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青島市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

《關於印發青島市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意在為進一步促進全市殘疾人事業發展,加快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不斷改善殘疾人狀況,促進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依據《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綱要》、《山東省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和《青島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結合市實際制定本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青島市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
  • 性質:通知
  • 制發機關:青島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2-3-22
簡介,具體內容,

簡介

編 號:青政發〔2012〕13號
各區、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現將《青島市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2011—2015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青島市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
(2011—2015年)

具體內容

為進一步促進全市殘疾人事業發展,加快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不斷改善殘疾人狀況,促進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依據《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綱要》、《山東省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和《青島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全市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規劃執行情況
“十一五”期間,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市各級各部門把殘疾人工作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來抓,較好地完成了青島市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規劃的各項目標任務,全市殘疾人事業邁出歷史性新步伐。我市先後獲得全國殘疾人工作示範城市、全國“十一五”殘疾人工作先進單位和全國無障礙城市等榮譽稱號。
(一)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關於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和《關於加快推進全市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對發展殘疾人事業做出重大部署,為殘疾人事業的發展指明了方向。以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為基本層面,按照普惠加特惠的原則,制定實施了殘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專項生活補貼、康復救助、教育救助、托養補貼、養老保險補貼、醫療保險補貼、安居工程、免費乘車等一系列殘疾人專項社會保障政策,切實加大了殘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力度,提升了殘疾人的生活質量。
(二)殘疾人服務機制進一步健全
以建設機構、培養隊伍為基點,以最佳化流程、落實規範為重點,初步建立了專業化康復、規範化托養、系統化教育培訓、個性化就業、多樣化文化體育、親情化維權等服務機制,取得明顯成效。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陽光家園建設、殘疾人就業扶貧、無障礙設施改造等重點項目順利實施。各級殘疾人組織網路進一步健全,基層殘疾人組織規範化建設達標率達到100%,殘疾人工作者培訓率達到98%。全市已建設殘疾人定點服務機構210多處,服務隊伍達到3000多人,為6.1萬名殘疾人提供了康復服務;有5000多名殘疾人得到了托養服務;特教在校生已達2000多人,適齡殘疾兒童入學率達到95%以上;多渠道安置殘疾人就業4100多名,幫助7900名殘疾人實現了穩定脫貧;向6萬個殘疾人家庭發放了法律援助卡。各項服務機制的建立,有效促進了殘疾人的全面發展,為廣大殘疾人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創造了條件。
(三)殘疾人事業發展的社會環境進一步最佳化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殘疾人事業發展,將其納入了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各級各部門把推動殘疾人事業發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職責範圍,密切協作,合力推進。圓滿完成了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為規劃和發展殘疾人事業提供了科學依據。成功舉辦了2008年殘奧帆賽和全國助殘日主會場系列活動,殘疾人特殊藝術展演、社會助殘公益項目等重大社會活動形成制度。殘疾人文化體育事業蓬勃發展,全面展示了殘疾人追求美好生活和自強不息的精神風貌。全市無障礙環境建設進一步加強,為殘疾人的學習、工作、生活提供了便利。大力弘揚人道主義思想,社會各界無私奉獻,廣泛參與,扶殘助殘風尚成為展示全市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現代文明社會的殘疾人觀更加深入人心。廣大殘疾人自強不息,勇於拼搏,踴躍參與各項經濟社會生活,為全市的建設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但是,全市殘疾人事業基礎還比較薄弱,仍然滯後於經濟社會發展;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措施還不夠完善,穩定的制度性保障政策還需要進一步推進;殘疾人總體生活狀況與社會平均水平存在較大差距,在基本生活、醫療、康復、教育、就業、社會參與等方面還存在許多困難。
