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懷與尊重的平等權利

關懷與尊重的平等權利( right to equal concern andrespect)美國德沃爾金用語。指平等權利。在《認真地對待權利》一書中提出。他認為政府不僅應當關懷和尊重它所治理的人民,而且應當平等地關懷和尊重人民。這就必須接受下列兩個觀念或其中之一:(1)人類尊嚴的觀念,這種觀念包含認識到有一些對待他人的方式是與同時又承認他人是人類社會的正式成員這一點不相稱的,並認識到這種待人方式是不公正的;(2)政治平等的觀念,政治地位較低的成員,有權利像比他政治地位高的成員一樣,也取得政府同樣的關懷和尊重。這種觀點是在美國1968年前後社會矛盾的情況下產生的,它提出了美國公民是否有非暴力地反對政府的權利,是否有違反法律正義的權利的問題。對這一問題,德沃爾金認為,美國公民具有這種權利,只有在出於某種迫不得已的理由,即有理由認為現在的情況並不符合於原先權利所依據的構想時,政府才能剝奪這種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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