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等教育結構改革報告

關於中等教育結構改革報告是1980 年 10 月 7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轉教育部、國家勞動總局的報告。報告提出,中等教育結構改革主要是改革高中階段的教育。普通高中要逐步增設職業(技術)教育課。將部分普通高中改辦為職業(技術)學校、職業中學、農業中學。各行各業舉辦職業(技術)學校,有條件的大中城市還可試辦職業技術教育中心。技工學校是培養中級技術工人的學校,要辦好現有技工學校, 並根據生產建設的需要,穩步地有計畫地發展。中等專業學校是培養中級管理人才的學校,應保持現行的領導管理體制不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中等教育結構改革的報告
  • 發文時間:1980年10月07日
  • 發布文號:國發(1980)252號
  •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批轉教育部、國家勞動總局關於中等
教育結構改革的報告
國發〔1980〕252號
現將教育部、國家勞動總局《關於中等教育結構改革的報告》批轉各地試行。
改革中等教育的結構,發展職業技術教育,適應四化建設的需要,是當前亟待解決的問題,各級人民政府、各部門都要予以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希望你們根據教育部、國家勞動總局的這個報告和中共中央的有關檔案精神,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具體規劃,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努力使改革工作取得成效。
教育部、國家勞動總局關於中等教育結構改革的報告
遵照中央關於中等教育結構要進行改革的指示,我們對中等教育結構的情況和如何進行改革問題進行了調查研究,並在年初教育部召開的教育工作會議上進行了討論,又與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家農委、農業部等有關部門進行了多次商討。許多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的統一領導下,也已將此項工作列入議事日程,擬定了改革方案,並進行了試點。
我國中等職業技術教育的基礎十分薄弱。“文化大革命”以前,劉少奇同志提倡兩種教育制度、 兩種勞動制度, 是符合我國國情的,對推動當時教育結構改革起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 由於林彪、“四人幫”的破壞,不僅我國的教育制度和勞動制度沒有得到改革,而且使大批中等專業學校和技工學校被迫停辦,農業中學、職業學校被摧殘殆盡,造成中等教育結構單一化,與國民經濟的發展需要嚴重脫節。普通高中畢業生除少數升入大學外,每年有數百萬人需要勞動就業,但又沒有任何專業知識和技能;同時,各行各業亟需技術力量,對招來的新工人還得進行二、三年的學徒培訓,影響勞動生產率的提高。這種狀況對四化建設和安定團結極為不利。中等教育結構改革勢在必行。
現將我們對此項工作的意見報告如下:
一、中等教育結構改革的方針和要求
中等教育結構改革,主要是改革高中階段的教育,要使高中階段的教育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應當實行普通教育與職業、技術教育並舉,全日制學校與半工半讀學校、業餘學校並舉,國家辦學與業務部門、廠礦企業、人民公社辦學並舉的方針,縣以下教育事業應當主要面向農村,為農村和各項建設事業服務。在城鄉要提倡各行各業廣泛辦職業(技術)學校。可適當將一部分普通高中改辦為職業(技術)學校、職業中學、農業中學。經過調整改革,要使各類職業(技術)學校的在校學生數在整個高級中等教育中的比重大大增長。
二、中等教育結構改革的內容和途徑
(一)改革普通高中的課程
普通高中要逐步增設職業(技術)教育課,學習科目可由學生自己選擇。
(二)將部分普通高中改辦為職業(技術)學校、職業中學、農業中學
職業(技術)學校招收國中畢業生,學制二年至三年,主要進行職業(技術)教育,同時開設有關普通文化課。這類學校由教育部門和業務部門聯辦,隸屬關係不變。
農業中學、職業中學是普通教育與職業技術教育相結合的中等學校。
將部分普通高中改辦為職業(技術)學校,必須注意搞好普通中學的合理布局,適當改善辦學條件,統籌安排,有計畫地進行。已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大、中城市和廠礦企業辦的普通高中可以多改一些。
(三)各行各業舉辦職業(技術)學校
要根據發展生產和服務性行業的需要,廣開學路,舉辦各種職業(技術)學校。主要招收國中畢業生,辦學形式靈活多樣。這類學校除由各行各業舉辦外,集體和個人也可以辦。
各地還可以利用一些適合辦學的關停的工廠廠房及設備舉辦職業(技術)學校或作為學校場所,也可留用一部分技術人員和老工人作教師或實習指導。
有條件的大中城市還可試辦職業技術教育中心,開設若干職業技術教育科目,提供專業教師,設備和實習場所。
(四)積極發展和辦好技工學校
