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網路與精英行動

本文試圖在制度變革和社會轉型的背景下,對當代中國社會精英在其生成過程以及利益獲得過程中的非制度性社會行動進行研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係網路與精英行動
  • 論文作者:萬聞華
基本信息,內容簡介,

基本信息

副題名 關係網路與精英行動
論文作者萬聞華
學科專業行政管理學
學位級別博士論文
學位授予單位南京大學
學位授予時間2009
館藏號
D663
館藏目錄
2010\D663\6

內容簡介

在市場化改革過程中,中國的階層結構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那些處在社會等級結構上層的優勢社會群體,一方面由於其社會經濟地位的相對優越性,使得社會差異開始凸現於人們的視野當中,進而引發了人們對社會公平的關注;另一方面,這些具有優勢地位的社會群體,在經濟、政治、社會等生活領域中的影響力也越來越越大,甚至有可能會左右社會變革與發展的方向。 對當代中國社會階層結構重組的關注,促使了本文選擇以當代中國社會精英作為研究的對象。而在有關轉型社會之精英的有關理論研究梳理基礎上,本研究選擇了社會關係網路作為考察當代中國社會精英的主要內容。概括起來說,本文試圖在制度變革和社會轉型的背景下,對當代中國社會精英在其生成過程以及利益獲得過程中的非制度性社會行動進行研究。在本研究看來,精英的非制度性行動是在制度性規範的空間內,主要以關係網路的建構和運用得以展開。本研究正是要考察制度變革和社會轉型背景下,中國城市社會精英關係網路狀況,分析精英在關係網路的建構和運用中所表現出來的行動邏輯。研究的目的則在於,透視制度變革過程中,正式規範之約束的合理性及其欠缺,分析傳統文化中所謂的情理性因素對社會現代過程的積極或消極影響,進而為制度變革和建構穩定和諧社會提供政策建議。 在研究展開之前,本文對精英及非制度行動等核心概念作出了相關界定。在本研究看來,所謂的精英是由這樣一群人所構成,他們在財富及各類社會資源的擁有上具有較強的優勢(至少在某一類資源的擁有上具有較強的優勢),且在社會生活的不同領域中分別具有較為突出的影響力(至少在某個社會生活領域中具有較強的影響)。本文所研究的精英包括三類:經濟精英、政治精英(權力精英)和文化精英(技術精英)。在社會活動場域獨立的前提下,三類精英應分屬於三個不同的社會生活領域,他們從各自的社會生活領域中擁有特定的優質資源,並且其精英身份也因其所擁有的資源場域特性而被界定出來,如經濟精英擁有優勢的經濟資源,文化精英有著優質的文化資源,而政治精英擁有的則是權力資源。本文所謂的非制度性行動指的是人們藉助關係網路而實現的,與正式的制度規範的要求不一致的各種行為。本文選擇研究精英的非制度性行動與本研究同時選擇三類精英作為研究的對象的原因具有關聯性。選擇多種類型的精英作為研究對象,一方面是為了克服既有研究在研究對象選擇上的單一性,另一方面,更為重要的是,分析不同類型精英之間的關係,以及精英跨越自身所屬社會活動領域而進行互動作用。 本文的經驗研究部分試圖回答這樣一些問題:精英群體的社會關係網路構成;關係網路之於精英群體的功用;精英群體的關係網路建構;精英群體關係網路的運用。在經驗研究的基礎,本研究進一步探討了:在社會轉型期,精英群體藉助關係網路而進行的非制度性行動得以展開的現實空間;精英群體藉助關係網路而實現的非制度行動對於社會良性轉型的積極與消極的影響;規範精英行動,加速社會轉型,推進制度變革,構建和諧社會的對策建議。 本文主要採用了定量(問卷調查)和定性(案例分析)相結合的方式對精英的關係網路建構及其運用進行了考察。概括起來說本文的主要內容包括這樣幾個部分:第一章交代研究的背景,明確研究的主題、對象、內容和方法;第二章在對相關理論文獻的梳理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本研究的內容;第三章主要通過問卷調查的方式對精英的關係網路意識和關係網路的構成情況進行考察;第四章則是藉助實地研究和案例分析的方法對精英的關係網路的建構與拓展,以及關係關係網路建構與拓展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策略進行了考察和分析;第五章同樣是在案例研究的基礎上,對精英藉助關係網路而進行的非制度性社會行動,也即本文所謂的關係運作進行了分析;第六章首先對本文經驗研究的內容作出總結,然後在此基礎上,就社會轉型背景下精英藉助關係網路而實現的非制度性行動的空間及其社會影響進行了討論,並就規範精英行動,加速社會轉型,推進制度改革,構建和諧社會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建議。 通過對精英的關係網路構成情況、精英的關係網路建構及其在非制度性行動中運用的考察,研究發現:制度變革的漸進性,以及與之相關聯的經濟形態的混合性特徵使得精英藉助關係網路而進行的非制度行動存在足夠的空間,並以此強化了精英的關係網路的建構與運用意識。在從“再分配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過程中,精英依據自身所掌控的優勢資源,通過關係運作與其他場域中同樣掌控著優勢資源者進行資源交換,儘管在特定的情形下可能有助於克服現有的“市場不足”或“政府不足”而在短時期內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但關係網路的運用不能破壞正式的社會規則,否則不但不會促進社會的和諧,反而會破壞社會秩序。轉型時期,制度變革的漸進性為一些優勢地位者的關係運作留下來一定的空間,當這些關係的運用與正式的制度規範的要求相悖時,它必將阻礙社會的良性運行。要克服精英藉助關係網路而實現的非制度性行動的消極社會後果,促進社會的良性轉型和和諧社會的建構,必須規範精英的行動,而要從根本上規劃精英的行動,必須做到以下幾個方面:第一,促進社會快速轉型,形成良性的社會場域格局;第二,加速政治體制改革,提升權力活動場域的透明度,加強對公權的監督;第三,規範市場秩序,培育市民社會,提升經濟和文化場域的獨立性。 本文的創新之處在於,一是對於轉型期精英概念的明確化,研究選擇了某省青聯委員群體為樣本,同時選擇三類精英作為研究的對象,克服了既有研究在研究對象選擇上的單一性,及群體之間的對比和互動作用的缺失;二是對精英非制度行動進行了測量評估和實證研究,辯證釐清了正式制度約束與非正式關係運用之間的關係,較為準確地描繪了精英建構關係網路的路徑和策略;三是恰當評價了我國轉型期精英關係網路運用的正反兩方面的社會後果,思考和設計了相應對策。不足之處在於,論文以描述見長,規範略少,尚未能很好地從本土理論出發,做出經驗性的提升,這也是今後研究中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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