“十二五”時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全市建設宜居幸福的現代化國際城市的重要時期,也是加快發展殘疾人事業的攻堅時期。必須進一步提高認識,創新思路,強化措施,狠抓落實,加快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加快改善殘疾人狀況,努力使殘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向著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邁進。
二、“十二五”時期全市殘疾人事業發展的總體目標和指導原則
“十二五”時期,全市殘疾人事業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意見,按照“世界眼光、國際標準、本土優勢”的要求,全面納入發展大局,最佳化資源配置,完善保障政策,健全服務機制,使殘疾人基本生活、醫療、康復、教育、就業、文化體育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促進殘疾人全面發展,為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創造更好的環境和條件。
(一)總體目標
殘疾人生活總體達到小康水平,殘疾人的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更加完備。殘疾人事業的法規政策體系更加完善,殘疾人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教育等權利得到充分的法制保障。殘疾預防措施進一步強化,殘疾的發生和發展得到有效控制。殘疾人組織和人才隊伍建設全面加強,殘疾人事業的專業化、信息化程度明顯提升。人道主義思想和現代文明社會的殘疾人觀深入人心,扶殘助殘的社會氛圍更加濃厚,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二)指導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將改善殘疾人民生、促進殘疾人全面發展作為發展殘疾人事業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通過一般性制度和專項制度相結合,普惠政策與特惠政策相結合,著力解決好殘疾人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參與。將殘疾人工作納入黨委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和目標管理,建立穩定增長的殘疾人事業經費投入保障機制;支持殘聯參與殘疾人事業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鼓勵和引導社會各界參與、支持殘疾人事業發展。
——堅持統籌兼顧、優先發展。以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為主線,將發展殘疾人事業作為民生建設重點內容,統籌規劃,優先保障,確保殘疾人事業與其他社會事業協調發展。加大對農村殘疾人工作的支持力度,促進全市城鄉殘疾人事業均衡發展。
——堅持依法推進、規範運行。不斷加強殘疾人事業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建設,加大執法力度,完善服務規範,依法發展殘疾人事業。
三、“十二五”時期全市殘疾人事業的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
(一)社會保障
1.任務目標
(1)殘疾人社會救助制度更加完善,為殘疾人基本生活提供穩定的制度性保障。
(2)全面落實殘疾人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政府補貼制度,城鄉殘疾人普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3)進一步擴大殘疾人社會福利範圍,提高社會福利水平。
2.政策措施
(1)將殘疾人普遍納入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並予以重點保障和特殊扶助,完善落實針對殘疾人特殊困難和需求的生活補助、護理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困難救助等專項社會保障政策。
(2)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全部納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範圍,實現應保盡保。建立完善針對城鄉殘疾人的最低生活保障科學自然增長制度,提高對低收入殘疾人的生活救助水平。對符合條件的重度殘疾人、一戶多殘、老殘一體等困難殘疾人家庭和低收入殘疾人家庭以及發生重大突發事件造成生活困難的殘疾人家庭給予臨時困難救助。完善城鄉殘疾人安居工程長效機制,將住房困難的城鄉困難殘疾人家庭優先納入基本住房保障範圍。逐步提高教育救助標準,完善和推動教育救助、獎勵制度。將符合條件的城鄉困難殘疾人納入醫療救助範圍,逐步提高救助標準。對符合條件的困難殘疾人在享受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待遇的基礎上,再給予特殊救助。逐步探討建立“新市民”中困難殘疾人的救助保障政策。
