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快我國工業企業品牌建設的指導意見

2011年7月22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6部門以工信部聯科〔2011〕347號印發《關於加快我國工業企業品牌建設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加快我國工業企業品牌建設的重要意義,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主要任務和工作內容,工作要求4部分。總體目標是:到2015年,中國工業企業創新能力和品牌培育能力顯著增強,工業企業品牌成長的市場環境明顯改善。50%以上大中型工業企業制定並實施品牌戰略,品牌產品市場占有率和品牌附加值顯著提高。重點培育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自主品牌。

指導意見,重要意義,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基本原則,主要任務,工作要求,

指導意見

工信部聯科〔2011〕34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商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有關行業協會(商會):
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工業經濟實現了跨越式發展,為滿足人民需求,促進國民經濟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但與工業經濟發展的速度和規模相比較,工業企業品牌建設明顯滯後,已經成為我國工業行業進一步提高競爭力,實現發展方式轉變的重大障礙。
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中提出“推動自主品牌建設,提升品牌價值和效應,加快發展擁有國際知名品牌和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的要求,特制定本指導意見。

重要意義

要從國民經濟發展全局和實現“十二五”規劃任務的戰略高度,理解和認識工業企業品牌建設的重要意義。加快我國工業企業品牌建設,是促進經濟結構調整、轉變發展方式,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道路的必然要求;是堅持擴大內需戰略,釋放消費潛力,增強國際競爭力的客觀需要;是推動工業創新發展,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的重要抓手;是樹立和維護質量信譽,打造“中國製造”的國際形象和影響力的堅實基礎。

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促進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我國工業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提升。堅持以企業為主體,通過促進工業企業提高創新能力和品牌培育意識以及商標註冊、運用、管理和保護能力,增強品牌附加價值和影響力。協調各方資源,合力營造有利於工業企業品牌成長的政策和市場環境,加快實現從製造大國向製造強國的轉變。

總體目標

到2015年,我國工業企業創新能力和品牌培育能力顯著增強,工業企業品牌成長的市場環境明顯改善。50%以上大中型工業企業制定並實施品牌戰略,品牌產品市場占有率和品牌附加值顯著提高。重點培育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自主品牌。

基本原則

堅持以企業為主體,發揮企業在品牌建設中的主體作用;堅持突出質量、技術、創新在品牌建設中的核心作用,加大工業產品智慧財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力度,鼓勵推廣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技術標準;堅持以市場為導向,通過市場競爭、優勝劣汰,培育擁有較高知名度和美譽度的工業品牌;堅持政策引導,通過政策扶持、規範市場和加強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積極探索我國工業企業品牌發展道路。

