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控、省控重點企業監控中心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於國控、省控重點企業監控中心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是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5月2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國控、省控重點企業監控中心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環辦發[2007]160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環保廳
  • 發布日期:2009年05月29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環保局:
為完成“十一五”期間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國家環保總局啟動了污染物減排“三大體系”建設項目,監控中心建設為“三大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根據國家環保總局要求,我省將建立兩級四類監控中心,分別為:
類型
建設經費
建設單位
省級監控中心
300萬元
河北省環保局
省會城市監控中心
270萬元
石家莊市環保局
環保重點城市監控中心
250萬元
唐山、秦皇島、保定、邯鄲市環保局
一般城市監控中心
200萬元
張家口、承德、廊坊、滄州、邢台、衡水市環保局
國家補助建設經費的40%,其餘由地方配套解決。目前國家補助經費部分已經撥付到各設區市環保局。
為建立全省“統一標準、統一接口、相互兼容、互聯互通”的監控中心和數據傳輸網路,現通知如下:
一、監控中心與信息中心是一個完整的、不可分割的統一體,要按照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建設、統一驗收的原則,把監控中心建成集滿足當前重點污染源線上監控工作需要,又兼顧環保整體工作需求的綜合性監控中心。
二、全省監控中心建設由省環境信息中心負責,各設區市環保局需明確專門建設單位,並報省環保局備案。
二、為統一標準並充分發揮資金效益,由省環境信息中心對各級監控中心的軟、硬體設備進行統一招標採購,各設區市環保局分頭支付資金。
三、省環境信息中心統一制定各級監控中心的建設標準(隨後下發)。各設區市監控中心要按標準建設,建成後省環保局統一對各級監控中心進行審查驗收。
四、對已建成監控中心的設區市,其設備、軟體滿足建設標準的,可作為該項目的配套資金。
五、各設區市環保局積極協調本級財政部門,儘快到位配套經費。
六、嚴格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省局已與國家環保總局簽訂了項目建設責任書,各設區市要確保配套資金及時到位、項目建設按本通知要求實施、工程設備保質保量。對不按要求落實、多次存在問題的責任部門(單位),停止環保專項資金支持。
七、請各設區市將本局監控中心建設進展情況及已建成監控中心設備、軟體清單于10月18日前報省環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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