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19年重點領域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2019年重點領域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的通知》是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能源局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9年04月30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2019年重點領域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發改運行〔2019〕785號
  • 發布單位: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能源局
  • 成文日期:2019年04月30日
檔案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工信廳(工信委、經信委)、能源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有關中央企業:
2016年以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決策部署,紮實推進重點領域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累計壓減粗鋼產能1.5億噸以上,退出煤炭落後產能8.1億噸,淘汰關停落後煤電機組2000萬千瓦以上,均提前兩年完成“十三五”去產能目標任務。行業運行和安全生產狀況明顯好轉,供給體系質量大幅提升,產業結構和生產布局持續最佳化,市場競爭秩序有效規範,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逐步建立完善。2019年是新中國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關鍵之年,為更好適應新形勢新變化新要求,堅定不移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斷將重點領域化解過剩產能工作推向深入,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準確把握2019年去產能總體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推動高質量發展,在“鞏固、增強、提升、暢通”上下功夫,全面轉入結構性去產能、系統性優產能新階段,著力增強去產能工作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對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一視同仁,嚴格質量、環保、能耗、安全標準和信用約束,努力實現科學精準、穩妥有序去產能,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
二、著力鞏固去產能成果。健全完善去產能工作檯賬,系統總結推廣去產能工作經驗和典型案例。全面開展鞏固鋼鐵煤炭去產能成果專項督查抽查,對2016-2018年去產能項目實施“回頭看”,堅決防止已經退出的項目死灰復燃,確保財政和審計檢查發現的各類問題整改到位。鞏固打擊“地條鋼”和治理違規建設煤礦成果,依法依規做好違規建設煤電項目的清理整頓工作,進一步規範生產建設秩序。建立產能置換方案歸集和公示平台,開展產能置換方案落實情況專項抽查,對失信企業開展聯合懲戒。尚未完成壓減粗鋼產能目標的地區和中央企業,力爭在2019年全面完成任務;尚未完成煤炭去產能目標的地區和中央企業,在2020年底前完成任務;繼續大力淘汰關停不達標落後煤電機組。
三、深入推進鋼鐵產業結構最佳化。更多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在控制產能總量的前提下,調整最佳化存量。進一步完善並嚴格執行環保、質量、技術、能耗、安全等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嚴查不符合強制性標準和產業政策的鋼鐵落後產能,倒逼落後產能加快退出。鼓勵企業通過主動壓減、兼併重組、轉型轉產等途徑退出部分產能。加強行業協調和自律,促進鋼材市場平穩運行。加快行業創新發展步伐,不斷推動鋼鐵行業轉型升級,為鋼鐵行業實現由大到強轉變奠定堅實基礎。
四、堅持上大壓小、增優減劣,著力提升煤炭供給質量。統籌考慮區域煤炭供應、企業轉產轉型、礦井安全生產條件等因素,對災害嚴重煤礦、30萬噸/年以下煤礦、與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重疊煤礦加快分類處置,堅決退出達不到安全環保要求的煤礦,持續破除無效低效供給。進一步最佳化存量資源配置,推動在建煤礦加快建設、建成煤礦加快投產,有序釋放優質先進產能,不斷擴大優質增量供給。深入推進煤電聯營、兼併重組、轉型升級、最佳化布局等工作,促進煤炭行業新舊發展動能轉換。加強煤炭產供儲銷體系建設,持續提升供給體系質量,增強能源保障能力。
五、積極穩妥推進煤電最佳化升級。充分發揮市場調節和巨觀調控作用,淘汰關停不達標落後煤電機組。依法依規做好違規建設煤電項目的清理整頓工作。發布實施年度風險預警,有序推動項目核准建設,嚴控新增產能規模,按需安排應急備用電源和應急調峰儲備電源。統籌推進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工作,促進煤電清潔高效、高質量發展。
六、加快重點領域“殭屍企業”出清。認真落實鋼鐵、煤炭行業處置“殭屍企業”工作方案要求,加快分類處置“殭屍企業”,確保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處置工作。對於長期停工停產、連年虧損、資不抵債,沒有生存能力和發展潛力的“殭屍企業”,加快實施清算註銷、破產清算、強制註銷。對於已喪失清償能力、但有一定發展潛力和重組價值的“殭屍企業”,加快實施破產重整、兼併重組、債務重組。
