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日,法務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發布公告,對港澳台三地居民報名參加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的報名方式、所需材料、考試地點和準備等事宜作出安排。《公告》規定...
法務部關於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項的公告報名條件。1.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台灣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報名地點、考試地點以及考試合格申請授予資格的方式,按照本規定以及法務部有關台灣居民參加考試的年度安排執行。
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2.有下列...
關於台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台灣地區居民取得註冊建築師資格的具體辦法台灣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若干規定...
第十二條 國家司法考試的報名條件和報名事項在法務部公告及有關檔案中公布。各地司法行政機關根據法務部公告和有關檔案規定,確定並及時公告本轄區具體報名時間、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