(3)落實殘疾人社會保險補貼和待遇。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給予補貼。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按規定給予補貼。加大落實城鎮殘疾人個體工商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補貼力度,逐步把農村殘疾人個體工商戶納入補貼範圍。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為殘疾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將殘疾人納入就業扶持和就業援助政策範圍,對企業吸納、靈活就業和公益性崗位安置的殘疾人,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4)進一步提高殘疾人福利水平。研究建立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開展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免費適配,實施困難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落實困難殘疾人醫療和農村籌資籌勞等方面的優惠政策。研究制定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殘疾人財產信託、人身和財產保險等保護措施。
(5)落實《傷病殘軍人退役安置規定》,做好傷病殘軍人移交安置工作,逐步提高傷病殘軍人保障待遇。保障傷病殘軍人優先享受康復、教育、就業、扶貧及文化、體育等公共服務。
(二)康復救助與服務
1.任務目標
(1)完善殘疾人康復服務網路,健全保障機制,加快殘疾人康復專業人才培養,不斷提高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的質量和水平。
(2)全面開展殘疾人社區康復服務工作,實施殘疾人重點康復工程,為9萬名殘疾人提供康復救助與服務。
(3)完善殘疾人輔助器具適配體系,免費供應各類輔助器具5萬件,逐步實現有需求的殘疾人都享有輔助器具適配服務。
(4)強化殘疾預防措施,有效控制殘疾的發生和發展。
2.政策措施
(1)健全社會化殘疾人康復服務網路。以專業康復機構為骨幹、社區康復機構為基礎、家庭為依託,發揮醫療機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特教學校、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殘疾人福利機構等的作用,全面開展醫療康復、教育康復、職業康復、社會康復,提供功能技能訓練、輔助器具適配、心理輔導、康復轉介、殘疾預防、知識普及和諮詢等康復服務。
(2)著力加強各級各類殘疾人康復服務機構建設。進一步發揮市級殘疾人康復服務中心的龍頭作用,完善設施設備,提高專業康復和師資能力,強化其專業人員培訓、科技研發推廣、項目組織管理、社會宣傳示範功能。按照建築面積不少於3000平方米的標準,各區市至少建成一處骨幹型、標準化的殘疾人綜合康復服務機構。切實加強殘疾人康復救助定點機構規範化管理,通過完善建設標準、服務規範和扶持政策,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殘疾人康復服務,建設一批專業化、規模化、發揮主體骨幹作用的殘疾人康復服務機構和區域性康復技術資源中心。積極推進基層康復服務站規範運行,統籌規劃、合理布局,依託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街(鎮)衛生院、社區(村)衛生室、殘疾人之家、托養(託管)中心等機構,建設好基層殘疾人康復服務站,打造殘疾人康復“20分鐘半徑”服務圈,實現康復進社區、服務進家庭。
(3)實施和管理好重點康復項目。繼續實施白內障患者復明、盲人定向行走訓練、低視力殘疾人康復、肢體殘疾人和麻風畸殘矯治手術及康復訓練、智力殘疾人康復訓練、精神病防治康復等重點項目。適時調整康復救助標準,逐步實現0-9歲殘疾兒童免費搶救性康復,建立新生兒殘疾篩查、專業機構康復、教育(學校)康復聯動機制,切實提高殘疾兒童康復服務覆蓋面和康復質量。加強市和區市兩級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工作,積極推進輔助器具服務專業化、個性化,滿足各類殘疾人的功能補償需求。制定實施聽力語言康復,腦癱、智力殘疾、孤獨症兒童康復訓練和精神病防治等康復服務標準,完善規範各類康復服務項目的管理和評估機制,全面提高殘疾人康復服務水平。
(4)建立殘疾人康復專業人才隊伍。進一步加大業務培訓力度,將殘疾人專業康復機構從業人員及特殊教育學校康復教師培養納入國民教育和職業培訓計畫,將殘疾人康復服務技術納入衛生系統相關培訓內容。制定中長期殘疾人康復人才培養規劃,實施“康復人才培養工程”,探討設立殘疾人康復服務職業崗位,逐步建立完善康復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評價、晉升體系。建設一支不少於5000人的各類康復人才隊伍。
(5)加快建立殘疾預防聯席會議制度和早期干預工作機制,加強信息收集、監測和研究。醫療保健機構要嚴格執行《母嬰保健法》及其實施辦法,及時向轄區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新生兒出生缺陷情況。制定“殘疾預防行動計畫”,強化出生缺陷三級預防措施,加強產前篩查和診斷工作。加強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環境保護、交通安全和防災減災工作,提高應急處理和醫療急救能力,控制殘疾的發生和發展。加大殘疾預防知識宣傳普及力度,重視重點人群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預,廣泛開展“愛耳日”、“精神病預防日”、“防治碘缺乏日”等宣傳活動。
(三)特殊教育
1.任務目標
(1)建立完善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殘疾人教育體系,保障殘疾人受教育的權利。
(2)發展殘疾兒童學前康復教育。基本普及殘疾兒童學前兩年康復教育,有條件的區市普及殘疾兒童學前三年康復教育。
(3)各類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5%以上,適齡視力、聽力、輕中度智力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全市健全兒童少年入學率水平。
(4)加快發展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確保符合國家錄取標準的殘疾考生100%進入普通中、高等院校學習,提高殘疾人受教育水平。
2.政策措施
