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充分利用我省博物館、史志館等各類場館資源加強大中小學生教育工作的實施方案

《關於充分利用我省博物館、史志館等各類場館資源加強大中小學生教育工作的實施方案》是2020年11月4日由海南省教育廳、中共海南省委宣傳部、海南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海南省財政廳、海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中共海南省委黨史研究室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充分利用我省博物館、史志館等各類場館資源加強大中小學生教育工作的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11月14日
  • 發布單位:海南省教育廳、中共海南省委宣傳部、海南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海南省財政廳、海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中共海南省委黨史研究室
方案通知,方案全文,工作清單,

方案通知

海南省教育廳等七部門關於印發《關於充分利用我省博物館、史志館等各類場館資源加強大中小學生教育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瓊教基〔2020〕112號)
各市、縣、自治縣教育局、黨委宣傳部、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財政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史志工作機構,洋浦經濟開發區社會發展局、辦公室、財政局、規劃局,各高等院校,省屬各中等職業學校,省教育廳直屬中學,各類場館:
為充分利用我省各類博物館、史志館、規劃展覽館和革命紀念館等場館的教育資源,全面落實教育部、國家文物局《關於利用博物館資源開展中國小教育教學的意見》(文物博發〔2020〕30號),進一步強化我省大中小學生愛國主義教育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引導和激勵廣大學子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積極投身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和海南自貿港建設。現將《關於充分利用我省博物館、史志館等各類場館資源加強大中小學生教育工作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並將檔案轉發至轄區內每所大中國小校(含中職學校)和各類場館。
附屬檔案:1.關於充分利用我省博物館、史志館等各類場館資源加強大中小學生教育工作的實施方案
2.《關於充分利用我省博物館、史志館等各類場館資源加強大中小學生教育工作的實施方案》工作任務清單
海南省教育廳
中共海南省委宣傳部
海南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
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
海南省財政廳
海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中共海南省委黨史研究室
2020年11月4日
(此件主動公開)

方案全文

關於充分利用我省博物館、史志館等各類場館資源加強大中小學生教育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充分利用我省各類博物館、史志館、規劃展覽館和革命紀念館等場館的教育資源(以下簡稱“各類場館”)加強大中小學生(含中職學生,下同)教育工作,進一步強化我省大中小學生愛國主義教育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引導和激勵廣大學子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積極投身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和海南自貿港建設,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印發<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綱要>的通知》、教育部《中國小德育工作指南》《教育部  國家文物局關於利用博物館資源開展中國小教育教學的意見》《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南省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檔案精神,將各類場館教育資源融入大中小學生教育教學工作,作為加強大中小學生愛國主義教育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提高各學科教育教學和綜合實踐活動水平的重要載體和實踐資源。
二、工作目標
(一)建立各級政府和各相關部門共同支持、充分利用各類場館資源助力大中小學生教育工作的長效機制;建立大中國小校與各類場館協同育人的工作機制。
(二)將各類場館資源研發為適合大中小學生的線上線下課程資源,提升各類場館服務大中小學生教育教學的專業化水平,使其成為促進學生學習,培育學生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習了解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及海南省情的重要課堂。
