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廣西涉農資金領域腐敗案件情況的調研報告

關於廣西涉農資金領域腐敗案件情況的調研報告是一項由廣西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

中央紀委五次全會要求,“加大對民眾身邊腐敗問題的查處力度”,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紀委認真貫徹落實全會部署,堅持以問題為導向,派出專題調研組,深入全區14個設區市及區高級人民法院、檢察院、發改委、財政廳、審計廳等部門,就“涉農資金領域腐敗案件情況”開展專題調研。
涉農資金領域腐敗案件基本情況
據不完全統計,2013年以來廣西14個市立案查處涉農資金領域腐敗案件2117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078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303人,涉農資金腐敗易發多發。
涉案主要手段
貪污、冒領、套取、騙取涉農補助款。如三江縣同樂鄉桂書村黨支部書記彭林福,冒簽他人名字將30戶總計18000元的灶改補助款截留,用於個人日常開支。據不完全統計,2013年以來各市紀委查處的案件中,貪污受賄類1722人,占涉案人員的80%。而從法院判決的涉農腐敗案件來看,也主要集中在貪污、受賄職務犯罪類型。
索取或收取“好處費”。如金秀縣大樟鄉文化體育廣播電視站原站長龔以平,以拍攝建房相片為由,收取64戶照相費1.635萬元,以索要“辛苦費”為由,收取81戶4.05萬元,兩項共5.685萬元。
剋扣、截留涉農資金。如德保縣東凌鄉定坡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主任羅榮國,利用協助鄉政府申報、管理、發放涉農資金工作之便,截留本村補助資金43815.7元,留作己用。
優親厚友、以權謀私。如南丹縣某村支書在建房指標的申請和分配上,先給自己的兒子申請並得到指標,又以其弟的名義申請,一家占有多個指標,而真正存在建房困難的民眾只能望“標”興嘆。
涉案人員和發案環節
從涉案對象看,涉農資金腐敗案件涉及人員主要是縣(區)負責涉農領域資金項目的各級領導幹部和一般幹部,鄉鎮(街道)幹部,村支書、村委會主任等村組幹部。
從發案環節看,主要集中在登記申報、項目審批立項、專項款物管理、質量監管認證、補貼發放等環節。其中,專項資金申報審核、資金管理和項目驗收三個環節尤為突出。廣西檢察機關2013年以來查辦的涉農資金領域276件職務犯罪案件中,發生在專項資金申報審核環節135人,占30.47%;發生在專項資金管理環節164人,占37.02%;發生在項目驗收環節82人,占18.51%。
案件主要特點
主體多元,領域廣泛。涉農資金違紀違法案件多發生在縣、鄉、村三級,既有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村會計、村出納等農村幹部,也有鄉鎮站所工作人員,還有部分縣政府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案件領域涉及民政、林業、財政、水利、國土、住建、發改、交通、農機、科技等多個部門,其中住建、民政、國土領域為重災區。
“蒼蠅”式腐敗問題突出,村“兩委”幹部涉案多。2013年以來廣西14個市紀委查處的涉農資金案件中,有1392名村“兩委”幹部涉案,占涉案人員的66%。廣西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處“兩委”幹部216人,占立案總數的48.76%,其中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135人,其他“兩委”幹部81人。
窩案、串案嚴重,查處一個帶出一窩。在廣西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的276件涉農案件中,共同犯罪83件,占30.07%。其中,2人共同犯罪的46件,3人共同犯罪的21件,4人共同犯罪的11件,5人共同犯罪的4件,6人共同犯罪的1件。
小官大貪問題突出。2013年以來,廣西14個市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違紀案件中,違紀人員涉案金額大多在1萬元以上。而從2013年以來廣西法院判決的涉農腐敗案件看,66%的案件涉案金額超過5萬元,24%的案件涉案金額在10萬—50萬元。
涉農資金腐敗案件發生的主要原因