(1)貫徹落實國家《殘疾人教育條例》、《山東省義務教育條例》和《青島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年)》,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機制,將特殊教育納入教育督導體系。
(2)全面落實教育救助政策。對在特殊教育學校接受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的殘疾學生實施全免費教育,並逐步擴大到普通中國小校隨班就讀殘疾學生,不斷提高殘疾學生生活補貼標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殘疾人家庭子女和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中等職業學校在校殘疾學生以及特殊教育學校職業高中班殘疾學生全部享受國家助學金。
(3)進一步完善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幹,以隨班就讀為主體,以送教服務等形式為補充的特殊教育辦學體系。落實特殊教育學校基本辦學標準,改善特殊教育學校辦學條件。30萬人口以上的區市都要建設一所特殊教育學校。建立完善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支持保障體系,將隨班就讀工作納入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內容。對重度肢體殘疾、重度智力殘疾、自閉症、腦癱和多重殘疾兒童少年,要以社區教育、送教上門、建立專門學校等形式實施義務教育。有條件的區市可根據實際需求開辦專門招收重度殘疾兒童少年的康復教育學校。
(4)加快發展殘疾兒童學前康復教育。建立多部門聯動的0-9歲殘疾兒童篩查、報告、早期康復教育、家長培訓和師資培養的工作機制,鼓勵和支持醫療機構、特教學校、殘疾兒童康復機構、學前教育機構和福利機構開展殘疾兒童早期干預、早期教育和康復,做好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轉移銜接服務。新建、遷建和改擴建的特教學校,要向學前教育延伸,滿足殘疾兒童學前教育需要。
(5)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要創造條件招收殘疾學生。鼓勵和扶持特教學校開設高中部(班),支持特教高中、市博愛中專等職業學校建設,改善辦學條件,提高教育質量。
(6)加大特殊教育教師培養力度,提升特殊教育師資能力。鼓勵和支持高等師範院校和綜合性院校舉辦特殊教育專業,推進青島大學特殊教育專業試點工作,對特殊教育教師和隨班就讀骨幹教師實行全員培訓。按規定落實特殊教育工作者崗位津貼標準,並在專業技術資格評定、晉級評優以及繼續教育培訓等方面予以傾斜。
(7)加強手語和盲文推廣工作。舉辦殘疾人工作者手語及盲文知識培訓班,增強同殘疾人溝通交流的能力。
(四)就業工作
1.任務目標
(1)進一步完善殘疾人就業促進和就業保護的政策措施,穩定和擴大殘疾人就業,鼓勵殘疾人自主創業,提高殘疾人就業層次,城鎮新增就業殘疾人5000名。
(2)加強殘疾人就業服務,使有就業需求的各類殘疾人普遍得到就業服務,對零就業殘疾人家庭和就業困難殘疾人重點實施就業援助。
(3)大力發展殘疾人職業培訓,登記求職的城鎮殘疾人和有勞動能力的農村殘疾人普遍接受免費職業技能培訓或實用技術培訓,提高殘疾人勞動技能水平。
(4)全市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規範化建設達標率達到100%。
2.政策措施
(1)貫徹落實國家《殘疾人就業條例》、《山東省實施〈殘疾人就業條例〉辦法》,將殘疾人就業納入各級政府就業聯動和督導工作範圍,依法推進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保障殘疾人就業權利。對用人單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獎勵,逐步建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崗位預留制度。機關事業單位招錄工作人員,不得拒絕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報考和錄用。政府開發的公益性崗位要優先安置符合條件的殘疾人。認真執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等政策規定,進一步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制度,確保應收盡收,提高使用效率。落實殘疾人集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建立專產專營、優先採購等專項制度,促進殘疾人集中就業。各類用人單位招用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殘疾人,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
(2)組織實施“殘疾人就業工程”,全力促進殘疾人就業。通過資金扶持、小額貸款貼息、經營場所扶持、社會保險補貼、稅費減免等措施,扶持殘疾人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社區服務業、城市便民服務網點要優先安排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從事各種便民服務、居家服務。加強對盲人按摩機構的資格認定和行業管理,落實盲人按摩機構的優惠政策和扶持措施,鼓勵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從事醫療按摩服務。大力推進職業康復勞動項目,完善扶持政策,推進智力和精神殘疾人輔助性就業。
(3)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設立殘疾人服務視窗和服務項目,免費為殘疾人提供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將殘疾人就業服務納入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為殘疾人和用人單位提供就業信息發布、職業指導、職業介紹、職業適應評估、職業技能鑑定、技能競賽、就業和失業登記等就業服務。加強市和區市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五統一”規範化和專業人員隊伍建設,確保人員、場所和設施滿足實際工作需要,建立殘疾人就業服務“無障礙通道”,強化就業服務措施。建立殘疾人就業和培訓實名制統計制度,建設完善殘疾人就業服務信息化平台,對殘疾人就業狀況和職業培訓狀況實行動態管理,逐步實現與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信息網路資源共享。
