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修改《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的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修改《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的決定
  • 發文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關於修改《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

2015 年 第 5
《關於修改〈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的決定》已於2015年5月8日經第6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
部 長  楊傳堂
2015年5月12日

關於修改《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的決定

交通運輸部決定對《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4年第2號)作如下修改:
一、將第十條“(二)外商投資企業的經營許可”刪除。
二、將第三十五條第一款修改為“具有許可許可權的部門可以根據國內水路運輸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準許外商投資企業經營國內水路運輸。”
條文序號作相應調整。
本決定自2015年5月12日起施行。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正,重新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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