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市經濟合作外事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經濟合作、外事、港澳事務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南充市委、閬中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經濟合作、外事、港澳事務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推進投資促進、會展博覽、區域合作、外事、港澳事務等工作。起草有關經濟合作、外事、港澳事務的規範性檔案。擬訂全市經濟合作、外事、港澳事務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投資促進工作。擬訂全市投資促進政策、投資促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投資環境推介工作。組織參加、統籌開展重大投資促進活動。負責全市招商引資項目的促進和落實。推進投資促進和管理服務網路體系建設。
(三)負責外商投資促進和管理工作。擬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統計分析全市外商投資情況。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四)參與推進我市與國(境)內外相關區域合作。承擔我市與國(境)內外相關區域經濟合作活動的有關具體工作。
(五)推動全市會展博覽發展促進工作。參與擬訂全市會展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會展博覽活動。
(六)負責全市外事工作的統籌協調、整體謀劃、督促指導。統籌協調全市外事、港澳工作及其重大活動,指導協調鄉鎮(街道)、部門(單位)有序開展重大對外交流活動。綜合協調全市因公出國(境)管理工作,按照授權和管理許可權,負責相關事宜的審核報批及證件管理工作。負責接洽來訪或進行公務活動的外賓,統籌協調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市政協領導的外事活動。
(七)負責全市與外國友好城市、友好州(縣)以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及其相關的報批事宜,為全市企業、事業單位開展對外合作交流提供服務。統籌全市民間對外交往工作,負責我市民間外事工作和民間組織參與國際交流協調工作。負責承辦接受境外捐贈的相關工作。
(八)參與協調境外非政府組織在我市活動管理工作。參與處理全市有關機構和人員在國外的領事保護事宜及外國人在我市的涉案事宜。參與處理全市重大涉外案件和突發應急事件。負責外國記者在我市採訪的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全市涉港澳事務及川港澳合作機制的落實。統籌協調管理與港澳各界合作交往事宜,承擔推動我市與港澳台地區經貿合作有關工作。負責全市因公赴港澳人員的任務審核、審批工作和相關聯絡交往事宜。參與處理涉港澳應急事件,負責港澳特區政府官員和有關人員公務來我市邀請報批及接洽工作。
(十)負責全市外事、港澳系統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監督檢查外事紀律和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協助處理違反外事紀律和保密規定的重大案件。
(十一)承擔辦事機構設在市經濟合作外事局的市委、市政府議事協調機構的具體工作。
(十二)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應急管理、生態環境保護和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1、建立健全體制機制,加強對全市經濟合作和外事、港澳事務的統籌,推進內資和外資、招商和博覽、經貿與會展有機融合發展。最佳化招商路徑和方式,提高招商引資質量,發展壯大重點產業,提升開放合作水平。深入實施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改進外商投資管理,提高投資便利化水平。
提升與發達地區經濟合作層次,推動全市投資促進分工協作、科學發展。加強對重大引進項目的跟蹤服務,完善重大引進項目激勵機制,研究制定落實考核督促機制。加快培育會展博覽品牌,推動全市會展博覽業快速發展。加強黨對外事、港澳事務工作的領導,規範審批管理,深化交流合作,助推全市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
2、統籌推進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原市投資促進合作局不再承擔相關行政職能,交由市經濟合作外事局有關內設機構承擔。
職責分工
1、外商投資管理
市發展改革局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對外商投資項目進行核准、備案。市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局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對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市經濟合作外事局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對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
2、併購安全審查
市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局和市發展改革局、市經濟合作外事局按照各自職責,分別配合做好開展外國投資者併購市內企業安全審查的相關工作。
3、會展博覽管理
市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局負責全市會展業促進與管理工作。市經濟合作外事局參與促進全市會展業發展,負責會展博覽事務,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會展博覽活動。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建工作股)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黨建、群團、組織人事、黨風廉政建設、財務、內審、行政後勤、綜合治理、保密、政務公開、依法行政、督查督辦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的協調辦理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新聞宣傳和政務信息的審核、發布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日常工作;負責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經濟合作股
負責綜合性及經濟合作相關的檔案、報告、調研等工作;承擔與經濟合作有關的信息收集、分析、擬稿工作;負責起草、審查和備案全市經濟合作有關的規範性檔案,擬訂全市投資促進規劃,參與擬訂區域經濟合作規劃;負責招商引資項目庫建設和全市投資環境推介工作;指導閬商返鄉發展,統籌內、外資產業項目的策劃包裝、對外推介、諮詢接洽、招引服務等經濟合作,牽頭協調外來投資企業投訴處理工作;負責全市招商引資項目管理和重大引進項目的協調推進工作;負責全市招商引資目標考核、督查督導工作;負責全市招商引資到位資金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內外資產業項目的固定資產入庫及資金上報工作;負責制定和落實招商項目獎補激勵機制;依法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指導外商投資企業備案、外資併購和增資工作,協助開展外商投資安全審查;承擔全市外商投資促進和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外商投資統計、聯合年報等工作;承擔與境外投資促進機構、商(協)會的聯絡、協調工作,建立國外招商網路。承擔我市與國外相關區域經濟合作活動的有關具體工作;參與促進共建國別園區及特色園區招商引資工作;承擔本部門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本部門“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
(三)港澳和外事股
負責起草、審查和備案全市外事、港澳事務發展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制定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與外事有關的檔案、報告、調研等工作;承擔與外事有關的信息收集、分析、擬稿工作;統籌、指導全市外事工作,負責涉外工作的管理、協調和諮詢服務;負責擬訂出訪計畫,承辦本市因公出國團組、人員審核(審查)和外事紀律及安全保密教育等工作;承擔對外友好城市的報批、締結、聯繫和合作交流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涉外宣傳、涉外安全、涉外經濟和外事幹部短期培訓等工作;參與協調管理境外非政府組織在本市的活動和市內民間組織涉外活動;參與協調處理涉外案(事)件;負責外國人來我市簽證邀請函辦理;負責審核報批在我市舉辦的國際性會議和涉外活動;參與境外捐贈援建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對受援工程的進展和質量進行監督;參與重大招商活動的外事接待工作;負責落實涉及港澳事務的政策規定,推進川港澳合作機制落實;參與擬訂我市區域經濟合作規劃;負責因公赴港澳的任務審核、報批;歸口管理與港澳特區政府及民間機構交往合作事宜;承擔與港澳台地區的經貿合作工作;負責港澳特區政府官員和有關人員因公來我市的邀請,參與接待工作;參與推進境內相關區域合作,承擔境內相關區域經濟合作活動的有關具體工作;承擔與境內投資促進機構、商(協)會的聯絡、協調工作。
(四)活動博覽股
參與擬訂促進全市會展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博覽事務的政策措施。擬訂重大投資促進活動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專題投資促進活動。
行政編制
市經濟合作外事局行政編制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4名。
將原投資促進合作局所屬事業單位整體劃歸市經濟合作外事局管理,其他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閬中市經濟合作和外事局黨組書記、局長:鮮大國
閬中市經濟合作和外事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蒲清勇
閬中市經濟合作和外事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張曉紅
閬中市經濟合作和外事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付紅斌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閬中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閬中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