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集體行動何以可能

農民工集體行動的大量增加,是近年來轉型期社會矛盾和問題的集中體現之一,而國內的研究鮮有涉及這一主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民工集體行動何以可能
  • 論文作者:馮建華著
  • 導師:蔡禾指導
  • 學科專業:社會學
基本信息,內容簡介,

基本信息

副題名
外文題名基於珠三角非公企業農民工集體維權行為的個案研究
論文作者
馮建華著
導師
蔡禾指導
學科專業
社會學
學位級別
博士論文
學位授予單位
中山大學
學位授予時間
2008
關鍵字
民工 勞動就業 權益保護 制度安排
館藏號
D669.2
館藏目錄
2010\D669.2\2

內容簡介

本文主要運用個案研究方法,在綜合傳統集體行動理淪、資源動員理論、政治過程理論和社會建構理論的基礎上,把因素分析和過程分析相結合,探討了珠江三角洲非公企業中的農民工集體行動產生的條件、發展的策略和機理。 本文將農民工集體行動的過程分為初始期、發展期和高潮期三個階段,分析了“怨恨與認知”、“資源動員”和“制度安排”在每個階段的具體影響,並對四種行動策略進行了深刻的剖析。“怨恨與認知”主要論述了農民工集體行動作為一種共同行動背後的怨恨情緒是如何被積累、集體的利益認同是如何被社會建構的,及其對集體行動的影響。“資源動員”主要研究了社會網路、精英以及媒體在集體行動過程中的動員作用。其中,社會網路起到了方便信息傳遞、提高決策效率、確保較高參與率的作用,組織內的精英發揮著引導帶動、信息橋樑和談判代表的作用,組織外精英發揮著共識動員、組織動員和知識動員的作用,媒體對集體行動產生了信息傳播和行動示範效應。“制度安排”主要研究政府與集體行動的關係。在此基礎上,本文對農民工集體行動的框架連線、框架擴大、框架延伸、框架轉換策略進行了梳理,並進一步分析了這些策略形成的結構性機制。 本文的基本結論是,農民工集體行動是基於農民工群體日益積累的怨恨、集體利益認同的社會建構和被催化的次生怨恨,經過網路、精英和媒體的動員,充分利用當前政府有限度的容忍、管理資源與目標的緊張、條塊利益的裂痕等政治機會,在政府行為的刺激和強化作用下得以實現的。從行動的發展過程看,在初始期,怨恨的積累等心理因素的影響最明顯;在發展期,組織外精英介入的影響最明顯,在高潮期,政府的刺激和強化作用最明顯。 農民工既不是完全意義上的工人,也不是完全意義上的農民,既不同於城市中的居民,又不同傳統意義上的產業工人,其集體行動有著不同的特徵。主要表現為:理性行動與非理性行動並存、組織內動員與組織外動員結合、受政府影響與影響政府相依。轉型中國的制度安排對農民工集體行動的發生髮展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強大權力和資本結盟,基層權威的喪失、表達機制的失靈、社會控制的失效,制度的逆向調節、銜接不夠和約束無力,以及罷工權、自由結社權和集體談判權缺失等制度安排都促進了農民工集體行動的產生髮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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