主體責任沒有落實。一些縣(市、區)和鄉鎮的黨委、政府及相關政府職能部門主體責任意識不強,存在“重爭取、輕落實、輕管理”的現象。黨委、政府認為資金爭取回來就大功告成,至於如何落實、分配、管理,是政府職能部門的事,對項目、資金的後期管理跟蹤不到位。而相關職能部門則認為只要管好項目落地、資金髮放就行,至於結果怎樣,那是黨委、政府監督部門的事,部門監管缺失。
基層紀檢機構監督存在困難。從調研情況看,涉農資金幾乎涉及政府各個部門,存在點多線長面廣的現象。縣級紀檢監察機關人手少、任務多,對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履職監督有困難,對舉報情況,或採取重點抽查以代替面上監督,或依賴派駐紀檢組進行監督,而派駐紀檢組礙於駐在部門情面等原因,監督沒有到位。作為另外一支重要監督力量的鄉鎮紀委,同樣存在人手少、事情多,且對涉農信息不盡了解等問題,難以實施有針對性的監督。
村務監督相對太弱。一些村“兩委”沒有認真執行村務公開制度,沒有按要求按時張榜公開涉農資金項目等信息,有時公開也是走走形式,早上公開,下午撕掉;有時公開在不顯眼的地方,村民很難找到。一些村務監督委員會人員責任心不強,工作流於形式。一些村“兩委”一把手民主觀念淡薄,自律意識不強,一把手變成“一霸手”, 為所欲為,與鄉鎮基層站所相關人員內外勾結,搞暗箱操作,村務監督作用難以發揮。
懲治力度不夠。從2013年以來廣西檢察機關查處的涉農資金案件看,被查辦的大多數是村“兩委”幹部,且大多數判處緩刑、免刑,有些判刑後沒有受到黨紀處分,有的照樣當村幹部。據統計,廣西有992名服刑人員未按規定給予黨紀處分,其中農村黨員803人,占80.9%。同時,負責監管涉農項目實施、涉農資金髮放和管理的責任部門及相關領導很少被追責,致使其對涉農資金的監管重視不夠,造成資金被挪用、侵占、貪污等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
加強涉農資金監督執紀的對策和建議
抓好“兩個責任”落實,強化責任追究。保障涉農資金安全運行,推動“兩個責任”落實是根本。各級黨委、政府要認真貫徹關於涉農資金專項整治行動的部署,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來,認真開展專項檢查,主動查找問題,督促主責部門負起主體責任。要深入開展涉農資金使用專項巡視,對普遍性、傾向性問題,要督促被巡視單位從體制機制和監督管理上找原因、究根源,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嚴格實行“一案雙查”,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監管工作不力,導致重大損失,造成資金被擠占、挪用、騙取、貪污等現象發生的,實行責任“倒查”機制,既要追究主體責任,也要追究監督責任。
加強制度建設,健全涉農資金監管機制。要完善涉農資金分配機制,堅持突出重點、統籌協調,對下撥到縣的涉農資金進行科學合理分配,避免部門之間、鄉鎮之間、村與村之間各自為政,重複建設。要理順資金管理體制,對涉農項目,採取相關部門聯席會議審定,避免多頭申報,重複撥款,同時明確基層管理部門的許可權,做到權責分明,責任到人。要健全監督執紀工作機制,健全紀檢監察機關、審計機關、司法機關、組織人事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分析違紀案件情況,研究案件線索移送、查處情況等協作配合事項,對違紀相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最佳化監督資源,增強監督合力。充分發揮人大、政協、紀檢監察、財政、審計、社會中介及新聞媒體和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採取多種方式,加大對涉農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和審計力度。大力推進涉農信息公開力度,加大對國家強農惠農政策的宣傳力度,提高政策透明度。積極搭建監督平台,暢通民眾監督渠道;用科技手段加強對涉農資金使用的動態管理,做到實時監控、時時監控,保障資金安全運轉。
立足抓早抓小,切實把紀律挺在前面。紀檢監察機關要採取約談、明察暗訪、函詢、誡勉談話、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方式,了解掌握涉農部門履職情況,發現苗頭性問題,早打招呼、早提醒,對違紀行為嚴肅追責。要從嚴執紀,對典型案件點名道姓公開曝光,並開展警示教育,形成聲勢和震懾。對有案不查、瞞案不報、壓案不批或不認真處理上級批轉信訪件的,要嚴肅追究有關地方和部門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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