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的規定

為規範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的編制行為,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0號),我會制定了《關於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的規定》,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的規定
  • 制定: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的規定
  • 發布: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 規範: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資金
簡介,規定,

簡介

關於發布《關於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的規定》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各保薦機構,各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規定

第一條 為規範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的編制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0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上市公司申請發行證券,且前次募集資金到賬時間距今未滿五個會計年度的,董事會應按照本規定編制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對發行申請檔案最 近一期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截止日的最 近一次(境內或境外)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進行詳細說明,並就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作出決議後提請股東大會批准。
董事會應保證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第三條 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在提請股東大會批准前應由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其他鑑證業務準則第3101號——歷史財務信息審計或審閱以外的鑑證業務》的相關規定出具鑑證報告。
註冊會計師應當以積極方式對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是否已經按照本規定編制以及是否如實反映了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發表鑑證意見。
第四條 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應說明前次募集資金的數額、資金到賬時間以及資金在專項賬戶的存放情況(至少應當包括初始存放金額、截止日餘額)。
第五條 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應通過與前次募集說明書或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信息披露檔案中關於募集資金運用的相關披露內容進行逐項對照,以對照表的方式對比說明前次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投資項目、項目中募集資金投資總額、截止日募集資金累計投資額、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或截止日項目完工程度。(《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參考格式)見附屬檔案一》)
前次募集資金實際投資項目發生變更的,應單獨說明變更項目的名稱、涉及金額及占前次募集資金總額的比例、變更原因、變更程式、批准機構及相關披露情況;前次募集資金項目的實際投資總額與承諾存在差異的,應說明差異內容和原因。
前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已對外轉讓或置換的(前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在上市公司實施重大資產重組中已全部對外轉讓或置換的除外),應單獨說明在對外轉讓或置換前使用募集資金投資該項目的金額、投資項目完工程度和實現效益,轉讓或置換的定價依據及相關收益,轉讓價款收取和使用情況,置換進入資產的運行情況(至少應當包括資產權屬變更情況、資產賬面價值變化情況、生產經營情況和效益貢獻情況)。
臨時將閒置募集資金用於其他用途的,應單獨說明使用閒置資金金額、用途、使用時間、批准機構、批准程式以及收回情況。前次募集資金未使用完畢的,應說明未使用金額及占前次募集資金總額的比例、未使用完畢的原因以及剩餘資金的使用計畫和安排。
第六條 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應通過與前次募集說明書或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信息披露檔案中關於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效益預測的相關披露內容進行逐項對照,以對照表的方式對比說明前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最 近 3年實現效益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投資項目、截止日投資項目累計產能利用率、投資項目承諾效益、最 近 3年實際效益、截止日累計實現效益、是否達到預計效益(《前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現效益情況對照表(參考格式)見附屬檔案二》)。實現效益的計算口徑、計算方法應與承諾效益的計算口徑、計算方法一致,並在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中明確說明。
前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無法單獨核算效益的,應說明原因,並就該投資項目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業績的影響作定性分析。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累計實現的收益低於承諾的累計收益20%(含20%)以上的,應對差異原因進行詳細說明。
第七條 前次發行涉及以資產認購股份的,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應對該資產運行情況予以詳細說明。該資產運行情況至少應當包括資產權屬變更情況、資產賬面價值變化情況、生產經營情況、效益貢獻情況、是否達到盈利預測以及承諾事項的履行情況。
第八條 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應將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與公司定期報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檔案中披露的有關內容做逐項對照,並說明實際情況與披露內容是否存在差異。如有差異,應詳細說明差異內容和原因。
第九條 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和會計師事務所鑑證報告均為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申請檔案的必備內容。
第十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專項報告指引》(2001年4月10日 證監公司字[2001]42號)同時廢止。
附屬檔案1:
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參考格式)
附屬檔案2:
前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現效益情況對照表(參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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