(4)將殘疾人職業培訓納入政府職業培訓計畫,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實施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和技能鑑定,鼓勵殘疾人積極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各級各類教育培訓機構要開展多層次的殘疾人職業教育培訓,提高培訓質量和訓後就業率。建設市級殘疾人就業創業孵化中心,各區市也要建設本級殘疾人就業創業孵化基地。
(5)鼓勵殘疾人學技術,提高技能水平。將全市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納入全市職業技能競賽範圍,加大殘疾人技術能手的培養、選拔力度,制定落實專項扶持獎勵政策。
(五)扶貧工作
1.任務目標
(1)實施“殘疾人扶貧工程”。建設50個農村“陽光助殘扶貧基地”;為1萬名農村殘疾人提供實用技術培訓;扶持1000名農村殘疾人自主創業,5000名農村貧困殘疾人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狀況。
(2)繼續實施“陽光安居工程”,改善1000戶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居住條件。
2.政策措施
(1)貫徹落實農村扶貧開發規劃,將農村殘疾人作為扶貧開發重點群體,納入全市扶貧開發統一規劃。完善貧困殘疾人口的識別機制,摸清殘疾人扶貧開發對象底數,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扶持到戶到人,確保各項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優先覆蓋殘疾人。
(2)進一步加強康復扶貧貼息貸款的套用和管理,健全擔保體系,簡化貸款程式,提高貸款扶持殘疾人(戶)的到位率和扶貧效益。項目貸款重點用於扶持中小型農業產業項目和殘疾人扶貧基地等規模化發展型經濟實體,提高帶動貧困殘疾人數量和扶貧成效。小額擔保貸款重點用於產業化農業、手工業等適合貧困殘疾人快速增收的個體經濟。農村金融機構要開發適合貧困殘疾人需求的特殊信貸產品,開展殘疾人扶貧專項信貸服務活動,向貧困殘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信貸服務。
(3)組織實施“陽光助殘扶貧基地”項目。紮實推進殘疾人扶貧基地建設,加大扶持力度,通過安置、培訓、輻射帶動等方式,幫助更多殘疾人脫貧。依託農村金融機構、供銷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貧困村互助社、各種行業協會組織等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為殘疾人提供多種形式的生產生活服務。擴展和發揮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工作職能,為農村貧困殘疾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務。廣泛開展“幫、包、帶、扶”活動,動員城鄉基層組織、幹部、民眾、志願者結對幫扶農村貧困殘疾人。
(4)廣泛開展農村貧困殘疾人實用技術培訓。依託各種培訓機構,根據殘疾人個體需求和身體條件,開展不同類別、不同層次、不同科目的實用技術培訓,確保每個農村殘疾人家庭至少有一名成員掌握1至2門實用技術。對培訓後的殘疾人就業創業項目給予資金、設備、技術等方面扶持,並實行動態跟蹤服務,確保貧困殘疾人能受訓、能從業、能增收。
(5)繼續實施“陽光安居工程”,加大幫扶力度,重點解決農村貧困殘疾人危房戶和無房戶的住房困難問題,改善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居住條件。
(六)托養服務
1.任務目標
(1)推動機構安養、社區託管、居家照料服務實現同步發展,初步建立起具有行業管理模式的殘疾人托養服務業發展格局,實現殘疾人托養服務的制度化、規範化和專業化。
(2)開展全國“陽光家園”示範區創建活動,為1萬名殘疾人提供托養服務。
(3)建設市級殘疾人托養服務中心,增強托養服務能力。
2.政策措施
(1)健全以機構安養為骨幹、以社區託管為主體、以居家照料為基礎的殘疾人托養服務體系。將殘疾人安養服務機構建設納入當地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整體規劃,統籌安排,優先發展;大力發展殘疾人社區託管服務,以街(鎮)、社區(村)為依託搭建殘疾人託管服務平台;廣泛開展殘疾人居家照料服務,依託社區和家庭,動員社會服務組織、志願服務人員、家庭鄰里等力量,為符合托養條件並居住在家的殘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生活和職業能力培訓、精神慰藉、安全保護等方面的服務。
(2)進一步完善殘疾人托養服務政策,將托養補貼納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積極研究擴大托養服務範圍,將城鄉困難家庭智力、精神、重度殘疾人納入托養服務範圍。對規範化達標的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給予居民家庭生活用水、電、氣、暖費用同價優惠待遇。深化社會管理創新理念,加大扶持力度,採取多種形式,鼓勵社會組織和社會資金參與殘疾人托養服務業。
(3)全面規範殘疾人托養服務工作。開展全國“陽光家園”示範創建活動,完善落實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建設標準、服務規範,探索建立對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和社會組織的資助制度及服務質量監管制度。將殘疾人托養服務納入全市家庭服務業發展大局,規範實施生活照料、醫療康復、文化體育、社會功能培訓、勞動技能培訓等綜合服務,推進托養服務綜合性、規範化、行業化發展。