(三)建立完善大中小學生定期到場館學習的保障機制,最佳化提升現有場館接待大中小學生學習的能力和水平,從2021年起,組織推進每名在校大中小學生每學年至少到各類場館學習1次,並逐步增加頻次和範圍,提高我省大中國小教育的生動性、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組織實施
(一)建立工作機制。由省教育廳、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牽頭,會同省委宣傳部、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財政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委黨史研究室等省直單位成立海南省場館育人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審定場館育人工作制度、場館遴選標準等重要事宜。由省教育廳、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牽頭成立海南省場館育人專家指導委員會,負責研製場館遴選標準、參與場館遴選工作、審核場館課程方案、評估場館育人效果等工作,提高場館育人工作質量。(牽頭單位:省教育廳、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配合單位:省委宣傳部、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財政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委黨史研究室,相關省級場館;完成時限:2020年11月30日前)
(二)分類遴選場館。由海南省場館育人專家指導委員會起草場館遴選標準,經海南省場館育人聯席會議審定後,組織專家對我省各類場館進行遴選,先期遴選出6個左右的省級推薦場館和一批適合不同年齡段學生、不同內容特點的自選場館,報海南省場館育人聯席會議審定,形成海南省省級推薦和自選參觀學習的場館清單,明確適宜參觀的學生年齡段(國小、中學、大學),並向社會公布。各市縣參照省里的做法遴選確定本市縣場館並向海南省場館育人聯席會議備案。鼓勵非國有博物館為加強大中小學生教育工作提供相應服務。(牽頭單位:省教育廳、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各市縣政府;配合單位:省委宣傳部、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委黨史研究室,相關省級場館、各類場館;完成時限:2020年12月31日前)
(三)研發課程資源。省和市縣遴選確定的各類場館要充分挖掘場館的自然、歷史、科技、文化、革命教育等資源,遵循教育規律,依據學生年齡特點,會同各級各類學校和相關專家,開發符合青少年學習需求和認知特點的課程方案。省級推薦場館應研發不少於5套課程方案,省級自選參觀場館應研發不少於3套課程方案,由海南省場館育人專家指導委員會審核。各市縣遴選確定場館應研發不少於3套課程方案,審核辦法參照省級進行。要注重分齡設計,國小階段要體現趣味性和故事性,讓學生了解基本內容和有關背景;國中階段要體現實踐性和體驗性,讓學生理解基本觀點;高中階段要體現探索性和研究性,引導學生提出觀點和深入思考。建立課程資源調整完善機制,各類場館研發的課程資源應根據場館資源情況、實施及反饋情況、學生及學校需求等逐年調整完善並不斷更新。(牽頭單位:各類場館,省教育廳、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各市縣政府;完成時限:2021年2月21日前)
(四)最佳化場館學習服務。各類場館要根據重點服務學生的年齡特點、課程內容以及學校組織集體參觀、學生個人參觀等需求,提高向大中小學生提供高質量參觀學習服務的專業化水平和便利化水平:要製作場館手冊、引導學生利用場館資源創造性開展活動、輔助學習,不斷探索完備博物館學習模式,針對性最佳化調整場館設計、展品布置;開發為學校集體、學生家庭個人參觀提供預約服務和有關信息發布的網路平台;研發學生參觀學習的課程、活動、路線和講解詞,綜合運用解說導覽、專題講座、互動遊戲、角色扮演、動手實踐等方式,增強場館學習的趣味性、互動性和體驗性。通過專兼職相結合、吸納社會及大中專學生志願者等方式,組織並培訓一批為學生參觀學習提供講解服務和活動引導的場館專業人員隊伍;鼓勵場館設計並免費向學生提供具有場館自身特點、元素和教育價值的學生參觀學習徽章、印章、手冊、導覽圖、輔助讀物、口袋書、動漫等,鼓勵場館研發相關文創產品並面向學生提供優惠活動,增強場館學習效果。提升參觀學習活動的趣味性和紀念價值。(牽頭單位:各類場館;完成時限:2021年2月21日前)
(五)組織開展場館學習。從2021年春季學期起,逐步實現大中小學生每學年至少到各類場館學習1次,其中每名大學生和國中、高中、中職學生在校學習期間(3-4年)至少應到3個場館學習;小學生一般不跨市縣,每年在本市縣域內場館學習1次(本市縣域內不具備符合條件場館或場館資源匱乏的,應依託省級場館的網上資源或協調省級場館巡展解決)。學習方式以學校組織集體學習為主,個人家庭自主參觀學習等多種方式為輔,其中學校組織可以學校、年級、班級為單位;學習形式以到現場學習為主,線上學習為輔。省教育廳可委託相關機構製作大中小學生場館學習手冊,開發信息系統,通過收集紀念章、參觀打卡蓋章、網上登記等方式統計了解大中小學生學習活動完成情況。各地各校要統計匯總大中小學生場館學習的開展情況。(牽頭單位:各市縣政府,各級各類學校,各類場館,省教育廳;配合單位:省委宣傳部、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委黨史研究室;實施時間:從2021年春季學期起)
