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工作的通知

今年(2016年)寒冬將至,民政部於近日印發了《關於做好“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借鑑歷年專項救助工作經驗做法的基礎上,繼續做好今年(2016年)的“寒冬送溫暖”工作。為維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基本生存權益,民政部自2010年起連續6年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工作。

今年(2016年)寒冬將至,民政部於近日印發了《關於做好“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在借鑑歷年專項救助工作經驗做法的基礎上,繼續做好今年(2016年)的“寒冬送溫暖”工作。特別要以全國救助管理工作模範人物,河南安陽救助管理站原站長許帥同志先進事跡為引領,做到“視救助對象為親人”,切實做好居無定所、流落街頭的困難民眾的臨時生活救助。
據悉,為維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基本生存權益,民政部自2010年起連續6年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工作(以下簡稱“專項救助工作”)。
《通知》提出,要高度重視寒冬救助工作。各地民政部門和救助管理機構要把“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總結歷年來“寒冬送溫暖”工作情況,繼續發揚好的傳統,杜絕經驗主義和麻痹思想,克服形式主義和畏難情緒,把保障居無定所、流落街頭的困難民眾的生活和安全當做大事、要事來抓。要以許帥同志精神為引領,真正做到“視救助對象為親人”,充分發揮救助管理機構“兜底線,救急難”的作用,確保不發生因工作不當而造成衝擊社會倫理底線的事件。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門要充分發揮部門聯動機製作用,積極爭取當地政府重視和有關部門支持,細化部門職責和協作程式,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主動加強與公安、城市管理、醫院等單位和部門的協作,嚴格執行發現報告制度和應急處置措施。強化鄉鎮(街道)救助管理工作職責,推動市、縣(區)、鄉鎮(街道)、村(居)四級聯動救助,落實“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工作要求。
《通知》強調民政部門和救助管理機構要抓實做細重點工作環節。嚴格落實救助管理工作“六必須、六不得”的要求,強化責任意識,細緻排查隱患,切實堵塞漏洞。在重點區域針對重點人群開展地毯式站外摸排,特別是在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可能露宿的在建工地、城鄉結合部、橋樑涵洞等地,通過提高巡查頻次、設立臨時救助點、設立救助標誌等方式,提供人性化、個性化救助服務,保障臨時遇困人員及時得到有效救助服務。
《通知》提出各地民政部門和救助管理機構要積極引導社會服務機構、公益慈善組織、普通民眾等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加強和網路平台、公益組織的聯繫,拓寬尋親渠道,幫助受助人員及時返鄉。
此外,《通知》還提出,各地民政部門要注重創新工作方式,指導社會力量參與發現報告、引導求助、志願服務等工作。救助管理機構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引導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公益慈善組織、志願服務組織等參與日常街面巡查和站內救助服務。注重調動民間信息員、計程車司機、環衛工人、公交出租司機、夜間安保人員等熱心民眾積極性,主動提供救助線索。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居(村)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了解民情、反應迅速的特點,及時提供救助線索。各地民政部門應根據信息提供質量和救助落實效果,在做好評估的基礎上,對線索提供者採取適當措施予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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