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快推進特色小鎮建設的意見的政策解讀

關於加快推進特色小鎮建設的意見的政策解讀是一項政策解讀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快推進特色小鎮建設的意見的政策解讀
  • 性質:檔案
  • 發布機構: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布時間:2017年7月17日
出台背景,主要內容,關於基本概念,關於指導思想,關於基本原則和建設目標,關於申報條件和程式,關於支持政策,關於保障措施,貫徹落實,

出台背景

去年11月,省委、省政府在《安徽省五大發展行動計畫》中提出:立足產業“特而強”、功能“聚而合”、形態“小而美”、機制“新而活”,推進一批特色小鎮建設。12月,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有關部門赴浙江省考察,形成調研報告上報省政府。隨後著手起草《意見》。今年2月,形成《意見》初稿,先後召開特色小鎮建設座談會、省內外專家諮詢會、各市發改委座談會聽取意見,經修改完善,書面徵求了各市和19個省直單位意見。6月21日,省政府第111次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意見》。

主要內容

《意見》分為四部分,分別是總體要求、申報條件和程式、支持政策、保障措施等。

關於基本概念

特色小鎮是指具有明確產業定位、文化內涵、一定的旅遊和社區功能的產業發展平台。特色小鎮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行政建制鎮,也不是開發區或風景區,而是“非鎮非區”的產業發展平台。說其“特”,一是指特在產業,每個小鎮都堅持“一鎮一業”,瞄準高端產業和產業高端,主攻最有基礎、最有優勢的特色產業;二是指特在形態,面積一般在1~3平方公里,自然生態環境優美,能夠展現出小鎮的獨特味道;三是指特在功能,特色小鎮是產業、文化、旅遊和一定的社區功能的聚合體,其中文化、旅遊和社區功能要緊貼產業定位融合發展;四是指特在機制,有獨立運作的空間,以市場化機制推動特色小鎮建設運營。

關於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根據省第十次黨代會和省五大發展行動計畫的戰略部署,立足產業“特而強”、功能“聚而合”、形態“小而美”、機制“新而活”,培育建設一批產業特色鮮明、生態環境優美、體制機制靈活、人文氣息濃厚、宜業宜居宜游的特色小鎮,成為我省創新創業新高地、發展動能轉換新樣板,為五大發展美好安徽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關於基本原則和建設目標

一是堅持產業引領。特色小鎮首先特在產業,沒有特色產業,就沒有特色小鎮。為此要千方百計壯大特色產業,瞄準高端產業和產業高端,圍繞特色產業開發旅遊資源、挖掘文化內涵、完善社區功能,實現業興鎮興。二是堅持因地制宜。特色小鎮要根據區域要素稟賦和比較優勢,宜工則工,宜商則商,宜游則游,不千鎮一面。三是堅持市場主導。特色小鎮的成敗關鍵在於企業是否有動力、市場是否有熱情。要把特色小鎮的建設和運營交給較有實力的企業,政府做好服務,政府不大包大攬、一哄而上,尤其要防止形成新的債務包袱和房地產化。四是堅持融合發展。特色小鎮要符合現代人的生產生活追求,讓人願意留下來創業和生活。這就需要統籌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促進產業、文化、旅遊和社區四大功能有機融合。
到2021年,培育和規劃建設80個左右省級特色小鎮,重點打造若干個特色小鎮樣板,形成示範效應。

關於申報條件和程式

申報特色小鎮需有4項條件:一是產業基礎良好。特色小鎮應聚焦信息經濟、高端裝備製造、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健康養老、文化創意、旅遊休閒、體育健身、金融、電商等優勢特色產業,以及茶葉、中藥材、苗木花卉、文房四寶等歷史經典產業。二是生態環境良好。三是公共設施完善。四是規劃布局合理。選址要符合城鄉規劃,相對獨立於中心城區。申報程式是:縣(市、區)人民政府或設區市政府直管的開發區管委會初選,市政府上報,省直相關部門初審,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審,領導小組審定。

關於支持政策

重點是在資金方面。安排特色小鎮建設專項資金,主要以“借轉補”方式用於扶持各地特色小鎮建設,根據各特色小鎮項目建設等情況安排,並以“以獎代補”方式對年度評估情況較好的特色小鎮予以獎勵。明確財政獎補資金要用於特色小鎮規劃編制、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生態環境保護、主導產業培育等方面。在土地、改革、融資、人才方面也提出了相應的扶持措施。

關於保障措施

《意見》提出了加強組織領導、推進責任落實、強化考核評估、加強統計監測、營造濃厚氛圍五項措施。

貫徹落實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省特色小鎮建設領導小組,由常務副省長任組長。二是推進責任落實。建立“省統籌、市指導、縣主體、鎮落實”的四級聯動機制。三是強化考核評估。對授牌的特色小鎮,簽訂年度責任狀,實行年度評估和3年建設期滿考核制度。四是加強統計監測。建立健全特色小鎮規劃建設統計監測制度。五是營造濃厚氛圍。加強對特色小鎮的跟蹤宣傳報導,及時總結推廣各地典型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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