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報送2014年建設工程監理統計報表的通知

《關於報送2014年建設工程監理統計報表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5年01月1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報送2014年建設工程監理統計報表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辦質〔2015〕4號
  • 發布日期:2015年01月14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華北石油管理局:
現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報送2014年建設工程監理統計報表的通知》(建辦市函〔2014〕824號)轉發給你們,並提出如下意見,請一併遵照執行。
一、填報範圍
凡在河北省境內工商註冊,2014年12月31日前持有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監理資質證書的企業均須按通知規定的時限上報統計表。
二、填報要求
(一)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定州、辛集建設局,華北石油管理局要組織本地企業認真學習《建設工程監理統計報表制度》,嚴格按照要求認真填報數據。
(二)各建設工程監理企業要通過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登錄建設工程監理統計報表系統,按照《建設工程監理統計報表制度》要求的各項統計數據填報。網上報送報功後,列印網頁內容,形成書面報表,加蓋企業公章,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於2015年2月25日前報當地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審核。
(三)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對本地區建設工程監理企業上報的統計數據認真審核,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審核完成並列印本地區統計數據匯總表,加蓋公章後,於2014年3月1日前報我廳勘察設計與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處。
(四)各建設工程監理企業應對上報的統計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認真填報(填報時注意報表計量單位)。拒報、遲報的企業將列入企業不良行為記錄,並納入日常監督管理內容。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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