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加快我國彩電行業品牌建設的指導意見

2014年2月2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以工信部電子〔2014〕69號印發《關於加快我國彩電行業品牌建設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加快我國彩電行業品牌建設的重要意義、總體要求、主要任務、政策措施和組織實施4部分。主要任務是,實施以品牌引領轉型升級的發展戰略,增強品牌意識;充分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完善品牌建設機制;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提升品牌價值;規範市場秩序,最佳化品牌成長環境;提高品牌經營能力,強化品牌優勢;完善質量、服務和誠信體系,保障品牌信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加快我國彩電行業品牌建設的指導意見
  • 文號:工信部電子〔2014〕69號
  • 發布時間:2014年2月26日
  • 發布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
指導意見,意義,總體要求,主要任務,政策實施,

指導意見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加快我國彩電行業品牌建設的指導意見
工信部電子〔2014〕6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相關行業協會、企事業單位:
為深入實施彩電行業品牌發展戰略,提升品牌價值和效應,培育擁有國際知名品牌和競爭力的彩電企業,促進彩電產業加快轉型升級,依據《關於加快我國工業企業品牌建設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科[2011]347號)和《電子信息製造業“十二五”發展規劃》,結合我國彩電行業實際,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意義

經過改革開放30多年的發展,我國已成為全球最大的彩電生產國、消費國和出口國,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研發、製造、銷售和售後服務體系,自主品牌產品在國內市場占據優勢地位,自主品牌在國際市場的占有率和影響力逐步擴大,多家企業躋身於全球十大彩電製造企業行列。但是,我國彩電企業產品同質化現象仍然比較突出,自主品牌價值和附加值較低,出口以加工製造為主,行業利潤薄,亟需提升品牌價值。
當前,彩電行業正在面臨新的重大變革。產業升級加速,網路化、智慧型化、產品與服務一體化趨勢明顯。基於網際網路的商業模式和業務形態變化正在深刻影響著產業生態環境和市場格局,製造商與品牌商一體的傳統模式受到挑戰,品牌、創新能力和產業鏈整合能力成為彩電產業核心競爭力的關鍵要素。加快彩電行業品牌建設,圍繞品牌建設最佳化配置資源,有利於產業轉型升級,實現發展方式由規模擴張向質量品牌效益的轉變;有利於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進一步鞏固國內市場優勢地位和提升國際市場競爭力;有利於行業管理水平的提高,實現行業整體發展水平的提升。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把握國家實施信息消費戰略的重大機遇,以持續提升品牌價值和創新能力、增強國際競爭力為主線,堅持企業主體與政府引導相結合,堅持市場導向與政策支持相結合,堅持品牌建設與創新驅動相結合,堅持行業自律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積極營造有利於彩電行業公平競爭的品牌建設環境,積極推動企業從規模成本優勢向品牌效益優勢轉型,實現我國由彩電大國向彩電強國的轉變。
(二)主要目標
我國彩電行業品牌培育意識和建設能力顯著增強,品牌發展環境進一步改善,自主品牌價值明顯提升。到2015年,行業主要企業90%以上制定實施明確的品牌戰略和目標。自主品牌國內市場優勢地位進一步鞏固,國際市場占有率持續擴大,自主品牌產品出口不低於出口總量的40%。品牌集中度進一步提高,培育形成3至5個擁有較強創新能力和國際影響力的自主品牌。

