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大國家康居示範工程申報工作力度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01月0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大國家康居示範工程申報工作力度的通知
- 發布單位: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文字號:冀建房〔2011〕806號
- 發布日期:2012年01月06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為提高我省住宅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水平和科技含量,根據建設部《關於印發<國家康居示範工程實施大綱>的通知》(建住房[1999]98號)、《關於印發<國家康居示範工程管理辦法>的通知》(建住宅[2000]274號),我廳決定加大國家康居示範工程申報工作力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國家康居示範工程實施的意義
國家康居示範工程是以住宅小區為載體,以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提高住宅質量為總目標,通過示範小區引路,加速科技成果轉化,提高住宅建設綜合質量和整體效益。國家康居示範工程把推廣套用先進適用的住宅成套技術作為重點,逐步建立和完善住宅技術體系;把提高住宅功能質量、環境質量作為前提,滿足廣大居民不斷改善居住條件和居住環境的需求;把康居示範工程作為樣板,引導住宅產業現代化的發展。
二、國家康居示範工程申報任務
各地要把組織申報國家康居示範工程作為提高住宅小區規劃設計水平,推進住宅產業成套技術套用的重要抓手,從2012年起,各設區市每年要選擇1~2個規劃設計水平高、套用住宅產業成套技術、符合住宅產業現代化發展方向並能起到示範帶動作用的住宅建設項目申報國家康居示範工程。同時,對通過國家康居示範工程預審列入實施項目的住宅小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在項目竣工驗收備案完成後及時申請達標考核驗收。
三、國家康居示範工程申報條件和要求
(一)申報國家康居示範工程的住宅小區應具備一定的規模。大中城市住宅小區用地規模不宜小於8公頃;小城市住宅小區用地規模不宜小於6公頃;小城鎮住宅小區用地規模不宜小於3公頃。住宅小區的建設應符合統一規劃、成片開發、綜合配套的要求。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具有資質審批部門頒發的房地產開發資質等級證書。
(三)申報國家康居示範工程的項目,要求計畫指標落實,用地落實,資金基本落實,產業現代化目標明確。
(四)申報國家康居示範工程項目有關住宅產業化的內容應體現一定的技術集成及部品集成,符合《國家康居示範工程成套技術量化評價指標》的要求。
(五)申報國家康居示範工程項目應對地方住宅產品的系列開發、工業化生產、配套供應,起到良好的帶動作用,並具有地方居住特色和建築文化傳統。
(六)申報國家康居示範工程項目應在2~3年內建設完成。
四、國家康居示範工程的申報程式和管理
(一)國家康居示範工程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統一指導和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宅產業化促進中心負責日常管理、技術指導和服務工作;我省國家康居示範工程的申報、組織管理和協調等工作由省牆材革新和建築節能管理辦公室負責,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推薦和落實申報項目。
(二)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完成後,建設單位填寫《國家康居示範工程申報表》,經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推薦、省牆材革新和建築節能管理辦公室同意後,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宅產業化促進中心。
(三)項目批准申報後,建設單位編寫《國家康居示範工程住宅產業技術可行性研究報告》和規劃設計方案,省牆材革新和建築節能管理辦公室初審、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宅產業化促進中心評審通過後,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文列入國家康居示範工程實施項目。
(四)示範工程項目建設中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宅產業化促進中心會同省牆材革新和建築節能管理辦公室、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有關專家到項目所在地進行中期檢查,重點檢查工程質量達標和住宅產業化內容在建設過程中的具體實施,對工程中關鍵性成套技術進行專家現場指導和技術培訓。
(五)示範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備案後,建設單位向住房和城鄉建設住宅產業化促進中心申請達標考核驗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宅產業化促進中心會同省牆材革新和建築節能管理辦公室、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成達標驗收小組,按照《住宅性能評定技術標準》對示範工程進行性能認定,並頒發相應等級的證書和標誌;按照《國家康居示範工程達標驗收考核指標》內容對示範工程進行達標考核驗收,驗收通過後,對示範工程和有關單位頒發標誌。
(六)示範工程在建設過程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將取消示範資格,不再列入公布範圍:
1、在技術可行性研究報告和設計方案評審、建設中期檢查階段沒有通過審查,或沒有按照審查意見進行修改的;
2、《國家康居示範工程住宅產業技術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通過後,一年半內沒有開工建設的。
五、聯繫人及電話
聯繫人:省牆材革新和建築節能管理辦公室 劉耀輝
附屬檔案:國家康居示範工程申報表和《國家康居示範工程住宅產業技術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格式可從中國住宅產業網或河北建築節能網上下載。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