(4)進一步加強專業服務人員隊伍建設。研究制定針對不同層次的托養服務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的培訓計畫,加強業務知識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托養服務隊伍的整體素質。逐步建立托養服務人員勞動報酬與專業職稱、工作績效掛鈎制度,落實服務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等待遇。
(5)建設一處建築面積不少於1.5萬平方米,托養床位不少於600張的市級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各區、市要以殘疾人需求為導向,合理規劃建設布局,充分發揮資源作用,建設適應需求的規模化、規範化、現代化的殘疾人托養(託管)機構。
(七)文化事業
1.任務目標
(1)加強公共文化服務,滿足殘疾人基本文化需求,廣泛開展殘疾人民眾性文化藝術活動,豐富殘疾人文化生活。
(2)發展殘疾人文化藝術,培養藝術人才,繁榮殘疾人文化藝術創作,打造殘疾人文化藝術品牌。
2.政策措施
(1)各類公共文化場所免費向殘疾人開放,提供設施及信息交流無障礙服務。農家書屋、公共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等公共文化服務重點項目中要有為殘疾人服務的內容。各級公共圖書館和殘疾人綜合服務機構應設立盲人閱覽室,適時增配更新適合殘疾人閱讀的讀物。
(2)以“殘疾人文化周”活動為載體,開展基層民眾性殘疾人文化活動,在城鄉社區實施“殘疾人文化進社區”項目。民眾藝術館、文化館、街(鎮)綜合文化站、社區文化中心、特殊教育學校、殘疾人組織、社會福利機構、社會殘疾人服務機構等要組織殘疾人開展形式多樣、健康有益的民眾性文化、藝術、娛樂活動。
(3)建立以特殊教育學校為主的殘疾人特殊藝術人才培養基地,成立市級殘疾人藝術團,開展優秀殘疾人文藝人才的培養選拔工作和殘疾人文化藝術評展工作,支持殘疾人開展文化藝術創作,推動市及各區市殘疾人藝術團體擴大規模、提升水平,並為其參與各級政府組織開展的各項文化活動創造條件,打造殘疾人文化藝術品牌,推動全市文化藝術繁榮。
(4)組隊參加全省殘疾人藝術匯演和特教學校學生藝術匯演,舉辦全市殘疾人文藝匯演。鼓勵殘疾人參加工藝美術、書畫、文學、攝影等藝術活動和創作。
(八)體育工作
1.任務目標
(1)加強殘疾人民眾體育工作,促進殘疾人康復健身,提高社會參與能力,殘疾人經常參加體育活動的比例達到35%以上。
(2)加強科學訓練,提高殘疾人競技體育水平,在國內外殘疾人賽事中爭取優異成績。
2.政策措施
(1)貫徹落實青島市《全民健身計畫(2011-2015年)》,實施“殘疾人自強健身工程”,推廣適合殘疾人身心特點的健身康復體育項目,舉辦經常性民眾性殘疾人體育展示活動。社區和社會福利機構、特殊教育學校、康復機構、托養服務機構等殘疾人相對集中的基層單位要結合康復訓練、職業培訓、特殊教育等,廣泛開展民眾性殘疾人體育健身活動。重視農村殘疾人體育工作,引導農村殘疾人因地制宜參加健身活動。積極做好殘疾人體育健身服務,培養殘疾人社會體育健身指導員。
(2)公共體育設施免費向殘疾人開放,在城鄉公共體育健身場所配置適合殘疾人特點的健身器材及健身路徑,為基層殘疾人體育活動場所和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配置適宜的器材器械。進一步加強市殘疾人體育中心建設,發揮好市殘疾人體育俱樂部作用。全市建設完善30處殘疾人體育訓練基地,最佳化殘疾人體育鍛鍊和運動員訓練服務設施。
(3)建立優秀殘疾人運動員隊伍,完善優秀殘疾人運動員的培養、選拔和激勵機制。培育殘疾人體育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隊伍,建立相對穩定、有較高水平的殘疾人體育教練員隊伍,培養一定數量的殘疾人體育裁判員和醫學分級人員,逐步落實殘疾人體育教練員、裁判員、醫學分級人員等級評定製度。
(4)定期舉辦全市殘疾人運動會,積極推薦優秀殘疾人運動員參加殘運會、殘奧會和特奧會等國內外重大殘疾人體育賽事。解決好退役殘疾人運動員,特別是在國內外重大體育比賽中獲得獎牌的優秀殘疾人運動員的社會保障和教育、就業等問題。
(九)無障礙環境建設
1.任務目標
(1)加快推進無障礙建設與改造,開展無障礙區市創建活動。
(2)逐步實現信息交流無障礙,公共服務信息方便殘疾人使用。
(3)為全市7000戶困難殘疾人家庭實施無障礙改造。
2.政策措施
(1)貫徹落實無障礙環境建設法律法規,新建、改建、擴建公共設施要嚴格按照國家的相關規範建設無障礙設施,加快推進既有道路、建築物(政務大廳、大型商場、醫院、體育場館、福利院、公共廁所等)、居住小區、園林綠地特別是與殘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已建設施的無障礙改造,提高無障礙建設質量和水平。機場、火車站、汽車站及城市公共運輸要加大無障礙建設和改造力度,公共運輸工具要逐步完善無障礙設備配置,公共停車區要設定相應比例的無障礙停車位。開展困難殘疾人家居環境無障礙建設和改造,並給予政府補貼。
(2)將無障礙建設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和城鎮化建設內容,與公共服務設施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加強無障礙設施日常維護管理,建立完善無障礙建設責任機制和督查獎勵機制。開展全國無障礙建設區市創建工作。普及無障礙知識,加強宣傳推廣。
(3)加強信息無障礙建設,將信息交流無障礙納入信息化建設規劃,政府信息公開要採取信息無障礙措施,公共服務機構要提供語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語等無障礙服務。市和區市的電台、電視台要開設殘疾人專題節目和手語新聞節目,影視作品和節目要加配字幕。
(十)法制建設和維權
1.任務目標
(1)進一步完善殘疾人事業法規政策體系,加大普法宣傳力度,依法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
(2)完善殘疾人維權工作機制,深入開展法律救助工作,著力解決殘疾人普遍性、群體性的利益訴求,暢通聯繫殘疾人渠道。
2.政策措施
(1)推動實施《青島市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規定》修訂工作,依法保護殘疾人就業、教育、康復等合法權益。
(2)將殘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規納入全市“六五”普法重點內容,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活動,提高全社會依法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的意識,提高殘疾人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積極配合各級人大、政協開展執法檢查、視察和調研,充分發揮殘疾人組織和殘疾人代表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活中的民主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作用。
