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延長受疫情影響的暫時進出境貨物期限的公告》是關於延長受疫情影響的暫時進出境貨物期限發布的公告。由海關總署於2020年3月13日發布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延長受疫情影響的暫時進出境貨物期限的公告
- 頒布時間:2020年3月13日
- 實施時間:2020年3月13日
- 發布單位:海關總署
公告全文,內容解讀,
公告全文
關於延長受疫情影響的暫時進出境貨物期限的公告
公告〔2020〕40號
為支持幫助企業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對已辦理過3次延期、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期復運進出境的暫時進出境貨物,主管地海關可憑暫時進出境貨物收發貨人、ATA單證冊持證人的延期辦理材料,辦理不超過6個月的延期手續。暫時進出境貨物收發貨人、ATA單證冊持證人可通過“網際網路+海關”一體化網上辦事平台辦理延期。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0年3月13日
內容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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