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南通市2013年住房保障工作要點》的通知

關於印發《南通市2013年住房保障工作要點》的通知,通房發〔2013〕72號,由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發布於2013年4月1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南通市2013年住房保障工作要點》的通知
  • 發布機構: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關於印發《南通市2013年住房保障工作要點》的通知
通房發〔2013〕72號
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改辦)、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房產局、市住房保障發展中心、各有關單位:
現將《南通市2013年住房保障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單位(部門)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13年4月16日
南通市2013年住房保障工作要點
2013年是實施“十二五”住房保障規劃的第三年,也是住房保障工作繼續全面深入實施的關鍵年,隨著城鎮化建設步伐的加快,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對提高城鎮化水平顯得更加重要。2013年住房保障工作要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加快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健全住房保障體制機制,規範管理和服務,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的督促檢查與考核問責,促進保障性住房體系建設,確保完成年度各項工作目標任務。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統籌推進,確保目標任務全面完成
(一)根據省政府下達各縣(市、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責任書,各地要儘快將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地塊、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抓緊開展項目前期準備工作,完備手續,促使建設項目儘早落地,確保今年(2013年)新建項目儘早開工建設。2013年11月30日前,必須保證全面完成新開工任務和基本建成任務。要加快項目施工進度,堅決避免“保開工、緩施工”情況出現。在建項目要確定合理工期,嚴格按既定工期組織施工,按期竣工交付。
(二)狠抓上年結轉續建項目的復工,加快形象進度,提高竣工率。對去年(2012年)進度較慢的建設項目要梳理存在的問題,要根據工期安排,最佳化施工方案,加強施工力量,加快施工進度。要同步推進基礎配套設施建設,確保項目按原計畫完工。
(三)提高分配效率,確保及時入住。對已完工的保障性住房並具備入住條件的,要及早安排已分配的保障對象入住,確保住房困難家庭早日實現安居。對計畫2013年底建成的保障性住房可實行“預配租”,提前開展申報、審核、公示、分配等工作,以確保民眾在2014年春節前實現入住。
二、多措並舉,積極落實各項配套政策
(四)多渠道籌集資金。在按規定籌措和落實公積金增值淨收益、土地出讓淨收益的10%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基礎上,加大政府投資公租(廉租)房建設力度,加快危舊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和老小區整治,積極爭取中央補助資金和省級配套資金。要積極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運營和管理,鼓勵企業利用存量土地建設公共租賃住房,拓寬資金籌集渠道。沒有建立保障性住房融資平台的,要創造條件建立,已經建立的,要積極發揮其在資金籌措上的政策優勢,同時要拓寬還款渠道,保證住房保障資金利用可持續。
(五)保證土地供應。各地要下達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房和定向安置房的建設計畫,完善各項手續,積極向上爭取保障性住房單列土地指標。加強項目土地儲備,統籌安排項目布局,根據城鎮規模實際,結合民眾需求和產業需要,堅持集中建設和分散建設(收購)相結合的原則,發揮各自優勢。集中建設的保障性住房,要儘量安排在交通便利、基礎設施齊全的地段。
(六)落實好稅費減免政策。落實稅費優惠政策,是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重要措施。各地要對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一律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本著“能減則減、能免則免”的原則,全面梳理涉及到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其他各項地方收費,推行收費目錄製,把保障性住房各項費用標準降到最低。
三、建章立制,確保住房保障公平
要把公平分配作為保障性安居工程持續健康發展的生命線,不斷完善政策制度,著力從明確對象、程式公正、機會均等、公開透明、技術支撐等五個環節,嚴把分配關口,健全退出機制,確保公平分配。
(七)確保制度公平。制度是對住房困難家庭的保障基礎,也是規範管理人行為的手段,各地對存在的問題要認真進行梳理,對不完善的要進行補充,不符合規定的要進行調整,在此基礎上對歷史上形成的規定、辦法、解釋進行整合,形成清晰、完整的包含公有住房優惠購買、房改房出售、職工購房貨幣補貼審批和保障房申請、審核、公示、輪候、配租、配售、退出的一整套管理制度。
(八)確保標準公平。各地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收入、住房狀況等情況,及時頒布各類保障性住房的具體標準,合理確定本地各類保障房的結構比例。要抓好登記建檔、排序工作,創造條件制定輪候辦法,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老、弱、病、殘和為城市發展作出積極貢獻的住房困難家庭。
(九)確保結構公平。合理的保障房供應量和供應結構是公平保障的基礎。各地要對本地住房市場情況進行研究,根據民眾實際需求、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負擔能力,兼顧省級下達的建設任務,做好“十二五”住房保障規劃的中期評估工作,合理安排商品房和保障房的供應總量和比例,包括保障房中租賃型和銷售型房源的總量和比例,確保契合不同群體的住房需求,合理髮展。
