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教育、科技、體育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編制教育、科技、體育發展和改革規劃並指導、協調和監督實施。
(二)推進教育改革、教育教學和教育科學研究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科學新成果、新經驗的推廣套用,組織協調中國小承擔的國家教育科學研究項目的實施,指導學校科研基地、實驗室的發展建設。
(三)提出全市科學技術和智慧財產權發展的重大布局和優先領域建議,組織擬訂並實施科技支撐計畫、重點基礎研究計畫、軟科學研究計畫和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重大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
(四)負責教育、科技、體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監督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指導國(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的執行,監督經物價部門批准的教育經費收費項目和標準的執行;擬訂各類科技專項經費使用、管理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強化科技投入及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
(五)負責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推進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六)負責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負責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高中教育階段學校的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中國小校及中等職業學校的管理工作。
(八)統籌規劃、綜合管理全市民辦教育。規範民辦教育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九)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舉辦學歷教育等工作。
(十)主管全市教師工作,在規定許可權內負責教師人事管理,按程式履行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培養培訓、調配交流等管理職責。負責實施教師繼續教育和專業技術職稱的有關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證制度的實施和抓好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一)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安全和穩定工作。
(十二)提出有關科研機構組建或調整的建議,最佳化科研機構布局;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外引智工作;整合最佳化科技資源,促進產學研聯合。
(十三)負責組織各類科技項目的推薦、申報、爭取、實施、管理和監督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重大科技專項政策制定、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等工作,對重大科技專項的設立、調整提出意見和建議。
(十四)推進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政策措施,提出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和政策措施建議,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基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十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產業及園區發展和運用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的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高新技術企業的產品開發和推廣套用;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園區和基地建設,推進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十六)組織擬訂科學技術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業科技園區和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新農村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
(十七)組織擬訂科技成果推廣、科技獎勵、促進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目標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科技成果和專利技術的實施轉化,組織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組織市科技進步獎、科技發展突出貢獻獎的評審工作;負責科技成果管理、科技保密以及技術市場管理工作;指導科技中介組織的建設;承擔民營科技企業認定、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與管理的相關工作。
(十八)擬訂科學技術和智慧財產權的普及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市科普能力建設;承擔科技評估管理工作。
(十九)負責全市與國際間以及港澳台地區的科技合作與交流事宜,組織實施國際科技合作計畫並承擔科技援助項目的相關工作;負責科技招商工作。
(二十)負責全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和涉外智慧財產權工作的相關事宜;指導推進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園區建設;指導、激勵專利申請,統籌重大專利成果實施轉化和產業化工作;依法處理專利糾紛行政調處和智慧財產權維權工作;負責涉外專利案件處理。
(二十一)指導和推動民眾體育和青少年體育工作。規範體育服務管理,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及隊伍建設,負責體育彩票銷售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指導社會體育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推進體育資源共享工程建設。
(二十二)指導和推動全市競技體育發展。指導體育訓練、體育競賽和運動隊伍建設,組織和統籌參加南充市級以上綜合運動會,負責組織協調縣級綜合性運動會的競賽工作,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二十三)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協調體育產業發展,促進體育產業的交流與合作。
(二十四)負責教育、科技、體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指導本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
(二十五)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二十六)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機關事務管理中心)
1.負責綜合協調工作;2.負責政務督辦工作;3.負責各類檔案的上傳、下達與管理;4.負責保密工作;5.負責文書檔案管理工作;6.負責各類印章管理工作;7.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統籌、協調工作;8.負責人大、政協定案、提案、意見、建議的辦理工作;9.負責機關事務管理工作;10.負責車輛調度工作;11.負責辦公用品採購工作;12.負責來人來客接待工作;13.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委辦公室
1.負責系統黨建工作;
2.負責黨組織負責人的管理和黨員發展工作;
3.負責教科局機關支部的日常工作;
4.負責清單工作法和“兩學一做”工作;
5.負責本系統統戰工作;
6.負責本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7.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基礎教育股
1.負責貫徹執行基礎教育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2.負責擬訂基礎教育事業發展規劃;
3.負責擬訂普通中國小校、特殊教育學校布局規劃,審核義務教育學校的設定、更名、撤銷與調整;
4.負責全市義務教育的實施與指導,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
5.負責推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課程改革、教學研究、信息化技術運用等,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6.負責指導普通中國小校、特殊教育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和示範學校創建工作;
7.負責指導普通中國小校、特殊教育學校德育(含班主任工作)、藝術教育、國防教育、校園文化建設、科技教育工作;
8.負責指導普通中國小校的共青團和少先隊工作;
9.負責指導普通中國小校、特殊教育學校對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管理與關愛保護工作;
10.負責普通中國小校考試管理,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招生組織與實施;
11.負責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學生學籍管理工作;
