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15年度全省監理人員能力評價的通知

《關於做好2015年度全省監理人員能力評價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5年04月0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2015年度全省監理人員能力評價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質〔2015〕26號
  • 發布日期:2015年04月09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華北石油管理局:
為不斷提高施工現場監理人員工作質量,提高監理人員從業能力,對於需取得《河北省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資格的,應當參加監理人員能力評價。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關於能力評價工作
申報2015年省級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能力評價的人員,其申報條件、申報材料依照《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加強建設工程監理人員管理的通知》(冀建質[2014]38號),由所在監理企業統一上報至所在地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時登入河北省工程建設監理管理信息平台填報,設區市、省管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合格的報我廳質安處。
對於監理專業增項,本次新增專業限報一項,且監理人員所持證書專業總項數不超過2項。
對於已取得國家工程類註冊資格證書(不含國家註冊監理工程師)的人員,網上報名審核通過後,可直接取得《河北省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證書。
參加2014年省級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能力評價未通過的人員,不再參加資格審查,直接登錄河北省工程建設監理管理信息平台申報能力評價。
二、關於評價申報時間
2015年監理人員能力評價時間定於9月下旬 ,具體時間及要求請登入河北省工程建設監理管理信息平台。
請各監理企業務於2015年5月5日前,將申請參加河北省建設工程監理能力評價人員的相關材料的原件、複印件,報企業註冊所在地設區市(省直管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逾期不予受理,同時做好網上申報審核。請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務於2015年5月15日前以正式檔案形式提出初審意見,將審查結果報我廳質安處審核,對審核合格者在網上公布,參加能力評價。
三、有關要求
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組織好本轄區內建設工程監理人員資格審查和能力評價報名工作,高度負責,及時通知相關企業開展申報,嚴格把關,認真審核和匯總人員信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相關監管機構在職人員一律不得參與申報,監理企業和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將追究責任,嚴肅查處。
四、其他
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建設主管部門登錄時用戶名為建設主管部門全稱。各市(省直管縣)建設主管部門要確定該系統使用管理的唯一責任人,並上報我廳備案登記。如系統在運行中有其他問題請與廳質安處聯繫。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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