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黨政機關網站開辦審核、資格覆核和網站標識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編辦、黨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編辦,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
根據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加強黨政機關網站安全管理的通知》(中網辦發文〔2014〕1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機構編制部門會同同級黨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黨政機關網站開辦審核和資格覆核工作,建立黨政機關網站標識制度,在2015年前組織完成黨政機關網站開辦資格覆核。
做好黨政機關網站開辦審核、資格覆核和網站標識管理工作與網上名稱管理密切相關。按照《通知》精神,結合中央編辦、工業和信息化部2014年2月聯合印發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網上名稱管理暫行辦法》(中央編辦發〔2014〕6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規定,我們制訂了《黨政機關網站開辦審核、資格覆核和網站標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一、任務分工
按照《管理辦法》、網站標識、管理平台“三統一”的原則,中央編辦會同相關部門負責制訂《管理辦法》、設計網站標識、建設和維護統一的“黨政機關網站審核管理平台”(以下簡稱管理平台),管理域名註冊和核發網站標識,指導地方機構編制部門開展工作;各省級編辦承擔本地區黨政機關網站開辦審核和資格覆核工作;各省級黨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做好配合工作。
二、時間安排
自2014年9月15日起,黨政機關通過在中國機構編制網開設的管理平台,線上提交網站開辦審核和資格覆核申請,2014年10月31日前為集中報送時間。同時,參照《管理辦法》,積極推進事業單位網上名稱管理工作,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事業單位網上名稱規範以及加掛網站標識工作。
三、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省級編辦應指定一位負責同志分管相關工作,明確承擔該項工作的機構和人員,並會同相關部門擬定具體工作方案,確保如期完成任務。請於2014年9月15日前將相關機構和人員情況以及工作方案等報中央編辦。
(二)加強培訓和經費保障。各省級編辦應根據《通知》和《暫行辦法》要求,及時組織網站開辦審核和資格覆核、網站標識使用、域名註冊等相關內容的業務培訓,並積極爭取財政部門支持,為開展相關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
中央編辦 中央網信辦
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