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廢止《淮南市人民警察巡察暫行規定》的決定在2007.06.04由淮南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廢止《淮南市人民警察巡察暫行規定》的決定
- 頒布單位:淮南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07.06.04
- 實施時間:2007.06.04
經市人民政府第31次常務會議研究,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淮南市人民警察巡察暫行規定》(1996年1月29日市人民政府令第54號發布,1998年1月21日市人民政府令第68號修訂)。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00七年六月四日
地方規章(類別)
關於廢止《淮南市人民警察巡察暫行規定》的決定在2007.06.04由淮南市人民政府頒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