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工人退休退職暫行辦法是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1978年6月2日國務院頒發。共14條。主要內容有:老年工人和因工、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人,符合一定條件的,應該退休。退休以後,每月按規定標準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獲得全國勞動英雄、勞動模範稱號,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工人,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認為在革命和建設中有特殊貢獻的工人。
關於工人退休退職暫行辦法是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1978年6月2日國務院頒發。共14條。主要內容有:老年工人和因工、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人,符合一定條件的,應該退休。退休以後,每月按規定標準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獲得全國勞動英雄、勞動模範稱號,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工人,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認為在革命和建設中有特殊貢獻的工人。
第七條 工人退休、退職的時候,本人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前往居住地點途中所需的車船費、旅館費、行李搬運費和一伙食補助費,都按照現行的規定辦理。
關於工人退休退職暫行辦法是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1978年6月2日國務院頒發。共14條。主要內容有:老年工人和因工、因...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由國務院頒布施行。...
國務院關於嚴格執行工人退休、退職暫行辦法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81年11月07日發布,自1981年11月07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第一條 為了妥善地安置年老的和身體衰弱、因工殘廢而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人、職員...工作人員按照“國務院關於處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職退休時計算工作年限的暫行規定”...
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部分規定作一些必要的...
1957年11月16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十五次會議決議:原則批准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 [1] 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現在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民眾團體的工人或基層幹部,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民眾團體的工人或基層幹部,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退職處理的暫行規定(草案) 》第二條的規定,國營、公私合營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以下簡稱企業、機關)的工人、職員,合...
1 退職條件 2 退職費計發 3 退職待遇 4 待遇法規 退職人員退職條件 編輯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退職處理的暫行規定(草案)》第二條的規定,國營、公私...
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頒布實施的《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三)項規定"男年滿50周久女年滿45...
信息簡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決議》 - 全文內容全文內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
《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已經黨中央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原則批准,現發給你們,請你們先行試點,...
【《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第一條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民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九七八年六月二日國務院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中的規定有牴觸時,應按一九七八年兩個暫行...
2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摘錄)(1978年6月2日) 3 勞動人事部關於改由各主管部門審批提前退休工種的通知(1985年3月4日) 4 勞動部關於嚴格掌握企業...
1978年6月2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後頒布了國發[1978]104號檔案,即《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前者關於幹部...
《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勞動部關於嚴格按規定辦理職工退休...
退職生活費 指按照1978年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規定,定期發給退職人員的生活費及1988年增發的生活補貼費。 ...
這類工種的工人在退休時,可以按照《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二)項的規定辦理。 有關放射性工種以後要提供準確劑量數據。 (附屬檔案略) 1983年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