(十)確保程式公平。各地要嚴格分級審核、分級公示制度,縱向互相把關,橫向整體聯動,明晰審批流程,明確審核職責,並落實到崗位、到個人。要擺脫公示依賴,對申報材料要認真審核,採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住房、收入和資產等情況進行了解。
(十一)確保分配公平。分配公平是保證住房保障工作得到民眾擁護的關鍵環節。
一是要實行陽光操作。推行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程式、房源、對象、過程、結果、退出等方面的信息公開制度。嚴格執行《南通市市區保障性住房房源分配程式操作規程(試行)》,搖號軟體要及時升級並委託權威機構進行檢測,嚴格軟體封存、安裝、使用和存檔程式。建立投訴舉報制度,自覺接受民眾監督,接受媒體監督,接受社會和行政監督,使分配結果讓社會信服。
二是嚴格退出機制。各地要在加快建立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系統的基礎上,加強項目信息庫建設,強化對保障對象家庭住房、經濟狀況及其變化情況的動態監測,制訂有利於退出的租賃性保障房租金標準。對購買銷售型保障房的違約戶,要制定將銷售型保障房轉為租賃型保障房的辦法,對租賃保障房的違約戶,通過梯度租金標準,壓縮牟利空間。
三是要完善糾錯機制。各地區住房保障部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糾錯程式,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糾正。對提供虛假資料騙租、騙購保障性住房的,一經查實,立即責令退出,並取消其在一定期限內申請購買或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資格。對以權謀私,違法違規干預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的行為,要堅決依法予以查處。
四、創新方法,提高住房保障規範化水平
隨著住房保障工作不斷引向深入,各項規定、制度不斷完善,住房保障體系不斷健全,住房保障規範化有了較好的基礎, 2013年各縣(市、區)要在規範管理上下功夫,逐步實現住房保障的長效化管理機制。
(十二)積極開展住房保障體系建設試點示範工作。各地要改進和完善現有住房保障體系,從機制和體制上探索解決住房保障體系建設中的難點問題,為全市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提供示範、積累經驗。各地要敢於先行先試,根據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大膽探索、勇於創新、不怕失敗,力爭打造出在全省乃至全國叫得響的住房保障服務品牌。
(十三)完善住房保障檔案的管理辦法。貫徹落實住建部《關於住房保障檔案管理辦法的通知》,按照“一戶一檔”和“一房一檔”的要求,分別建立住房保障對象檔案和住房保障房源檔案,紙質檔案應當同步建立電子檔案,同時確保“房”、“戶”對接。要依法建立住房保障檔案信息利用制度,利用住房保障檔案信息,為住房保障申請、審核、分配、覆核、退出等管理工作服務,為房屋管理、使用、維護提供依據,為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提供支持。
(十四)加強住房機構隊伍建設。各地要進一步健全住房保障管理機構和實施機構,各地住房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和業務能力培訓,提高其政策水平和辦事效率,要關心一線受理、審核人員,合理確定並落實編制,對正常工作經費要予以充分保障,確保住房保障工作的正常開展。通過較長時間的鍛鍊,在我市形成一隻涵蓋政策制定、準入退出、資金籌措、房源籌集和後期管理等各個方面,素質過硬、業務精湛、相對穩定的住房保障隊伍。
(十五)提升保障房小區的管理水平。一是完善示範契約,在與物業企業簽訂的契約中明確物業服務的要求與標準,與保障的購房(租賃)契約中明確購房戶(承租戶)的相關義務。二是培育特色物業管理,積極探索地方政府、住房保障機構與物業企業協同管理的模式,嘗試建立由保障家庭組成的小區志願者服務隊,配合物業公司共同參與小區管理。三是保持對社會(企業)建設公租房小區的跟蹤,將其納入保障房管理軌道,防止違規租賃和銷售,同時通過組織示範項目、樣板小區的評選和相互學習交流等活動,提升全市公共租賃住房的整體管理水平。
(十六)深化各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各地都已經建立了保障戶家庭信息查詢的機制,要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整合資源,重點是運用好信息化手段,提高審核結果的公正性,減少人為因素,目前要發揮縣(市)信息中心和審計部門的介質作用,通過其實現各部門網路系統的信息同步、資源共享。按照統一軟體、統一平台的原則,在市級統籌下,探索建立全市聯網的住房保障信息化工作平台,實現全市住房保障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十七)做好數據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視住房保障各項業務的信息統計工作,建立健全統計制度,落實統計責任,安排專人負責,主動協調相關部門,認真做好統計數據的收集、整理、建檔等工作,確保數據完整、真實、統一。不僅要對新數據進行統計,還要對歷史保障情況進行全面梳理,進一步摸清房源坐落和基本情況,整理保障戶名冊和保障信息,並及時歸檔。同時要加強統計數據檔案管理工作,加強統計數據的成果利用。
五、制度保障,提高住房保障工作水平
(十八)加強監督檢查。市監察、審計和住房保障部門要在歷年工作的基礎上,加強對各地住房保障工作的巡查,對各地的制度建設、管理與服務、實施程式、後續管理情況等進行考評。各地要根據國家、省、市有關部門的要求,做好各項工作,開展自查自檢,及時整改存在問題。
(十九)加大住房保障宣傳力度。加強與新聞媒體的聯繫溝通,宣傳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成效,力爭做到住房保障政策宣傳全面覆蓋、不留死角,最大限度爭取社會的理解和支持。
(二十)提高服務水平。深入開展“到一線去”活動,搭建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實施機構和保障戶之間的“溝通橋樑”,強化人文管理,提高視窗人員服務態度。通過開展保障家庭互助活動、組織結對幫扶和節日慰問等形式,深入推進“幸福宜居”服務品牌的建設,不斷提升住房保障服務水平。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