主要任務

(一)實施以品牌引領轉型升級的發展戰略,增強品牌意識。深刻認識品牌培育對於企業發展、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意義,引導彩電行業將品牌建設作為產業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內容,樹立品牌意識,實施品牌戰略,強化品牌發展意識,深化品牌競爭意識,鞏固品牌保護意識,使培育和愛護自主品牌成為共同意識和自覺行動。
(二)充分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完善品牌建設機制。發揮企業在品牌建設中的主體作用,制定科學的品牌發展規劃,建立完善的品牌運營體系,加大品牌建設投入力度。加強政策扶持,引導產業資源向優勢品牌企業集聚,支持行業協會、產業聯盟及第三方社會組織為企業品牌建設做好行業自律、行業維權、技術服務支持、國際交流合作等公共服務,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引導作用,形成“企業主體、政府引導、多方支持”的品牌建設機制。
(三)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提升品牌價值。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大關鍵技術研究、產品研發以及工業設計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增強對面板、晶片等產業鏈核心基礎環節的控制力,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推動產業鏈垂直整合和強強合作,促進彩電製造業與運營服務業融合發展,打造具有全產業鏈競爭優勢的領軍企業。抓住信息消費發展機遇,加快開發網路化、智慧型化彩電產品,加強技術集成和商業模式創新,通過增強產品供給能力提升品牌附加值,引領新的消費熱點。
(四)規範市場秩序,最佳化品牌成長環境。鼓勵市場競爭,規範品牌管理活動,加強品牌管理人才培養。加強對自主品牌的輿論宣傳,支持第三方機構開展品牌評價活動,引導消費者樹立重視品牌、支持自主品牌的消費理念。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鼓勵通過各種途徑進行舉報,打擊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等假冒偽劣違法行為,維護品牌合法權益,營造公平規範的市場競爭環境。
(五)提高品牌經營能力,強化品牌優勢。立足我國彩電產業基礎和優勢,推動企業強化品牌定位,加強市場研究,實施差異化的品牌戰略,增強參與全球市場競爭的能力。促進企業品牌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廣先進的品牌管理機制和品牌培育方法,建設品牌管理人才隊伍,增強企業行銷策劃、傳播宣傳、危機應對等方面的能力,塑造企業品牌文化和社會形象。引導企業把握行業發展趨勢,充分發揮電子商務、網路行銷的作用,開拓創新品牌推廣新渠道。
(六)完善質量、服務和誠信體系,保障品牌信譽。落實企業質量主體責任,推廣先進質量管理方法,加強標準體系建設和貫徹實施,完善質量檢測條件,提升彩電行業整體質量水平。加強誠信體系建設,開展企業自我聲明活動,引導企業自覺承諾並履行質量責任,杜絕虛假宣傳行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完善售後服務體系建設,加快售後服務向售前服務、套用服務延伸,提高服務水平和附加值。大力營造重視質量、講求誠信、珍視信譽的行業氛圍,增強廣大消費者對自主品牌產品的信心。

政策實施

(一)落實和完善相關政策。充分發揮政策引導作用,推動中央和地方各項政策資源和財政資金圍繞企業品牌戰略進行最佳化配置,加大對關鍵共性技術的支持力度,加大對擁有優勢品牌、具備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彩電企業的支持力度,加大對產業鏈質量整體提升的支持力度,進一步發揮政策效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二)加大對優勢品牌培育的支持力度。從技術創新、人才培養及市場拓展等方面,支持擁有核心技術、市場占有率高和盈利能力強的自主品牌企業快速發展,鼓勵龍頭企業開展兼併重組,拓展和延伸產業鏈,培育具有全產業鏈競爭優勢的龍頭企業。
(三)支持企業國際化發展。引導企業聯合建設海外行銷渠道和售後服務網路,參加國際展覽展銷活動,積極開拓國際市場。積極探索利用多、雙邊平台,推動企業推廣自主標準、技術、品牌,擴大影響力。鼓勵企業在海外註冊商標、申請專利保護,共同應對貿易糾紛。支持企業開展海外併購,設立海外研發中心和生產基地。
(四)充分發揮行業組織作用。積極支持行業協會、聯盟、標準化組織、質量檢測機構等第三方機構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產品質量與自主品牌信息平台,開展產品質量控制與品牌評價、市場推廣、信息諮詢、人才培訓、國際交流合作等方面的活動,充分發揮其組織、協調、監督作用,鼓勵企業發布社會責任報告,推進企業社會責任建設,加強行業自律,維護行業信譽,鼓勵公平競爭。
(五)加強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及第三方機構,加強協調配合,切實做好品牌建設的組織和實施工作,積極探索適合我國彩電行業特點的品牌建設模式,加快推廣先進經驗,紮實推進品牌建設工作。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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