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修改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占領法規的條文和檔案

關於修改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占領法規的條文和檔案,放鬆管制聯邦德國立法、經濟和對外事務的條文和檔案。1951年3月6日由美、英、法三國政府宣布。包括盟國對德高級委員會公報,高級委員會與聯邦德國政府間關於德國外債和均等分配原料的兩項換文,美、英、法駐德高級專員所行修改《占領法規》的約法,他們關於進一步修改《占領法規》的宣告書以及將聯邦德國日常外交事務權轉移給聯邦德國政府的宣言。隨聯邦德國經濟的逐漸恢復和政治生活的逐漸正常化,美、英、法三國於1950年5月11至13日在倫敦舉行外長會議,聲明三國將予聯邦德國更多的控制內政、外交的自由。會後三國政府組成研究小組討論修改《占領法規》,而美國促進聯邦德國重新武裝和為西歐防務作出貢獻的努力加速了修改進程。上述條文和檔案減小或取消了盟國對德高級委員會管制聯邦德國聯邦立法和各州立法的權力以及管制聯邦德國外貿和外匯的權力,授權聯邦德國政府建立外交部以處理日常外交事務,並可向美、英、法三國首都派駐“官方代表”(Official agents)和向已派駐領事官的所有國家派遣外交使團。3月13日,聯邦德國總理阿登納兼任聯邦德國首任外交部長。在聯邦德國政府的進一步要求下,美、英、法三國政府於1951年9月同意在聯邦德國為西歐防務作出貢獻後廢除《占領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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