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促進農民大幅增收的指導意見

《關於促進農民大幅增收的指導意見》是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並發出的指導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促進農民大幅增收的指導意見
  • 頒布時間:2022年11月4日
  • 實施時間:2022年11月4日
  • 發布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
意見目的,意見內容,

意見目的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部署要求和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大幅提升我區農民收入水平,讓廣大農民民眾享受更多發展成果,促進共同富裕。

意見內容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新疆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十屆三次、五次全會部署要求,完整準確貫徹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圍繞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堅持把促進農民增收作為“三農”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區域收入差距為主攻方向,以南疆為重點實施促進農民大幅增收專項行動,激發農村發展活力和農民增收內生動力,建立農民收入持續大幅增長長效機制,持續增加經營淨收入、大幅增加工資性收入、努力擴大財產淨收入、穩步增加轉移淨收入,形成多渠道、多元化增收新格局,奮力譜寫新時代富民興疆新篇章。
(二)目標任務。到2025年,全區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力爭達到23400元以上,與全國平均水平差距縮小到1500元以內,排名全國前20位,年均增速達到11%左右,其中工資性收入增加額力爭達到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加額的70%左右。“十四五”期間,20個示範引領縣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加2800元以上,力爭20%的鄉鎮、30%的村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現倍增;35個鞏固提升縣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加1500元以上,確保脫貧民眾收入增速高於當地農民收入增速、脫貧地區農民收入增速高於全區農民收入增速;38個穩步發展縣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加2600元以上。
二、以南疆為重點,全力推進脫貧農民大幅增收
(三)大力發展產業促增收。由自治區相關部門牽頭組織實施南疆產業發展專項行動。最佳化南疆糧食生產結構,支持擴大油料生產,推動糧經飼統籌、種養加一體化發展,確保種糧農民穩步增收。全面推行南疆棉花機械化、規模化種植,全面普及棉花機械化採收,降低棉花生產成本,促進棉花產業健康發展,提高棉農收益。支持南疆加快構建現代林果業產業體系,著力提升標準生產、加工轉化、儲運保鮮和品牌行銷能力,實現林果業提質增效促增收。結合國土空間布局,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通過最佳化水資源配置,利用荒山、荒地、荒漠等國有未利用土地種植林果,帶動農民增收。全面振興南疆畜牧業,以發展多胎羊為重點深入實施肉羊綜合產能提升工程,大力推動肉牛增產、奶業振興,做優做強家禽產業,積極發展特色養殖業,持續提升畜牧業收入在南疆農民收入中的比重。支持南疆發展設施蔬菜產業,建設冬春設施蔬菜生產基地,吸納更多農民就業增收。加快南疆高標準農田建設,積極推廣乾播濕出技術,擴大高效節水灌溉面積,提高水資源集約節約利用水平。提升南疆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水平,加大現代農業產業園、產業強鎮和產業集群建設支持力度,支持發展鄉村休閒旅遊業,拓展產業發展空間,擴大產業帶農增收面。
(四)大幅增加脫貧勞動力務工收入。搭建脫貧人口、監測對象勞動力用工信息對接平台,建立就業人員、失業人員、返鄉人員、有意願外出人員“四個清單”,提供“一人一技一策”就業幫扶措施。強化脫貧人口就業兜底幫扶。深入開展實用技術、職業技能、創業能力等技能培訓,實施脫貧家庭和監測對象家庭“雨露計畫+”就業促進行動,提高脫貧人口接受技能培訓覆蓋面,積極引導脫貧勞動力轉變就業觀念,增強主動外出務工意願。利用好扶貧資金、銜接資金建設的衛星工廠、就業幫扶車間(扶貧車間)等,千方百計吸納更多脫貧勞動力就業,確保在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持續提高工資標準。大力推進南疆城鎮化,鼓勵農民在城鎮就業創業、安居樂業。穩住現有生態護林員、草原管護員、公路管護員等隊伍,保持鄉村公益性崗位規模不降,適當提高崗位補貼標準。開展易地搬遷民眾就業幫扶專項行動,向有勞動力的搬遷民眾推薦優質崗位,幫助搬遷民眾多渠道就業。
