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快推進長江航運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

《關於加快推進長江航運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是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印發的意見,於2023年12月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快推進長江航運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
  • 頒布時間:2023年12月
  • 發布單位: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意見發布,意見全文,

意見發布

2023年12月,《關於加快推進長江航運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發布。

意見全文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決策部署,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要求,加快推進長江航運信用體系建設,服務長江航運高質量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緊緊圍繞長江航運高質量發展戰略布局,聚焦長江航運重點領域和航運重點要素,加快建設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發揮信用在提升行業誠信水平、提高資源配置效率、防範化解長江航運風險、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等方面的作用,全力打造適應長江航運高質量發展的信用體系,為建設統一開放的長江航運市場提供支撐保障。
(二)主要原則。
1.部門聯合,社會共建。通過構建統一開放、共建共治共享的長江航運信用管理體系,建立長江沿線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的航運市場信用監管機制,形成部門協同、行業自律、企業負責、船員參與的聯合治理格局。
2.系統謀劃,分步實施。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結合長江航運發展階段特徵,加強信用頂層制度設計,立足當前,謀劃長遠,統籌推進,有計畫、分步驟地組織實施,為推動長江航運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支撐和有力保障。
3.法治先行,規範發展。依法依規開展信用監管和服務,完善長江航運信用制度和標準規範,建立健全信用獎懲聯動機制,不斷提升長江航運信用體系建設的法治化、規範化水平。
4.科技引領,創新突破。綜合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促進信用管理精準化、高效化、智慧化。加強信用與業務深度融合,突出行業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深入探索、創新突破。
二、建設目標
到2025年,長江航運信用管理基礎基本穩固,新型信用監管機制基本建立,誠實守信的行業氛圍基本形成,初步建成覆蓋長江航運全行業、與現代長江航運市場發展總體相適應的長江航運信用管理體系。
到2027年,建成較為完善的長江航運信用體系,信用信息系統高效運轉,信用評價標準日益健全,信用評價結果在長江航運各領域各環節得到有效套用,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切實發揮作用。
到2030年,適應加快建設交通強國需要的長江航運信用體系全面建成,信用監管機制更加成熟高效,信用現代化服務能力更加先進突出,全面支撐長江航運高質量發展,更好服務長江經濟帶建設。
三、主要任務
(一)構建長江航運信用管理體系框架。建立相對統一、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和信用管理與服務系統,實施統一的信用評價標準和聯動套用機制,構建長江航運全流域、全鏈條、全要素的信用管理體系。沿江各省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航運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組織,建立健全統籌協調機制,強化工作部署,明確責任分工,加強督促落實。
(二)夯實長江航運信用管理制度基礎。深入推進長江航運信用管理法治化進程,建立健全信用承諾、信用評價、信用分級分類監管、信用激勵懲戒、信用修復等制度。鼓勵沿江省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推動制定交通行業信用相關的地方性法規,不斷夯實長江航運信用體系建設的制度基礎。
(三)建立健全長江航運信用評價標準體系。打通地區、部門、領域的壁壘,加強信用目錄清單管理,構建科學、嚴謹的褒揚誠信、懲戒失信認定標準,建立一套廣泛互認、標準匹配的信用評價規則,不斷擴大長江航運信用評價體系的覆蓋面,逐步形成可向全國推廣的標準、方案。沿江省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積極推動行業公共信用信息進入地方公共信用信息補充目錄。
(四)建設長江航運信用管理與服務系統。打造長江航運統一的信用管理與服務系統,推動與業務管理系統深度融合,加強部門間數據共享,規範信用記錄和檔案管理,實現行業信用信息自動歸集、信用等級自動評價、監管措施自動匹配。全面對接國家綜合交通運輸信息平台、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沿江各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五)推進長江航運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推進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建設,以信用評價結果為依據,對監管對象進行分級分類,根據信用等級高低在現場監管等方面採取差異化的監管措施。對信用較好、風險較低的市場主體,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優先安排交通組織等,減少對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對違法失信、風險較高的市場主體,適當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在航運公司體系審核中適當擴大審核組規模及審核範圍等,依法依規實行嚴管和懲戒。
(六)拓展長江航運信用服務套用場景。充分釋放政策紅利,對誠信主體在資金支持、獎補資金、評優評先等方面給予優先考慮和支持,加強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推廣基於信息共享和大數據開發利用的“信易貸”等金融服務。廣泛推行長江航運信用承諾制,明確信用(告知)承諾套用場景事項清單,紮實推進信用承諾和告知承諾制套用。
(七)健全長江航運信用聯合獎懲機制。建立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的聯合獎懲機制,加強對信用主體在行政性、市場性、行業性、社會性等方面的激勵和約束。積極培樹誠信典型,評選“長江航運年度信用十佳、百佳榜單”,對誠信經營、守信踐諾的市場主體,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實施“綠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務措施。對照《全國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對失信主體重點實施懲戒力度大、監管效果好的失信懲戒措施,包括依法依規實施市場或行業禁入、限制申請財政性資金項目等懲戒措施。
(八)保障長江航運信用主體合法權益。嚴肅查處違規泄露、篡改信用信息或利用信用信息謀私等行為,加強信用信息安全和隱私保護,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開、信用修復、信息查詢、失信告知等機制,保障信用主體知情權、查詢權、異議權,依法履行信用數據安全保護和個人信息保護責任,切實維護信用主體合法權益。
(九)弘揚長江航運誠實守信文化。培養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將誠信教育納入年度宣傳計畫,廣泛利用新聞媒體、入口網站、社交平台等媒介大力宣傳誠實守信的先進典型,廣泛傳播新型信用監管措施及成效,使誠實守信成為市場運行的價值導向和市場主體的自覺追求,全面營造講誠信、守信用的良好氛圍。
(十)促進長江航運市場健康有序發展。依託統一的長江航運信用管理體系,推進長江航運市場制度規則統一、航運要素暢通流動、資源配置優質高效,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補齊制度、技術、管理、服務短板,建設供需適配、競爭有序、經濟和民生貢獻度高、統一開放的長江航運市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長江航運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長江航運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統一部署和指導,健全協調推進機制,加強規劃實施監測,研究解決重大問題,由長江航務管理局負責日常聯絡協調工作。沿江各省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將長江航運信用體系建設擺在重要位置,加強組織領導,細化責任分工,有力有序有效推動工作落實。
(二)強化統籌協調。推動建立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的長江航運信用建設聯動機制,有序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制度與規範,整合信用管理資源,在制度建設、機制建設、信息化建設和協作聯動等方面加強統一和銜接。沿江各省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統籌協調職責,處理好自身發展與協同發展的關係,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作,加快形成信用工作合力。
(三)持續完善提升。建立信用管理體系評估機制,堅持自我評估和第三方評估相結合,定期開展體系運行情況評估,及時把握長江航運信用體系建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適時最佳化相關政策和制度標準,持續提升信用管理體系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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