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大學生實習期間權益保障的提案

《關於加強大學生實習期間權益保障的提案》是民盟中央提交的關於大學生實習權益保障的提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大學生實習期間權益保障的提案
  • 外文名:Proposals on strengthening the rights protection of college students during internship
  • 提案主題:解決大學生就業問題
當前,高校紛紛拓寬在校學生實習渠道,許多公司、企業也為大學生實習開闢了場所和基地。大學生自己更是十分踴躍地參與到實習中。這對促進大學生就業是有益的。然而,調查發現大學生實習現狀並不樂觀。很多大學生在實習期間不僅不能獲得分文,還要向用人單位交納一定費用,也常常不能簽訂勞動保障協定書,一旦發生工傷、醫療等事故,合法權益無法保障。
主要問題:
一、勞動力市場供大於求,大學生求職心切。高校擴招,大學畢業生數量上升,2007年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數量為495萬,2013年增至為699萬,勞動力市場供過於求,大學生就業壓力不斷增大。正因如此,用人單位對大學生不斷吹毛求疵,大學生在實習期與用人單位沒有討論薪酬的餘地。
二、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來規範和約束大學生實習期間用人單位的行為、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大學生實習管理的法律支持仍是“真空”。比如,1996年出台的《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曾明確規定了實習生發生傷亡事故的處理辦法,2004年取而代之的《工傷保險條例》卻未對此作出明確規定,成了空白。
三、企業追求利益最大化。部分企業為了追求利益,節省開支,將大學實習生作為廉價勞動力使用,同時不提供安全、有保障的實習環境。不遵守最低工資標準、隨意拖延或剋扣實習生工資報酬、收取實習費用,要求大學實習生逾時工作、逾時加班、隨意占用節假日,無故辭退實習生或者延長實習生試用期時間等現象,比比皆是。與此同時,部分職業中介機構,看準市場供過於求、大學生缺少經驗和求職心切的心理,對大學生施以誘惑性的承諾,引誘大學生交納高額中介費用,之後卻以種種理由不履行承諾。
四、大學生維權法律意識薄弱。由於勞動法律意識的缺乏,很多學生認為只有自己完全沒錯時,管理方才會承擔責任,不敢主張正當權益。調查顯示,在合法權益遭受侵害後,86.1%的實習生選擇忍氣吞聲。
建議:
1、加大政府監管力度,學校、學生與企業簽訂實習保障協定應作為強制性制度,以避免大學生合法權益受侵害後無法補償的現象出現。以政府為主導,整合社會、高校、媒體、家庭以及各級各類維權組織的力量,推動大學生實習合法權益保障體系的建立,為大學生從校園邁向社會創造良好的氛圍。
2、制定出台優惠政策,鼓勵引導大學生實習單位正確履行義務,善待大學生。
3、遵循利益平衡與特別保護的原則,儘快出台大學生實習合法權益保障法規,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同時,對大學實習生施以特別保護,進行利益傾斜。
4、加強對大學生的相關法律教育,提高他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一方面,政府和高校要通力合作,號召全社會關注大學生實習期間合法權益的保障,形成良性的保護大學實習生合法權益的社會環境。另一方面,高校也應不斷進行普法宣傳,多方位、多角度地督促大學生掌握和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明晰實習期間自己的合法權益及其維權手段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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