(五)強化脫貧政策有效銜接。保持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加大脫貧地區產業扶持力度,確保中央銜接資金用於產業的比例不低於55%並逐步提高,補齊脫貧地區產業技術、設施等短板,引導有條件的脫貧村、脫貧戶融入鄉村產業發展體系。常態化開展防返貧動態監測幫扶,對易返貧致貧人口實行“一對一”幫扶,優先安排幫扶力量,優先落實幫扶資金項目。加強扶貧項目資產管理和監督,盤活閒置低效扶貧資產,促進保值增值,規範收益分配使用,確保扶貧項目資產在促進農民增收中持續發揮效益。用足用好對口援疆、定點幫扶、區內協作、社會幫扶等資源力量,鞏固脫貧人口增收基礎。對帶動脫貧人口增收成效明顯的市場主體,在項目補助、用地保障、金融扶持、科技服務、基礎建設、市場行銷等方面給予傾斜支持。
三、堅持提效挖潛,不斷增加經營淨收入
(六)提高現代種養業效益。堅持穩量、提質、增效,提升產業化、規模化、標準化、品牌化水平。抓好糧食市場化收購,完善小麥應急收購預案。依靠科技要產量、要質量、要效益,紮實推進種業振興行動,推動品種選育、良種良法配套、農機農藝結合等集成創新及成果轉化套用。完善農田水利設施,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發展高效節水灌溉,培肥地力,提升耕地質量促增產。發揮廣大農業科研人員和農技推廣隊伍作用,著力培養高素質農民,提高農民科學種養水平。整合農資供應資源,為農民供應平價低價農資。積極發展智慧農業,推進節水、節藥、節肥,減少用工,促進節本增效。實施農民合作社規範提升行動和家庭農場培育計畫,發展“企業+合作社+農戶”“合作社+農戶”等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加快發展低成本、便利化、專業化、全方位的農業社會化服務,提升規模效益。到2025年,力爭主要農作物畝均生產成本(不含租地費用)降低10%左右,自治區土地適度規模經營面積占比達60%以上,農業生產託管面積達5000萬畝次以上,畜禽規模化養殖比例達45%以上。
(七)分享全產業鏈增值收益。統籌發展農產品初加工、精深加工,落實好穩企紓困政策,支持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改善初加工設備,就地就近生產標準化、高品質的初加工農產品,促進農民從產業鏈延伸中獲得更多收益。圍繞建設糧油產業集群、棉花和紡織服裝產業集群、綠色有機果蔬產業集群、優質畜產品產業集群,推動農業全產業鏈系統發展,打造新的產業增長點,帶動農民增收。實施一批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產業強鎮等產業融合項目,積極創建農業現代化示範區。加強產銷對接,鞏固拓展外銷平台,加快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支持建設一批產地冷藏保鮮和加工設施。積極融入國內國際雙循環新發展格局,發展外向型農業,拓展農民增收空間。實施農業品牌戰略,加強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認證和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打造一批“土字號”“鄉字號”特色品牌,推介一批新疆特色農業“好產品”品牌,讓好產品賣出好價格。到2025年,力爭全區農產品加工業產值與農業總產值比達2.4∶1以上,帶動160萬戶以上農民增收。
(八)培育農業增收新業態。推動農業與文旅融合發展,依託種養業、田園風光、民俗風情等資源優勢,打造一批鄉村旅遊重點村,扶持有條件的農牧民發展鄉村民宿、農家樂等,每年評定一批星級民宿和農家樂並給予一定資金獎勵。鼓勵開發旅遊農產品、伴手禮、紀念品,引導農牧民在遊客“吃、住、行、游、購、娛”中獲得更多收益。大力實施“網際網路+”農產品出村進城工程,鼓勵和培育農民參與農產品直播帶貨、直供直銷等電商行銷,不斷拓寬銷售渠道,實現產品增值、農民增收。
(九)挖掘鄉土特色產業。因地制宜發展地毯、刺繡、木雕、陶器、樂器、小刀等手工藝品,開發鄉土特色燒烤、民族特色奶製品等傳統特色食品,培育一批家庭工場、手工作坊、鄉村車間,拓寬農民增收渠道。鼓勵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鄉村工匠等開展鄉村手工藝品創作生產,支持鼓勵傳統技藝人才創辦特色企業,推動鄉村特色手工業規模化、品牌化發展,提升附加值。
(十)完善聯農帶農利益聯結機制。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推廣“訂單收購+分紅”“農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紅”“保護價收購+利潤返還或二次結算”等方式,完善利益分配機制,與農戶建立穩定的合作發展關係,促進農戶直接受益、均衡收益。引導龍頭企業發揮產業組織優勢,聯手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組建農業產業化聯合體。鼓勵大型龍頭企業通過供應鏈融資等方式與農戶結成更緊密的利益共同體,讓農民獲得更多產業增值收益。凡是新培育的國家級、自治區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與農民建立利益聯結機制並帶動農民增收,且年銷售收入達2500萬元以上的,優先給予金融信貸與項目支持。繼續實施南疆特色林果產品托市收購政策。創新發展訂單農業,支持龍頭企業為農戶提供貸款擔保和技術服務,資助農戶參加保險。
四、擴大務工規模,大幅增加工資性收入
(十一)促進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由自治區農業農村廳牽頭開展農村勞動力和外出務工人員摸底。堅持就近就地就業和有序轉移輸出就業有機結合,多渠道促進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發展壯大鄉鎮、村級勞務經濟組織和勞務經紀人隊伍,著力培育一批叫得響的勞務品牌,以品牌示範引領擴大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規模。