七、嚴格治理違法違規和失信行為。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對違法違規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態勢,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在產能置換、項目核准、產能核定、運力調整、價格監管等方面落實懲戒措施,積極營造健康有序的行業發展環境。加強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聯合獎懲機制,對列入“黑名單”的嚴重失信企業實施聯合懲戒。
八、嚴格控制新增產能。嚴禁以各種名義違規新增鋼鐵冶煉產能,嚴格落實《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建設項目備案前,須公告產能置換方案。進一步提高煤礦建設項目安全、環保要求,災害嚴重煤礦原則上不再核增產能;嚴格落實產能置換方案,督促去產能煤礦按規定時間退出或核減產能,確保指標交易收入優先用於去產能職工安置。
九、統籌做好去產能保供應穩預期工作。有去產能任務的地區和中央企業要綜合考慮資源賦存、安全生產、生態環保、新建項目、運輸能力等因素,科學安排2019年去產能目標任務,嚴格按相關標準程式做好去產能各項工作,統籌研究制定保供方案和應急預案,避免出現供需失衡、市場異常波動等情況,確保市場平穩運行。
十、不斷提高職工安置質量。繼續將職工安置作為重中之重,夯實責任,強化協調,精準施策,防範風險,確保職工有安置、社會可承受、民生有保障。強化職工安置工作協調,拓寬職工安置渠道,支持企業多渠道分流安置職工,依法處理勞動關係。實施就業優先政策,重點在分流職工多、就業渠道窄、失業率偏高的困難地區,加大就業創業攻堅力度,合理開發公益性崗位。多渠道籌資,解決企業拖欠社會保險費問題,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及時發放失業保險金,強化兜底保障功能,確保職工基本生活底線。完善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機制,制定完善穩就業儲備性政策工具,妥善化解矛盾和風險。
十一、加快推進資產債務處置。落實去產能企業國有資產處置辦法,推動國有資產依法處置取得實質性進展。落實《關於進一步做好“殭屍企業”及去產能企業債務處置工作的通知》(發改財金﹝2018﹞1756號),積極推進去產能行業債務處置。區分不同情形分別採取破產清算、破產重整、債務重組、兼併重組等方式,自主協商形成處置方案,依法公平合理分擔處置成本。加快去產能企業剩餘礦產資源處置,做好資源價款返還、生態環境修復、採礦許可證註銷等相關工作。
十二、用好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各地要認真落實《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管理辦法》,科學合理制定專項獎補資金使用細則,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加強獎補資金監管,嚴肅查處虛報冒領、擠占挪用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資金合理分配使用。
十三、深入推動兼併重組、最佳化布局和轉型升級。推動企業兼併重組和上下游融合發展,在鋼鐵、煤炭、電力行業培育一批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充分利用產能置換指標交易等市場化手段,最佳化生產要素配置,引導先進產能向優勢企業集中。著力解決重點區域鋼鐵產能布局不合理問題,深入推進煤炭清潔開發、清潔生產、清潔運輸、清潔利用,統籌做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促進鋼鐵、煤炭、電力行業高質量發展。促進煤鋼傳統產業與新經濟、新產業、新業態協同發展,形成新的經濟成長點,推動產業轉型升級。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實現各種所有制資本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十四、建立健全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鋼鐵行業要充分運用好“地條鋼”及違法違規產能舉報平台,落實好《關於鋼鐵產能違法違規行為舉報核查工作的有關規定》(發改辦產業﹝2018﹞1451號),加強對重點省份的督促檢查。煤炭行業要進一步建立完善中長期契約、產能置換指標交易、應對煤價異常波動、調峰和應急儲備產能等長效機制。電力行業要完善煤電規劃建設風險預警機制,指導地方和企業穩妥有序推進煤電項目規劃建設。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完善化解過剩產能和脫困發展工作協調機制,加強綜合協調,督促任務落實,統籌推進各項工作。各地區要嚴格執行去產能相關政策措施,強化監督問責,確保產能真去真退。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和脫困發展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各有關成員單位要強化分工負責,不斷完善政策措施,加強監測分析,強化社會監督,嚴肅處理弄虛作假、死灰復燃、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地方和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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