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進一步整頓醫療秩序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深入鞏固階段工作的通知》是為進一步整頓醫療秩序而印發的一份檔案。
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等6部門開展進一步整頓醫療秩序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部署,各地區、各部門高度重視,密切配合,紮實推進,三個月的集中整治取得了重要階段性成效。目前,專項行動已進入深入鞏固階段,為做好本階段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點,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各地要按照《進一步整頓醫療秩序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方案》(國衛辦監督發〔2013〕25號)要求,紮實開展專項行動“回頭看”,認真總結集中整治階段工作,分析梳理問題,及時交流經驗。嚴厲打擊非法醫療美容、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以下簡稱“兩非”)行為、以養生保健為名非法開展診療活動,嚴肅查處出租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師資格證書》和《護士執業證書》、出租承包科室、違法違規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違法發布醫療廣告、外國醫師來華違法開展醫療美容等行醫行為,並將集中整治階段暴露出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作為工作重點,下大力氣,堅決查處,不留死角。要強化社會監督,高度重視民眾投訴舉報,探索建立有獎舉報制度,做到投訴一起,嚴肅處理一起,形成對非法行醫露頭就打的常態,堅決防止反彈。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依法履職到位,對工作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為的,要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各省(區、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強化對工作推進慢、措施不力、投訴舉報集中地區的督導檢查,加強對重大案件的掛牌督辦,推動工作落實。
二、協作配合,完善綜合整治工作機制
各地要繼續完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工作機制,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加強部門間信息通報。各部門要按照專項行動職責分工,認真做好本系統各項工作,加強部門聯動,經常性開展聯合執法,共同查辦案件,形成綜合整治的強大聲勢,有力震懾違法犯罪分子。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與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做好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加大打擊刑事犯罪力度;在查處無證行醫案件中發現處方藥、麻醉藥等藥品時,要及時移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追溯來源,依法處理,斬斷無證行醫的非法藥品來源;要加強軍地協調配合,特別是對於涉嫌假冒軍隊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非法行醫的,軍隊和地方有關部門要統一行動,齊抓共管,確保查處到位;加強與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工作機構的協作,形成打擊“兩非”的合力;加強與有關行業協會學會溝通協調,指導協會學會組織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切實增強醫療機構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依法執業意識,鼓勵開展依法執業承諾,強化行業自律。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內部的相關職能部門要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對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執業資格、執業範圍以及監督執法等信息要及時向社會公示,監督執法結果要與日常醫療管理工作相銜接。
三、強化宣傳,形成群防群控有利局面
各地要加強與當地黨委宣傳部門溝通協作,協調配合新聞媒體採訪報導,加大宣傳引導和信息公開力度,利用新聞發布會、媒體通氣會等形式,及時發布專項行動工作進展,堅持正面宣傳報導,為專項行動深入鞏固階段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要建立健全非法行醫案件公布制度,選取不同類型的典型案例,定期進行公開曝光,在社會上形成有效的震懾。同時,做好輿情收集工作,妥善回應社會關切的問題。近期,國家衛生計生委官方網站將登載宣傳材料,各地要充分利用,針對城市、農村、工地、學校等不同區域,以及老人、學生、女性、流動人口等不同人群,開展豐富多樣的科普宣傳,揭示各類非法行醫的危害,告知辨識方法和投訴舉報途徑,引導公眾自覺抵制非法行醫,積極反映案件線索,形成群防群控的有利局面。要認真開展專項行動民眾評議,聽取民眾意見建議,及時加以整改,推動專項行動深入開展。
四、標本兼治,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
各地要堅持疏堵結合,打建並舉的原則,繼續深化醫改,合理配置醫療資源,加快發展社會辦醫,鼓勵社會資本到城鄉結合部、流動人口聚集區等醫療資源缺乏地區辦醫,積極解決流動人口的醫保異地報銷問題。加強醫務人員業務培訓,提升醫療服務能力,滿足人民民眾的基本醫療需求,方便人民民眾特別是流動人口看病就醫。加快完善衛生計生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努力推動地方立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進一步加強行業監督管理,嚴格醫療機構許可,推動醫療機構信息公示,促進醫療機構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依法執業。同時,要認真落實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切實加強綜合監督執法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衛監督發〔2013〕40號)要求,加強綜合監督體系建設,完善基層綜合監督網路,強化監督職能,豐富監督手段,完善保障條件,提高監督能力,錘鍊一支高素質的衛生計生監督執法隊伍。
各省(區、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收集匯總本地區專項行動深入鞏固階段有關工作信息,每季度最後一個月20日前向國家衛生計生委報送季度工作進展報告和匯總表(見國衛辦監督發〔2013〕25號附屬檔案),9月20日前報送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和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