(六)拓展場館學習方式。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要將各類場館納入中國小研學實踐活動,納入課後服務內容,鼓勵國小在下午4點半課後時間開設校內博物館系列課程,利用各類場館資源開展專題教育活動;鼓勵各類場館與大中國小校合作共建,聯合開展研究性學習、項目式學習、社會實踐活動、建立第二課堂、成果展示等多種形式的館校互動活動;鼓勵各類場館聯合學校培養大中小學生到場館擔任講解員和志願者;鼓勵大中國小校將場館豐富的資源和內容納入日常課程、研發校本課程,將課堂“搬到”場館中,聘請專兼職場館教師到學校授課、講座和參與教學。為進一步拓寬場館育人的受益面,各類場館特別是省級推薦場館要結合自身資源,開發適合大中小學生的網上參觀體驗、課程和活動,開發音頻、視頻、微電影等新媒體產品,並制定線下巡展計畫,定期到學校巡展,重點輻射到場館資源匱乏的市縣,擴大學生受益面。(牽頭單位:各類場館,各級各類學校,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實施時間:從2021年春季學期起)
(七)提升場館育人水平。各級教育部門、旅文部門和各類場館主管單位要聯合開展師資培養培訓,通過教師研習、雙師課堂、短期培訓、聯合教研等方式,加強場館教育人員和學校教師的交流合作,使場館教育人員了解學校教學內容,大中小教師了解場館教育資源構成;要將場館育人相關培訓內容納入各級各類教師培訓,加大培訓力度;定期評選推介一批場館育人精品課程,開展“場館育人優秀案例”推介活動,鼓勵大中國小校和各類場館聯合開展“六個一”活動,圍繞一個教育主題、策劃一系列原創展覽、開展一系列教育活動、設計一系列教育課程、開發一系列文創產品、建立一個優秀場館育人品牌。鼓勵高等院校發展文物與博物館專業學位教育相關方向的人才培養,及時滿足場館教育人才需求。每年由海南省場館育人專家指導委員會和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大中國小和各類場館申報場館育人相關課題,不斷提升我省場館育人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牽頭單位:省教育廳、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旅文部門,各類場館,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時間:從2021年春季學期起)
四、責任分工
省教育廳:牽頭成立海南省場館育人聯席會議制度,研究協調統籌場館育人工作,督查推動各省直單位履行職責和各項工作落實見效。牽頭成立海南省場館育人專家指導委員會,指導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各高校等組織學生到指定場館參觀學習,並將該項工作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畫;牽頭製作場館學習手冊等;與各類場館溝通協調,會同其主管部門統籌做好網上參觀學習和流動巡展等工作。
各類場館的省級主管部門(省委宣傳部、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委黨史研究室等):指導所屬各類場館落實學生參觀學習工作和各項要求,研發線上、線下課程,開展符合學生特點的講解、體驗和展覽活動,指導場館到學校巡展,提高育人效果。
省財政廳:根據省級各部門(單位)開展相關工作的實際需求做好資金保障。
各推薦場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完成年度接待學生計畫任務,結合各自資源優勢,充分發揮場館育人功能,做好接待學生的課程研發、人力、物力和安全保障工作,實施流動巡展和網上展播等教育活動,開展館校合作。
各市縣政府:負責本市縣場館遴選工作,指定職能部門和人員組織、協調、落實、統計本市縣中小學生到場館參觀學習活動,制定各級各類學校學年度參觀學習計畫,審核本市縣場館課程,指導並監督學校做好安全預案和活動方案。
各級各類學校:具體負責組織學生到指定場館參觀學習,制定參觀學習計畫,提前與場館對接好參觀學習時間。抓住參觀前、中、後教育環節,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配合各場館培養一些兼職講解員和志願者。建立學生參觀學習場館檔案,把學習成果記錄到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或記入課時、計算學分。聯合場館研發學習課程,定期向上級主管單位報告活動開展情況和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有關部門、各類場館和各級各類學校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利用場館資源開展育人工作作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重要抓手,作為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時代新人的重要載體,作為提升海南自由貿易港公民素質和人才培養的重要方式,構建協同育人、實踐育人新格局。
(二)保障經費。省和市縣財政部門按照單位隸屬關係做好各類場館開展大中小學生參觀學習活動、育人課題研究等工作的資金保障,省財政對市縣級文化文物系統所屬的場館實行免費開放按規定予以補助。各指定場館應科學編制預算,統籌利用各類資金保障大中小學生參觀學習活動順利開展。各中國小校要將場館參觀學習活動納入研學旅行範疇,可利用研學旅行獎補資金組織開展好參觀學習活動。各學校可統籌利用自有資金、公用經費等財政資金開展參觀學習活動,不得收取學生費用。