(十二)加強務工技能培訓。完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政策體系和組織體系,實施職業教育提質培優行動計畫。發揮各級技工學校、職業院校主陣地作用,強化法律法規、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專業技能培訓,有針對性地開展養老護理員、家政服務員、育嬰員等工種培訓。加強勞動密集型產業技能人才培訓,支持開展崗位技能培訓,按規定落實培訓補貼,確保接受過技能培訓的農村勞動力比重持續提升。支持農村勞動力參加職業技能大賽等賽事活動,支持以村為單位每年開展致富能手大賽。
(十三)拓展務工就業渠道。立足就近就地就業,堅持農村勞動力穩定就業和季節性務工相結合,支持勞動密集型產業加快發展,鼓勵和支持農村勞動力到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務工增收,到鄉村就業幫扶車間、企業園區等就業創收。持續推動農村勞動力外出就業,健全勞務協作機制,鼓勵引導農村勞動力到其他省市務工就業。鼓勵現代農業產業園、產業集群、產業強鎮等產業項目實施主體儘可能使用當地農村勞動力。在高標準農田、交通、水利、鄉村旅遊等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及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領域,大力推廣以工代賑,積極吸納當地農村勞動力參與工程建設。農村勞動力務工報酬占項目投資的比例不低於15%,並力爭逐年提高。
(十四)強化務工服務管理。健全城鄉均等的公共就業服務制度,推動基層就業服務平台建設,深化地方與兵團、南北疆縣市、援疆省市勞務協作,建立供需雙方定向招聘、定向培訓、定向服務、定向輸出的勞務協作機制,推進勞務用工精準對接。堅持法治化、市場化原則,依法維護外出務工農村勞動力合法權益,保障進城務工農村勞動力的原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經濟收益分配權不受侵害。推進欠薪源頭治理,加強工資支付動態監測和實時管理,切實保障農民工工資及時足額支付。
五、強化政策扶持,穩步增加轉移淨收入
(十五)加大財政惠農力度。落實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比例的政策,鼓勵各地統籌對口援疆資金、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跨省調劑資金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用於符合條件的鄉村振興公益性項目,完善農民參與建設發展的組織方式和利益聯結機制。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原則上通過“一卡通”方式發放,實現“一張清單管制度”“一個平台管發放”,加強補貼資金撥付進度監督,確保及時足額兌現。
(十六)發揮保險、信貸和擔保政策效應。穩步擴大大宗農產品保險覆蓋面,提高小農戶農業政策性保險投保率,實現農戶願保盡保。穩妥開展農業大災保險試點,有序推進棉花、稻穀、小麥、玉米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試點,推動農業保險“保價格、保收入”,實現農業經營收入有保障。建立健全農村信用體系,通過農業保險的增信功能,提高農戶信用等級,緩解農戶“貸款難、貸款貴”的問題。充分發揮農業融資擔保體系作用,簡化擔保流程,確保政策性農擔業務貸款主體實際負擔的擔保費率不超過0.8%,努力降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成本。
(十七)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完善城鄉居民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大病保險制度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畫,落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穩步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保障水平。對返鄉入鄉人員創辦企業並吸納困難人員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穩步提高農村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加強農村低保制度與其他專項社會救助制度有效銜接,推進特困供養人員和孤兒集中供(收)養,對符合條件的低收入農民實施醫療、住房、教育、就業等專項社會救助。健全完善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提高農村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水平。
六、創新體制機制,努力擴大財產淨收入