技工學校是培養中級技術工人的學校。 要辦好現有技工學校, 並根據生產建設的需要,穩步地有計畫地發展。現行的領導管理體制不變。
(五)努力辦好中等專業學校
中等專業學校是培養中級管理人材的學校,應保持現行的領導管理體制不變。
三、進行中等教育結構改革需要解決的幾個問題
(一)畢業生的安排
職業(技術)學校、職業中學、農業中學的畢業生,經過文化和技術考核,合格者發給畢業文憑。普通中學學生學習職業(技術)教育課的,成績合格者,在畢業文憑上應給予註明。對上述各類學校的畢業生,國家不包分配。職業(技術)學校、職業中學的畢業生,由勞動部門(或勞動服務公司)推薦,經用人單位,考核,按專業對口的原則,擇優錄用,也可以自由選擇職業。農村職業(技術)學校、農業中學的畢業生,社隊安排各種技術管理人員,擇優錄用。
職業(技術)學校、職業中學、農業中學的畢業生,可以報考高等院校。報考對口專業的考生,考試成績在同一分段數內,優先錄取。
(二)經費和編制
職業技術教育應有專項經費開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開支規定,在未作出規定前,經商財政部可暫按下列原則執行:
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經費開支渠道,仍按現行規定不變。
原有普通中學改辦的,其經費開支渠道不變,即教育部門所屬普通中學改辦的,由教育事業費開支;原屬其他部門或廠礦企業所辦的普通中學改辦的,由其他部門有關經費或企業營業外項目列支;幾個部門聯合改辦的,其經費由合辦單位協商解決。
社隊辦的,其經費由辦學單位自行解決。
經批准新辦的職業(技術)學校經費,分別按:事業主管部門辦的,在各部門事業費開支;專業公司辦的,在公司經費開支;廠礦企業辦的,在“營業外支出”項目列支。
零星土建工程和設備購置,事業單位凡單項(台)價值超過二萬的,應列入基本建設投資中開支;廠礦企業凡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應按有關規定在更新改造資金或基本建設投資中開支。
職業(技術)學校的教職員工編制,列為各主辦單位事業編制,納入各主管部門的勞動計畫。
各類職業(技術)學校、職業中學、農業中學要提倡半工半讀、半農半讀,堅持勤儉辦學勤工儉學。這方面的收入,應主要用於解決學校經費開支和辦學條件,抽出一部分用於解決師生的集體福利和學生的學習費用。學校要逐步做到部分自給。
(三)教師的配備
由各業務部門和勞動部門舉辦的職業(技術)學校、技工學校的師資,由辦學單位自行解決, 教育部門給予協助。 由普通中學改為職業(技術)學校、職業中學的專業課師資,由有關業務部門和協作單位幫助解決,也可聘請一定的兼課教師。
教育部門、勞動部門和有關業務部門要有計畫地為發展職業技術教育培養師資。省、自治區、直轄市應積極籌辦職業技術師範學院。各地師範院校和各級教育學院(教師進修學校)應開辦專業課教師培訓班。今後分配大專院校、中專畢業生時,要照顧到職業(技術)學校、技工學校、職業中學、農業中學的需要。
(四)開辦和審批
職業(技術)學校的開辦,由辦學單位提出,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報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勞動部門備案。新辦農業中學報縣教育局審批。農村把普通中學改辦為農業中學或職業(技術)學校,需經地區行署教育局審批。城市把普通中學改辦為職業(技術)學校、職業中學,需經市教育局和主管業務部門審批。新辦技工學校的審批手續,仍按現行的規定不變。個人辦職業(技術)學校,需經縣以上勞動部門和教育部門審批。
四、加強對中等教育結構改革工作的領導
職業技術教育是我國社會主義教育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進行中等教育結構改革,是建立社會主義教育體制的一項重要任務。在改革中涉及到國民經濟的發展計畫、勞動制度以及安排廣大青年的學習和就業等問題。要搞好這項工作,只靠教育部門不行。為此,建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領導小組,吸收有關單位參加,統管中等教育結構改革和職業技術教育。地方,特別是市、縣兩級,要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把教育結構的調整改革和經濟結構的調整改革結合起來,緊密結合當地經濟發展和勞動就業的需要,提出職業技術教育發展規劃,組織教育、勞動、計畫、財政等有關部門具體實施。在業務上,凡是培養技術人員和幹部的職業(技術)學校,以教育部門為主綜合管理,勞動部門配合,凡是以培養後備技術工人的職業(技術)學校,以勞動部門為主綜合管理,教育部門配合,對教育結構改革,態度要積極,步驟要穩妥,一定要從當地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訂出中等教育結構改革方案,認真搞好試點,總結經驗,積極地有步驟地加以推廣,爭取到一九八五年使中等教育結構的改革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試行。
一九八0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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