(三)注重安全。各類場館要建立教育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各類活動的組織管理和安全保障,研究制定安全預案,明確管理職責和崗位要求;開展教育人員安全培訓,加強場館內設施設備的安全檢查,確保活動安全有序開展;要針對參觀學生的年齡特點,從參觀路線設計、場館安全設施設備、專業人員配備、安全應急預案及演練等方面做好安全保障。各級各類學校要開展師生行前安全教育,定期組織應急疏散演練,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應急避險能力。組織學生到場館參觀學習要按照學校集體外出活動有關要求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制訂活動方案、安全應急預案。中國小校組織集體參觀學習活動要按照國小每30人、中學每50人配備一名教師隨行管理,學校要與家長簽訂協定書,明確學校、家長、學生的責任權利,確保參觀學習活動安全順利進行。
(四)強化考核。海南省場館育人聯席會議每年要組織對各省直部門職責落實情況和各類場館服務水平、教育質量的評估,對省級推薦場館和自選場館實行掛牌管理和動態退出管理,把評估結果作為場館年度財政預算和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委黨史研究室等部門要將場館育人工作的開展情況、參觀學生數、工作效果等納入所屬場館定級評估、運行評估、免費開放績效考評、年度考核等場館質量評價體系;省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將此項工作納入對市縣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指標體系;各市縣政府要參照省里做法對所屬場館進行考核評估、動態管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大中國小校組織開展參觀學習活動的考核,各級各類學校要把場館參觀學習活動列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或記入課時、計算學分。

工作清單

《關於充分利用我省博物館、史志館等各類場館資源加強大中小學生教育工作的實施方案》工作任務清單
序號
工作任務
牽頭單位
配合單位
完成時限
(實施時限)
1
成立海南省場館育人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審定場館育人工作制度、場館遴選標準等重要事宜、研究協調統籌場館育人工作。督查推動各省直單位履行職責和各項工作落實見效。每年要組織對各省直部門職責落實情況和各類場館服務水平、教育質量的評估,對省級推薦場館和自選場館實行掛牌管理和動態退出管理,把評估結果作為場館年度財政預算和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省教育廳、
省旅文廳
省委宣傳部、省資規廳、省財政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委黨史研究室、相關省級場館
2020年11月30日前
2
成立海南省場館育人專家指導委員會,負責研製場館遴選標準、參與場館遴選工作、審核場館課程方案、評估場館育人效果等工作,提高場館育人工作質量。
省教育廳、
省旅文廳
省委宣傳部、省資規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委黨史研究室、相關省級場館
2020年11月30日前
3
由海南省場館育人專家指導委員會起草場館遴選標準,經海南省場館育人聯席會議審定後,組織專家對我省各類場館進行遴選,先期遴選出6個左右的省級推薦場館和一批適合不同年齡段學生、不同內容特點的自選場館,報海南省場館育人聯席會議審定,形成海南省省級推薦和自選參觀學習的場館清單,明確適宜參觀的學生年齡段(國小、中學、大學),並向社會公布。
省教育廳
省委宣傳部、省旅文廳、省資規廳、省財政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委黨史研究室、相關省級場館
2020年12月31日前
4
各市縣參照省里的做法遴選確定本市縣場館並向海南省場館育人聯席會議備案。
各市縣政府
省教育廳、省委宣傳部、省旅文廳、省資規廳、省財政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委黨史研究室、各類場館
2020年12月31日前
5
省級推薦場館應研發不少於5套課程方案,省級自選參觀場館應研發不少於3套課程方案,由海南省場館育人專家指導委員會審核。建立課程資源調整完善機制,各類場館研發的課程資源應根據場館資源情況、實施及反饋情況、學生及學校需求等逐年調整完善並不斷更新。
相關省級場館
省教育廳、省旅文廳
2021年2月
21日前
6
各市縣遴選確定場館應研發不少於3套課程方案,審核辦法參照省級進行。
各市縣政府
省教育廳、省旅文廳
、各類場館
2021年2月
21日前
7
各類場館要根據重點服務學生的年齡特點、課程內容以及學校組織集體參觀、學生個人參觀等需求,提高向大中小學生提供高質量參觀學習服務的專業化水平和便利化水平:要製作場館手冊、引導學生利用場館資源創造性開展活動、輔助學習,不斷探索完備博物館學習模式,針對性最佳化調整場館設計、展品布置;開發為學校集體、學生家庭個人參觀提供預約服務和有關信息發布的網路平台;研發學生參觀學習的課程、活動、路線和講解詞,綜合運用解說導覽、專題講座、互動遊戲、角色扮演、動手實踐等方式,增強場館學習的趣味性、互動性和體驗性。通過專兼職相結合、吸納社會及大中專學生志願者等方式,組織並培訓一批為學生參觀學習提供講解服務和活動引導的場館專業人員隊伍;鼓勵場館設計並免費向學生提供具有場館自身特點、元素和教育價值的學生參觀學習徽章、印章、手冊、導覽圖、輔助讀物、口袋書、動漫等,鼓勵場館研發相關文創產品並面向學生提供優惠活動,增強場館學習效果。提升參觀學習活動的趣味性和紀念價值。建立教育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各類活動的組織管理和安全保障,研究制定安全預案,明確管理職責和崗位要求;開展教育人員安全培訓,加強場館內設施設備的安全檢查,確保活動安全有序開展。
各類場館
各級各類學校
2021年2月
21日前
8
根據省級各部門(單位)開展相關工作的實際需求做好資金保障。