(十八)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健全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長效投入機制,財政資金重點向集體經濟“薄弱村”“空殼村”傾斜。鼓勵村集體經濟組織與工商資本合作,探索利用集體土地、林地、“四荒地”等資源發展鄉村產業,拓寬村集體經濟收入來源。將各級財政資金支持的設施農業、養殖小區、加工車間、鄉村旅遊項目形成的資產移交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所得收益分配給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到2025年,力爭村集體經濟收入超50萬元的行政村占比達20%左右。
(十九)增加農村產權收益。加快建設自治區農村綜合產權流轉交易中心,依法規範開展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農村集體資源性和經營性資產、農村集體資產股權、集體林權、小型水利設施使用權、農業初始水權、涉農智慧財產權等交易,促進農村各類產權保值增值。抓好伊寧市和奇台縣國家級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支持盤活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讓農民獲得增值收益。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通過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等方式,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審慎穩妥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直接入市工作,建立健全入市收益分配機制,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二十)拓寬農民投資收益渠道。完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集體資產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等權能,鼓勵農戶以現金、實物、土地經營權、林權、智慧財產權等入股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增加農民股權分紅收益。加大政策支持和金融產品創新力度,開發適應農村家庭財富管理需求的理財產品,讓更多的農民通過股票、基金、債券、保險等獲得股息、利息、分紅。
七、加強促進農民增收工作組織領導
(二十一)壓緊壓實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促進農民增收作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推動鄉村全面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推進共同富裕的重要任務,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農業農村發展各項工作,對標年度目標和任務分工,制定有針對性、可操作的具體方案,加強協作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各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作為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研究推動農民增收工作,強化跟蹤調度,確保各項措施落實落細。
(二十二)營造增收環境。暢通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的制度性通道,在鄉村形成人才、土地、資金、產業信息匯聚良性循環。聚焦實施鄉村建設重點任務,著力補齊農村公路、數字信息、防汛抗旱、飲水安全、住房保障、醫療教育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短板。加大縣鄉村公共服務資源統籌配置力度,推進城鄉居民就業創業、技能培訓、社保參保、就醫看病、子女教育等服務均等化,減輕農民負擔。加大小城鎮建設力度,增強產業和人口聚集能力,放寬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條件,推動轉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
(二十三)強化考核督促。把促進農民增收作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的重要內容,考核結果作為幹部選拔任用、評先獎優的重要依據。對考核排名靠前的地(州、市)、縣(市、區)給予適當激勵,對考核排名靠後、履職不力的進行約談。定期開展農民增收工作監測評估,認真做好農民增收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
(二十四)加強宣傳引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加強政策解讀,全方位宣傳報導促進農民增收的新舉措、新成效、新經驗,挖掘、宣傳和推廣一批促進農民增收的典型經驗和典型範例。結合“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宣傳教育活動,用身邊致富增收小故事產生“共鳴”,大力弘揚勤勞致富精神,激發農民民眾創業創新活力,營造農民增收比學趕超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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