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22年農村綜合性改革試點試驗申報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2022年農村綜合性改革試點試驗申報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2022年農村綜合性改革試點試驗申報工作的通知》是根據2017年以來中央一號檔案、《國務院關於印發“十四五”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規劃的通知》(國發〔2021〕25號)和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有關部署,2022年,中央財政繼續支持在有條件的地區新啟動農村綜合性改革試點試驗。2022年3月17日,財政部辦公廳就有關事項印發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2022年農村綜合性改革試點試驗申報工作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22年3月17日
  • 發布單位:財政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財辦農〔2022〕6號
總體要求,重點任務,資金支持,申報程式,工作要求,

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創新驅動發展,推動高質量發展,激發鄉村發展動力,支持試點地區持續深化農村綜合改革,強化政策集成,加強成果利用,因地制宜創造性開展工作,持續探索鄉村全面振興的示範樣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作用,大力推動鄉村組織振興,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功能和組織力,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根基。
加強政策改革集成。堅持與時俱進,強化鄉村產業發展、鄉村建設和鄉村治理一體推進,著力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激發鄉村資源要素活力和內生動力,促進共同富裕。
注重科技支撐引領。加強信息技術運用,發展智慧農業,建設數字鄉村,改善鄉村管理服務,提升鄉鎮和村為農服務的能力,提高鄉村產業發展和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
探索綜合機制創新。尊重基層和民眾創造,發揮先行先試優勢,增強試點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大力推動鄉村振興機制創新,探索符合實際、各具特色、行之有效、可複製推廣的鄉村振興模式。

重點任務

依託項目建設和運行載體,建設以富民產業為基礎、數位技術為依託、人力資源為支撐、鄉村治理為保障,集美麗鄉村、數字鄉村、善治鄉村為一體的農村綜合改革試驗區,積極探索農村改革創新的機制和模式。
(一)創新富民鄉村產業發展機制。做強現代種養業,打造各具特色的農業全產業鏈。做精鄉土特色產業,因地制宜發展品質優良、特色鮮明的區域“金字招牌”,積極支持發展創意農業、智慧農業、農事體驗、農旅融合,促進鄉村產業深度融合發展。發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社作用,積極探索撬動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與村集體合作共贏模式,構建更緊密的聯農帶農機制,促進農民就地就近就業創業,讓農民共享產業發展的增值收益,紮實推進共同富裕,不斷提升農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
(二)創新數字鄉村發展機制。大力推進數字鄉村建設,推動數位技術與發展鄉村實體經濟、構建鄉村治理體系加速融合,著眼解決實際問題,拓展農業農村大數據套用場景。加強“網際網路+農業”建設,推動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區塊鏈、北斗終端、多光譜、人工智慧技術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和科技產品,與種、養、加、銷等農業生產經營活動和農機農藝深度融合套用,加快推動傳統產業數位化、智慧型化轉型,推進重要農產品全產業鏈大數據建設,探索鄉村數字經濟新業態。以數位技術賦能鄉村公共服務,完善農民生活服務體系,構建線上線下相結合的鄉村便民服務機制,提高鄉村治理智慧型化、精細化、專業化水平。注重網路安全、數據安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