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下放不正常航班旅客地面服務費用標準的通知

《關於下放不正常航班旅客地面服務費用標準的通知》在1987.08.19由民航局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下放不正常航班旅客地面服務費用標準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87年08月19日
  • 實施時間:1987年08月19日
  • 頒布單位:民航局
各管理局、公司:
根據民航管理體制改革的精神,茲決定自一九八七年一月十六日起,航班不正常情況下向旅客提供有關地面服務及其費用標準,由各管理局(公司)自行確定或管理局(公司)間商定並報民航局備案。
鑒於各企業間地面服務工作均互相代理,因此,各企業應將航班不正常時向旅客提供服務的費用標準明確寫入地面服務代理協定中。非民航原因造成的航班不正常,是否也向旅客免費提供膳宿等服務,由各運輸企業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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