主要任務

(一)引導工業企業增強品牌意識
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行業協會,要把品牌培育作為工業產品質量和信譽建設的重要內容,引導企業增強以質量和信譽為核心的品牌意識。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各種活動和各類媒體形式,大力宣傳品牌建設的重要意義,營造有利於品牌成長的社會氛圍。工業和信息化、工商、質檢等部門,要加大力度總結宣傳各地區、行業和企業在品牌建設中的成功經驗。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商務、財政和人民銀行等部門,要發揮政策、資源和市場的導向作用,引導企業加強品牌建設。
(二)加強品牌建設規劃
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行業協會要加強對品牌建設的統籌規劃,明確職責目標,落實政策措施。各地區、各行業要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制定本地區、本行業的品牌建設規劃,並與“十二五”規劃有機結合。有條件的地區和行業要組織實施與規劃配套的品牌建設工程,以培育區域性、行業性品牌優勢為重點,落實有關的政策、措施和資源,鼓勵工業企業建立品牌發展規劃,並給予必要的指導和幫助。
(三)促進工業企業提高品牌建設能力
工業和信息化、工商、質檢等部門和行業協會,要組織開展品牌培訓活動,提高企業品牌培育意識和商標註冊、運用、管理和保護能力;要推廣先進的行銷理論、品牌管理模式和方法,重點增強企業在市場調研、產品定位、行銷策劃、傳播宣傳、公關服務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要鼓勵工業企業開發切合實際的品牌管理機制和品牌塑造方法,建立品牌戰略,實施品牌經營,培育品牌文化。指導工業企業重視智慧財產權法律尤其是商標法律制度的運用,從戰略、管理、傳播和資產管理各個層面推進品牌建設。
要加大技術改造項目對企業在開發品種、提升質量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增強企業創新能力,提高產品實物質量水平。財政、人民銀行等部門要發揮財稅、金融等政策作用,鼓勵工業企業加大在技術開發和質量提升等方面的投入。
要加快國家和行業標準建設,組織開展對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研究,鼓勵工業企業參與國際標準的制修訂,提高企業適應市場和技術環境變化的能力。
(四)改善品牌發展外部環境
商務、工商、質檢等部門會同行業協會,要協調配合,打破地方保護,消除市場壁壘,減輕企業負擔,構建國內統一市場;要加強對“家電下鄉”等與市場有關的政策和要求的宣傳,提高企業對有關政策的理解和把握水平。商務部門要加強對商業機構的指導和管理,拓寬品牌產品的銷售渠道,為國內、外工業企業創造同等品牌市場待遇。
有關部門會同行業協會,加強跨區域工業企業品牌保護工作的分工協調;研究借鑑國外品牌保護的優秀經驗,加強對我國工業企業商標境外註冊、使用和保護情況的跟蹤研究,分階段建立海外商標糾紛預警機制和危機管理機制。
商務、工商、質檢等部門會同有關行業協會,要推動中國製造的品牌形象塑造,在重點市場和新興市場舉辦產品展覽、推廣、廣告等活動,促進提升品牌市場競爭力和品牌價值;鼓勵工業企業在海外開展行銷活動,引導企業積極進行商標國際註冊;對企業在境外商標註冊、渠道拓展等工作提供相關服務。
發展改革、財政、人民銀行等部門要引導金融機構加快推進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支持工業企業利用品牌資產依法依規抵押融資,改進和完善有關金融服務;要探索建立企業品牌信用擔保制度,積極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工業企業通過上市融資和發行債券;鼓勵企業以品牌為紐帶進行併購重組。
發展改革、商務、工商、質檢等部門,要加強對合資合作過程中工業企業品牌的保護和管理。
工商、質檢、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要加強質量監督、市場監管,組織開展專項整治活動,打擊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違法行為,加大對我國工業企業行業商標專用權行政保護力度,保護商標持有企業合法權益。
工業和信息化、質檢部門會同行業協會,要在“提高工業產品質量示範”、“質量興業”和“質量興企”活動中,以品牌培育為重點內容,通過組織質量攻關和提高供應鏈質量保證能力等工作,支持品牌建設;要加快工業產品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能力建設,大力發展中小企業服務平台,為企業對外交流、信息諮詢、技術諮詢提供服務,並發揮產品研發設計和品牌推廣平台的作用。
(五)加強對品牌建設的指導和服務
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商務、工商、質檢等部門及行業協會,要加強對品牌建設的具體指導。鼓勵各行業根據特點提出行業性品牌建設的指導性檔案;指導工業企業建立完善品牌培育管理體系和評估體系,提高品牌培育的科學化水平,實現品牌培育工作的持續改進;支持工業企業積極參與國際優秀品牌管理經驗和標桿的交流與分享;鼓勵地區和行業規範並推廣與品牌培育相關的諮詢和培訓服務,加強對品牌工作的專業指導。
各級部門、行業協會,可對品牌培育工作成效顯著的區域、行業和企業進行重點扶持並給予適當的表彰獎勵,以加大對品牌建設成功經驗的宣傳力度,推動品牌建設深入開展。

工作要求

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及有關行業協會,建立推進工業企業品牌建設工作會商機制,不定期召開會議,確定工作重點,協調和指導工業企業品牌建設工作。各部門要按照“統籌協調、明確責任、協同配合、整體推進”的原則,各司其職,加強協調配合。
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綜合協調品牌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要不斷總結品牌建設中的問題,積極推廣成功經驗,及時做好信息蒐集和反饋。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 商務部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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