(3)建立以各級司法行政部門提供的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為主導,以有關部門、社會力量等提供的法律救助為補充的殘疾人法律救助體系。拓展殘疾人法律服務工作領域和服務內容,開展“送法進社區”、“送法進鄉村”、“殘疾人法律援助月”等活動,為殘疾人提供個性化、專業化法律服務,依法解決殘疾人切身利益問題。繼續推動將殘疾人權益保護事項納入法律救助補充事項範圍,擴大殘疾人法律救助覆蓋面。完善區市殘疾人法律救助機制。開展創建殘疾人維權示範崗活動。
(4)進一步完善殘疾人信訪工作機制,暢通信訪渠道,健全信訪事項督查督辦與突發群體性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力度,將殘疾人信訪反映的困難和問題解決在基層。加大重大侵害殘疾人權益的信訪案件協調督辦力度,嚴厲打擊侵害殘疾人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重視輿情管理工作,堅持正面引導,確保輿情訴求答覆及時準確。
(十一)殘疾人組織和工作隊伍建設
1.任務目標
(1)完善殘疾人組織體系,有效履行“代表、服務、管理”職能。以加強街道(鎮)、社區(村)殘疾人工作為重點,進一步加強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提高為殘疾人服務的能力。
(2)加強殘疾人工作者隊伍建設,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建設高素質的殘疾人工作專職、專業和志願者隊伍。
(3)充分發揮殘疾人專門協會的作用,密切與各類殘疾人的聯繫。
2.政策措施
(1)進一步加強殘聯組織建設。完善各級殘在線上構設定,配備適應工作需要的人員編制。各級殘聯要掌握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的基本情況和基礎數據,積極向政府反映殘疾人的特殊困難和需求,協助做好有關法規、政策、規劃的制定和行業管理工作。做好第二代殘疾人證發放管理工作。
(2)進一步推進基層殘疾人組織規範化建設。在規劃城鄉基層組織建設的過程中,對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給予積極指導和支持,實現城鄉基層殘疾人組織全覆蓋。各街道(鎮)要設立殘疾人專職幹事(專職委員)、就業指導員和康復指導員,各居(村)要配備殘疾人工作聯絡員,其工作補貼(誤工補貼)、教育培訓經費列入當地財政預算,切實解決好基層殘疾人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和社會保障等問題。加大基層殘疾人組織的工作經費投入,改善工作條件。積極開展“五個好”基層殘聯、“標兵社區(村)殘協”創建活動。
(3)發揮城鄉民眾性自治組織在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工作中的基礎性作用。城鄉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要整合社區資源,充分發揮殘疾人協會、殘疾人專職委員和社區志願者的作用,協助政府和社區專業服務機構開展殘疾人康復、社保經辦、就業服務、日間照料、文化體育、法律服務等工作。將殘聯納入社區建設協調領導機構,完善社區服務體系,為社區殘疾人工作提供支持。
(4)進一步加強專門協會工作規範化建設。市和區市要建立殘疾人專門協會活動場所,活躍專門協會工作,切實發揮“代表、服務、維權”職能,加強對殘疾人社會組織的聯繫、指導和支持。
(5)加強殘聯幹部隊伍建設。將殘聯幹部隊伍建設納入幹部隊伍和人才隊伍建設整體規劃,加大培養、使用和交流力度。選好配強各級殘聯領導班子。加大區市級以上殘聯中青年幹部和殘疾人幹部的培養、選拔、配備力度。街道(鎮)殘聯要配備專職理事長。建立完善優秀殘疾人人才庫。加大各級殘聯幹部培訓力度,制定幹部培訓計畫,建立全市殘聯繫統幹部培訓長效機制,深入開展殘疾人工作者“人道、廉潔、服務、奉獻”的職業道德教育。進一步發揮各級殘聯代表大會代表作用。
(6)將志願助殘工作納入志願服務總體規劃,開展“志願助殘陽光行動”。建立健全助殘志願者招募註冊、服務對接、評價激勵、權益維護等機制,促進志願助殘服務的專業化、常態化和長效化。
(7)廣泛開展殘疾人自強活動。召開全市“自強與助殘”表彰大會,選樹培養各類殘疾人自強模範和助殘典型,在全社會倡導自強不息精神和扶殘助殘風尚。
(十二)科技、信息化和基礎設施建設
1.任務目標
(1)提高殘疾人事業領域的科技創新和成果套用水平。
(2)加強信息化建設,提高殘疾人事業的信息化管理水平,為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提供技術支撐。
(3)加強殘疾人事業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布局,改善條件,增強服務能力。
2.政策措施
(1)支持、推動殘疾人事業領域的科技創新和科技套用。制定實施“科技助殘行動計畫”,開展殘疾人康復服務平台研發及套用示範等研究。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企事業單位研究殘疾鑑定、康復、特殊教育、職業技能鑑定、輔助器具等領域的技術。培育一批以科技為先導的為殘疾人服務的產業品牌和企業。
(2)建設殘疾人人口綜合數據管理系統,實現與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管理信息平台的數據交換和資源共享,為殘疾人享有社會保障和服務提供基礎信息和管理手段,為殘疾人事業發展提供客觀真實的基礎數據。充分利用各種信息化手段,發揮網際網路和入口網站的重要作用,建立助殘服務信息平台,為殘疾人在家政需求、社會保障、就業、教育和培訓等方面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務。加強各級殘聯網站建設,加大政務信息公開力度。加強信息化機構、隊伍建設和基層信息專業技術人才培養。
(3)加強對全市殘疾人服務設施的統籌規劃,將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福利、托養、文化體育、綜合服務等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城鄉公益性建設項目,在立項、規劃和建設用地等方面優先安排,加大投入,重點扶持,使殘疾人服務設施布局合理、條件改善、服務能力增強。
