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手足口病疫情在我區學校流行,現就托幼機構和國小加強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有關事項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廣西壯族自治區學校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
- 性質:緊急通知
- 發布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
- 發布時間:二○一○年四月九日
基本信息,通知內容,
基本信息
桂教體衛藝〔2010〕20號
各市、縣(市、區)教育局:
近日,接自治區衛生廳通報,我區手足口病發病率較去年同期上升28%,病例多為學齡前兒童,而且,還有蔓延的趨勢。為防止手足口病疫情在我區學校流行,現就我區托幼機構和國小加強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通知內容
一、手足口病的症狀和傳播途徑
手足口病是由多種腸道病毒引起的常見的傳染病,衛生部目前已將手足口病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丙類傳染病管理。手足口病流行無明顯的地區性,一年四季均可發病,以夏季多見,多發於學齡前兒童,尤以3歲以下年齡組發病率最高。患者和隱性感染者均為本病的傳染源。其主要傳播途徑是通過消化道、呼吸道飛沫和經接觸病人皮膚、黏膜皰疹液等途徑傳播。病人糞便、皰疹液和呼吸道分泌物及其污染的手、毛巾、手絹、牙杯、玩具、食具、奶具、床上用品、內衣以及醫療器具等均可造成本病的傳播。手足口病的主要症狀是:起病急,發熱,手掌或腳掌部出現斑丘疹和皰疹,臀部或膝蓋也可出現皮疹。皮疹周圍有炎性紅暈,皰內液體較少,口腔黏膜出現散在的皰疹,疼痛明顯;部分患兒可伴有咳嗽、流涕、食欲不振、噁心、嘔吐和頭疼等症狀。
二、預防手足口病的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切斷傳播途徑。
1.要加強學校水源保護,尤其是農村集中式供水的學校,要認真整治水源地周圍環境,嚴防飲用水被糞便污染。飲用水源取水點位置要遠離污水溝、廁所等污染源30米以上。
2.做好糞便無害化處理,防止污染飲用水和食品;做好環境、廁所、宿舍衛生。每日對門把手、樓梯扶手、桌面等物體表面進行擦拭消毒。進行清掃或消毒工作(尤其清掃廁所)時,工作人員應穿戴手套,清洗工作結束後應立即洗手。
3.本病流行季節,教室和宿舍等場所要保持良好通風。每日對玩具、個人衛生用具、餐具等物品進行清洗消毒。
4.出現病例的幼稚園和學校應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病人排泄物和嘔吐物的消毒,防止污染水源。
(二)加強學校食堂衛生管理。學校食堂應建立健全食品採購的索證和驗收制度,完善食堂內的防蠅、防塵設備;食品加工嚴格遵守操作規範,製作食品一定要熟透,托幼機構和國小禁止製作冷盤;要做好食具消毒,實行分餐制。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且健康證明在有效期內)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才能上崗,並堅持每天進行健康詢查制度。
(三)做好學生日常飲用水的管理工作,學校保證24小時向學生供應開水。學生自帶水杯。
(四)各托幼機構及國小每日均應進行晨檢,重點檢查幼兒的體溫、手足及口腔等部位。發現可疑患兒,要通知家長採取及時送診、居家休息等措施,對患兒所用的物品要立即進行消毒處理。
(五)托幼機構要建立切實可行的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對食具及便器的消毒制度,兒童實行一人一巾一杯制。各班級使用的玩具應嚴格分開。教育兒童養成正確洗手習慣。
(六)各托幼機構及國小發現疫情時,要及時向學校所在地教育和衛生部門報告。根據疫情控制需要,當地教育和衛生部門可決定採取託兒機構或國小停課措施。
三、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利用廣播、主題班會、板報、宣傳欄大力開展以手足口病預防控制知識的衛生宣傳和健康教育,提高廣大師生的自我保護意識。一旦出現疑似手足口病的臨床表現,一定要到鄉級或鄉級以上的醫院檢查和治療,並向老師報告。
四、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我廳最近下發的《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於2010年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一次預警通知〉的通知》(桂體衛藝〔2010〕18號)精神,切實加強學校的衛生防疫和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採取積極措施,有效控制各種傳染病在校園傳播。
五、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重視學校傳染病,尤其是腸道傳染病防控工作,建立和健全學校傳染病疫情的監控與報告制度,確保傳染病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治療。一旦學校出現手足口病疫情,應立即啟動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按規定時間及時向疾控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疫情,積極採取措施治療患病學生,並在疾控部門的指導下採取措施控制疫情蔓延。嚴禁隱瞞不報或遲報。對有遲報和瞞報現象的單位和學校,一旦查實,我廳將追究學校領導的行政責任。
七、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儘快將本檔案提出的手足口病預防措施及工作要求傳達至轄區內所有的托幼機構和國小(包括轄區內部門辦的托幼機構),並立即調查統計轄區內托幼機構及學校手足口病發病情況(包括發病人數、危重或死亡人數、有疫情的學校或托幼機構數),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等,於4月15日前報我廳體育衛生藝術教育處。
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
二○一○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