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14年度汽車、工程機械產業擴大省內配套獎勵申報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2014年度汽車、工程機械產業擴大省內配套獎勵申報工作的通知》是湖南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湖南省財政廳於2015年2月2日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各市州、省直管縣市經信委(局)、財政局,省直有關單位,有關中央在湘單位:
根據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於印發〈湖南省鼓勵汽車、工程機械產業擴大省內配套獎勵政策實施辦法〉的通知》(湘財企[2011]20號,以下簡稱《辦法》)檔案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2014年度湖南省汽車、工程機械產業擴大省內配套獎勵申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與條件
獎勵項目申報對象為符合《辦法》中獎勵對象及範圍的省內汽車整車、工程機械主機企業及關鍵零部件企業。
二、項目申報要求
1、申報要求:申報項目應符合《辦法》規定條件,有效促進我省汽車和工程機械產業集群發展。
2、申報材料:汽車整車、工程機械主機企業填報《2014年度汽車整車、工程機械主機生產企業省內配套獎勵申報書》(附屬檔案1,一式三份);關鍵零部件企業填報《2014年度汽車、工程機械關鍵零部件生產企業獎勵申報書》(附屬檔案2,一式三份),與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及《辦法》規定相關附屬檔案、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申報年度會計報表和審計報告、所有整車生產企業(含改裝車)提供公告證明材料等相關材料一併上報。
3、申報獎勵年度: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4、申報項目組織:中央在湘、省屬企業分別由中央在湘一級單位和省直主管部門匯總後行文報省經信委、省財政廳;市州、省直管縣市企業申報材料由各市州、省直管縣市經信委(局)、財政局初審並簽署意見後聯合向省經信委、省財政廳行文上報。省經信委會同省財政廳對申報資料進行審核並根據需要進行實地核查,依據審查和核實情況提出獎勵意見。
5、申報方式:項目申報既要網上申報,也要書面申報。網上申報請登錄《湖南省“四千工程”項目庫管理系統》或《湖南省財政企業項目資金管理系統》線上填報並提交相關資料電子文檔或掃描件。書面申報請將申請檔案和要求報送的申報材料一套報送至省經信委,並將申請檔案和匯總表報送一套至省財政廳。
6、申報時間: 網上申報及書面申報於2015年3月12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2015年2月2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