(4)建設市級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加大設施設備投入,著力提高在殘疾人康復、托養、教育、文化等重點方面的服務能力。各區(市)要加大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新建、改建、擴建力度,確保達到標準要求,市和各區市殘疾人綜合服務機構無障礙設施達標率要在90%以上。繼續開展基層“殘疾人之家”建設,城市社區服務中心要設有便於殘疾人開展文體活動、基本康復等服務的設施。
(十三)統計、監測和政策研究
1.任務目標
(1)加強統計和監測,掌握殘疾人基本狀況和基礎數據,及時跟蹤殘疾人事業的進展情況和取得的成效。
(2)加強殘疾人事業理論與實踐研究,為殘疾人事業發展提供理論依據。
2.政策措施
(1)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統計指標,加強基層業務台賬工作,推行統計電子化和網路化的管理套用。推進殘疾人事業相關統計指標納入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統計指標體系。加強統計隊伍建設,切實做好培訓、檢查、監督、管理工作。
(2)做好殘疾人狀況監測工作,穩定工作隊伍,落實保障條件,提高數據質量,加強分析利用,推進殘疾人狀況監測的制度化、規範化。認真做好第三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相關工作。
(3)充分發揮高校和研究機構的學術優勢,進一步加強殘疾人事業的理論與實踐研究。重點開展殘疾人公民權利、人道主義思想等基礎性研究和殘疾人社會福利、勞動權益保護、殘疾人服務業、殘疾人服務提供模式、服務機構運行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與監管、無障礙等方面的理論與政策研究。
(十四)社會環境和殘疾人慈善事業
1.任務目標:進一步弘揚人道主義思想,廣泛宣傳“平等、參與、共享”的現代文明社會殘疾人觀,為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營造良好社會環境。發揮殘疾人社會服務組織作用,大力發展殘疾人慈善事業,建立社會力量參與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的有效機制。
2.政策措施
(1)將無障礙建設、扶殘助殘、殘疾人維權工作納入“文明城市”、“文明單位”、“文明社區”創建內容,作為重要考核指標。宣傳、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部門和單位要採取有效措施,進一步支持殘疾人事業,加大殘疾人事業宣傳力度,廣泛宣傳黨和政府扶殘助殘優惠政策措施、社會各界的助殘善舉和殘疾人的自強精神,加強網路等新媒體宣傳。組織好全市殘疾人事業好新聞作品評選和各區市人民廣播電台殘疾人專題節目展播活動。工會、團委、婦聯等群團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能開展形式多樣的助殘活動。組織好“全國助殘日”、“國際殘疾人日”等主題宣傳活動。繼續開展“手拉手紅領巾助殘”等活動。
(2)通過用地保障、信貸支持和政府採購等形式,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發展殘疾人社會福利事業,興辦殘疾人康復、托養服務等各類社會福利機構。採取公辦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通過資金、場地、人才等扶持措施,鼓勵各類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參與發展殘疾人服務業。改進和完善對殘疾人社會服務組織資助辦法,建立服務質量標準和監管制度,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試點競爭性投標,確保服務的效率和質量。加強殘疾人服務業規劃和行業管理。
(3)大力發展殘疾人慈善事業。殘疾人福利基金會要積極為殘疾人事業籌集善款,開展愛心捐助活動。紅十字會、慈善總會、獅子會等社會組織要積極開展殘疾人慈善項目,鼓勵社會單位和個人增強慈善意識,為殘疾人事業發展貢獻力量。積極加強對外交流與合作。
四、規劃的實施、監測和績效評估
各區市要依據本規劃制定當地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各部門要制定配套實施方案,各級、各部門要將本規劃的主要任務指標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民生工程及部門規劃,統一部署、統籌安排、同步實施;將殘疾人事業發展水平納入科學發展評價考核體系,將殘疾人生存發展狀況和殘疾人事業發展統計納入社會事業發展統計內容,加強監督考核和績效評估。要綜合運用各種財稅支持手段,積極引導社會力量投入,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資金投入格局,建立投入穩定增長的殘疾人事業發展經費保障長效機制,確保規劃確定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及相關部門要根據規劃執行評估指標體系開展年度監測評估和跟蹤問效,及時發現和解決執行中的問題。各部門每年要向同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報告規劃執行情況。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在“十二五”中期和期末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考核、績效評估和信息公開。
對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和扶殘助殘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個人以及殘疾人自強模範等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本規劃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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