省財政廳
各市縣財政局、各類各級場館
2021年春季學期前
9
從2021年春季學期起,逐步實現大中小學生每學年至少到各類場館參觀學習1次,其中,每名大學生和國中、高中、中職學生在校學習期間(3-4年)至少應到3個場館學習;小學生一般不跨市縣參觀學習,每年在本市縣域內場館參觀學習1次(本市縣域內不具備符合條件場館或場館資源匱乏的,應依託省級場館的網上資源或協調省級場館巡展解決)。
各市縣政府、
各級各類學校、各類場館、
省教育廳
省委宣傳部、省資規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省委黨史研究室、
省旅文廳
2021年春季學期起
10
負責指定職能部門和人員組織、協調、落實、統計本市縣中小學生到場館參觀學習活動,制定各級各類學校學年度參觀學習計畫,審核本市縣場館課程,指導並監督學校做好安全預案和活動方案。參照省里做法對所屬場館進行考核評估,動態管理。
各市縣政府
各市縣教育局、各類場館、各級各類學校
2021年春季學期起
11
省教育廳可委託相關機構製作大中小學生場館參觀學習手冊,開發信息系統,通過收集紀念章、參觀打卡蓋章、網上登記等方式統計了解大中小學生參觀學習活動完成情況。指導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各高校等組織學生到指定場館參觀學習,並將該項工作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畫;與各類場館溝通協調,會同其主管部門統籌做好網上參觀學習和流動巡展等工作。
省教育廳、
省旅文廳
各級各類場館
2021年春季學期起
12
指導所屬各類場館落實學生參觀學習工作和各項要求,研發線上、線下課程,開展符合學生特點的講解、體驗和展覽活動,指導場館到學校巡展,提高育人效果。將場館育人工作的開展情況、參觀學生數、工作效果等納入所屬場館定級評估、運行評估、免費開放績效考評、年度考核等場館質量評價體系。
省旅文廳、省資規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史志辦等
各類各級場館
2021年春季學期前
13
各級教育部門、旅文部門和各類場館主管單位要聯合開展師資培養培訓,通過教師研習、雙師課堂、短期培訓、聯合教研等方式,加強場館教育人員和學校教師的交流合作,使場館教育人員了解學校教學內容,大中小教師了解場館教育資源構成;要將場館育人相關培訓內容納入各級各類教師培訓,加大培訓力度;定期評選推介一批場館育人精品課程,開展“場館育人優秀案例”推介活動,鼓勵大中國小校和各類場館聯合開展“六個一”活動,圍繞一個教育主題、策劃一系列原創展覽、開展一系列教育活動、設計一系列教育課程、開發一系列文創產品、建立一個優秀場館育人品牌。鼓勵高等院校發展文物與博物館專業學位教育相關方向的人才培養,及時滿足場館教育人才需求。每年由海南省場館育人專家指導委員會和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大中國小和各類場館申報場館育人相關課題,不斷提升我省場館育人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省教育廳、
省旅文廳
各類場館、各級各類學校,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旅文部門
2021年春季學期起
14
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要將各類場館納入中國小研學實踐活動,納入課後服務內容,鼓勵國小在下午4點半課後時間開設校內博物館系列課程,利用各類場館資源開展專題教育活動;鼓勵各類場館與大中國小校合作共建,聯合開展研究性學習、項目式學習、社會實踐活動、建立第二課堂、成果展示等多種形式的館校互動活動;鼓勵各類場館聯合學校培養大中小學生到場館擔任講解員和志願者;鼓勵大中國小校將場館豐富的資源和內容納入日常課程、研發校本課程,將課堂“搬到”場館中,聘請專兼職場館教師到學校授課、講座和參與教學。加強對大中國小校組織開展參觀學習活動的考核。
各級各類學校、
各類場館、
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
2021年春季學期起
15
具體負責組織學生到指定場館參觀學習,制定參觀學習計畫,提前與場館對接好參觀學習時間。抓住參觀前、中、後教育環節,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配合各場館培養一些兼職講解員和志願者。建立學生參觀學習場館檔案,把學習成果記錄到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或記入課時、計算學分。聯合場館研發學習課程,定期向上級主管單位報告活動開展情況和效果。統計匯總大中小學生參觀場館活動的開展情況。要開展師生行前安全教育,定期組織應急疏散演練,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應急避險能力。
各級各類學校
各類場館
2021年春季學期起
16
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完成年度接待學生計畫任務,結合各自資源優勢,充分發揮場館育人功能,做好接待學生的課程研發、人力、物力和安全保障工作,實施流動巡展和網上展播等教育活動,開展校館合作。
各推薦場館
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省旅文廳、省資規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省委黨史研究室、
各級各類學校
2021年春季學期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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