報”“一校一策”方式向省有關部門申報實施。優先支持“雙一流”和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增設博士、碩士學位點,傾斜安排研究生招生計畫特別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計畫。完善高水平大學建設績效評價標準,動態調整支持力度。發揮“雙一流”建設學科引領作用,建立一批高校學科聯盟。
六、深化繼續教育和民辦教育體制機制改革
(十八)健全終身學習制度體系。加大政策扶持和政府購買服務力度,鼓勵各級各類學校、社區教育機構、行業企業和各類培訓機構開展繼續教育,重點辦好開放大學。積極開發和整合終身學習資源,建好“江蘇學習線上”等數位化學習平台。構建多樣化的老年教育機制,動員更多的學校教育資源參與老年教育。完善學習激勵機制,建好終身教育學分銀行,促進各類學習成果互認銜接。推動學習型城市和學習型組織建設,加快建設學習型社會。
(十九)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實行非營利性和營利性民辦學校分類管理,引導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民辦學校。保障民辦學校享有與公辦學校平等法律地位,健全財政、土地、登記等方面支持民辦學校發展的政策,落實國家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放開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和非營利性民辦學校非學歷教育(除幼稚園外)收費,在試點基礎上有序放開部分學段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學歷教育收費。鼓勵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相互購買管理服務、教學資源、科研成果等。完善民辦學校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審計監督制度,健全信用評價、質量認證和評估制度,建立多部門聯合執法機制,規範民辦學校辦學行為。
七、深化教育支撐保障體制機制改革
(二十)創新教師管理制度。健全師德建設長效機制,推行師德考核負面清單,實行“一票否決”制度。實施教師教育創新行動計畫,建設一批高水平教師教育基地,支持符合條件的師範院校申報博士、碩士授予單位和教育博士、教育碩士授權點,適時提高師範生生均撥款水平。合理核定公辦中國小和幼稚園教職工編制,研究建立“動態調整、周轉使用”的事業編制省內統籌調劑使用制度,盤活事業編制存量並向教師隊伍傾斜。規範編外聘用教師管理,鼓勵各地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化解教師編制不足問題。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創新職業院校教師招聘制度。完善中國小教師績效工資制度,改進績效考核辦法,使績效工資充分體現教師工作量和實際業績,確保中國小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擴大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權,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高校自主決定本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形式和分配辦法,不受績效工資結構比例限制;對聘用的高端人才和創新實踐成果突出的優秀科技人才,高校可自主確定實行年薪工資、協定工資、項目工資等薪酬分配製度。
(二十一)健全教育投入機制。堅持財政資金優先保障教育事業,確保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減,確保按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減。合理劃分教育領域地方各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明確支出責任分擔方式,依法落實地方各級政府教育支出責任。最佳化教育經費支出結構,加大向薄弱地區、薄弱學段、薄弱環節的傾斜力度。完善非義務教育成本分擔機制,按照規定程式適時調整非義務教育學費標準。健全學生資助制度,建立國家資助、學校獎助、社會捐助、學生自助“四位一體”的發展型資助體系,提高資助精準度。健全以績效為導向的教育預算撥款制度,完善以資金使用效益為核心的績效評價體系,提高經費和資產使用效益。
(二十二)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加快完善職能管理部門、業務推進部門、技術支持部門協同推進教育信息化的機制,實施教育信息化20行動計畫,推動人才培養模式和教育服務方式變革。健全數字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建立企業競爭提供、政府評估準入、學校自主選擇的資源建設機制,推進優質資源在薄弱地區和農村學校的共建共享。推動現代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融合創新,加強職業院校網路仿真實訓環境建設,鼓勵高校開發使用線上開放課程。加快教育大數據建設,促進教育治理方式變革。
(二十三)擴大教育國際交流合作。完善中外合作辦學機制,推進高校中外合作辦學高水平示範性建設,積極發展高水平有特色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實施套用型高校中外合作辦學課程改革項目。健全涉外辦學項目準入和退出機制。打造教育國際交流合作高端平台,深入推進江蘇-英國高水平大學“20+20”行動計畫,密切與有關國家或地區的教育合作,探索校企協同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的機制和平台,鼓勵具備條件的高校赴“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辦學。吸引海外高層次人才來江蘇開展學術交流合作,積極舉辦重大國際學術活動,努力把江蘇建成國際學術中心。擴大外國留學生規模,實施留學江蘇優秀人才遴選計畫,健全外國留學生教育和管理質量保障機制。
八、組織領導和推進實施
(二十四)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黨管辦學方向、黨管改革,充分發揮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部門各負其責的教育領導體制,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各級各類學校得到貫徹落實。堅持和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全面落實黨委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增強政治意識,加強正面引導,建強工作陣地,牢牢掌握教育系統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加強教育系統黨的建設,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突出政治功能,把教育系統黨組織建設成為堅強的戰鬥堡壘。按照與教育管理體制相適應、管黨建管業務相結合的原則,中國小黨建工作一般由縣級以上地方黨委教育工作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黨組織統一領導和指導。建立管行業就要管行風管廉政的長效機制,逐級壓實全面從嚴治黨和管行風抓系統的主體責任。
(二十五)推進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強省級統籌,完善分級辦學、分級管理體制。健全教育標準體系,強化依法治教,加大教育執法和執法監督力度。建立健全上一級政府考評下一級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職責的督政體制、指導各級各類學校規範辦學提高教育質量的督學體制、貫通大中小幼的教育質量監測評估體制,加強教育督導評估機構和隊伍建設,推行第三方評價。
(二十六)確保教育改革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健全教育改革系統化推進機制,完善統籌決策、研究諮詢、分工落實、督察督辦、總結推廣的改革工作鏈條。充分發揮各級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職能、教育諮詢委員會的決策服務作用,加快推進教育各領域各環節改革。建立教育改革目標管理和責任落實制度,及時跟蹤督促市縣和學校改革進展。完善教育改革試點機制,建立重大教育改革授權制度,鼓勵因地制宜開展改革試驗。重視改革經驗推廣,著力將成功做法上升為政策制度。大力宣傳教育改革成就,推動形成有利於教育改革的良好環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