12.負責普通中國小校、特殊教育學校教學用書(含教輔資料)征訂和使用管理工作;
14.負責指導普通中國小校、特殊教育學校學生婦女兒童工作;
15.負責協調聯繫本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工作;
16.負責指導普通中國小校、特殊教育學校家校共育及家長學校創建工作;
17.負責義務教育階段入學保障工作;
18.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教育督導室
1.負責統籌規劃、組織實施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
2.負責對教育工作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意見與建議;
3.負責組織督導人員培訓,開展教育督導評估科學研究;
4.承擔教育督導委員會日常工作;
5.負責對市級相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履行教育工作職責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6.負責抓好全市中國小掛牌督導制度的實施;
7.負責對督學的任用、培訓和管理;
8.負責目標考核和量化考核工作;
9.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科技事業股
1.負責有關科技和智慧財產權方面的地方性規定及政策的調研和擬訂工作,並組織、監督實施;
2.負責擬訂科技發展及智慧財產權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3.負責編制、實施市級新產品試製計畫、創新條件與環境建設計畫;
4.負責推進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
5.負責國、省科技項目的組織、申報、實施、驗收;
6.負責科技“三項經費”、技術創新資金等經費安排;
7.負責指導市級重大科技計畫項目的立項審核、科技項目的招標、議標等工作;
8.負責科技統計及數據開發研究工作;
9.負責對外科技交流與合作;
10.負責指導科技第三產業的發展;
11.負責推進科技體制改革;
12.負責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培訓;
13.負責科技成果登記、評審、鑑定、獎勵;
14.負責技術市場、技術出口和技術中介機構的資質認定和監督管理;
15.負責技術契約監督管理工作;
16.負責指導市內企業和個人申請專利和實施專利,建立專利信息庫;
17.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專利法的貫徹工作;
18.負責本系統精準扶貧牽頭工作;
19.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體育股(體育總會)
1.負責貫徹執行體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2.負責擬訂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3.負責推動全民健身,組織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4.負責審批管理體育社團;5.負責舉(承)辦綜合性運動會,組織參加市級以上的運動會;6.負責組織體育科學研究和成果推廣;7.負責貫徹執行有關體育產業政策,培育、開發體育產業和體育市場;8.負責管理體育外事工作,開展體育交流與合作;9.負責體育場館管理工作;10.負責學校體育工作,切實組織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價、評估學校體育工作;11.負責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和優秀運動隊的布局和檢查評比;12.負責開展學生體育競技活動,發現、培養、選拔體育後備人才;13負責體育統計工作;14.負責市全民健身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15.負責學校衛生、健康教育工作;16.負責學校疾病防控和食堂食品衛生安全工作;17.負責校園環境教育和淨化工作;18.負責做好愛衛、環保有關工作;19.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宣傳信息股
1.負責教育、科技、體育工作的宣傳報導;
2.負責本局綜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工作;
3.負責微信、微博、客戶端等自媒體的建立、維護、使用及管理工作;
4.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編輯、報送、公開工作;
5.負責輿情監控工作;
6.負責報刊征訂、發行工作;
7.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信訪安全股
1.負責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教育、科技、體育的法律、法規、規章等;
2.負責系統安全生產工作;
3.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綜合協調,監督檢查本系統的安全管理工作;
4.負責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協調做好學生保險工作,組織指導安全事故的搶險工作;
5.負責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
6.負責督查本系統隱患排查、安全台賬建立和整治工作;
7.負責法制宣傳、普法和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工作;
8.負責行政執法和執法證件管理、執法行為監督工作;
9.負責校車管理、應急管理、防邪禁毒、人防民防工作;
10.負責本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11.負責本系統應急管理示範校、平安校園創建工作;
12.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畫財務股
1.負責編制教育、科技、體育事業發展總體規劃;
2.負責編制經費預決算,擬訂教育、科技、體育經費籌措和管理辦法,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學校財務工作的指導和管理;
4.負責學校收費管理;
5.負責教育事業經費、基建等基本信息的統計與分析;
6.負責參與學校布局規劃與調整;
7.負責管理和指導學校校舍、基建、地震災害、設施設備等的建設、維護及安全工作;
8.負責機關經費和會計核算工作;
9.負責各類資助的管理工作;
10.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工人事股
1.負責教職工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培養培訓、調配交流、工資福利、考核獎懲、檔案管理;
2.負責許可權範圍內的學校和直屬單位領導幹部的考察、選拔、聘任、培訓、考核、交流;
3.負責本系統教職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4.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5.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6.負責本系統的人才工作;
7.負責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8.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教育工會
1.負責組織本系統職工依據工會的“維護、建設、參與、教育”四項職能開展工作;
2.負責組織本系統職工依照法律規定行使民主權利,發揮國家主人翁的作用;
3.負責組織本系統職工參與本單位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4.負責協助做好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強法制教育和職業職責、職業道德、職業紀律的教育;
5.負責組織全市教職工開展教書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務育人(即“三育人”)活動;
6.負責婦聯和女職工工作;
7.負責組織本系統開展“送溫暖”職工慰問幫扶活動;
8.負責組織開展有益於本系統職工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及其它活動;
9.負責加強工會隊伍自身建設,指導、培訓工會幹部;
10.負責依法管理工會經費和工會財產;
11.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教育學會
1.負責組織開展民眾性教育科學研究、教育教學改革實驗和學術交流活動;
2.負責普及推廣教育科學知識、優秀成果和教育教學改革經驗;
3.負責為教育決策提供科學分析、信息反饋和諮詢意見;
4.負責開展基礎教育改革實驗,組織教育科學研究成果和教育教學改革實驗成果的評價與推廣;
5.負責組織培訓、講習、研討活動;
6.負責開展業務諮詢、政策諮詢和法律諮詢;
7.受主管部門委託,負責組織教育評價活動;
8.負責開展與相關教育學術團體的學術交流與合作;
9.負責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自願捐贈;
10.負責獎勵對教育事業改革和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會員單位和個人;
11.負責對品學兼優學生和特別困難學生的獎勵資助工作;
12.負責支持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學科建設;
13.負責依法從事與本會宗旨一致的社會服務活動;
14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閬中市大學中專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全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負責全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負責全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負責全市計算機等級考試
閬中市體育運動管理中心
履行體育局行政職能,負責市體育中心、市民健身館等體育場館的使用、管理和經營,參與組織全市性重大體育賽事及相關活動,並負責青少年業餘體育活動開展及訓練。
閬中市電化教育館
1、負責全市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的規劃、標準、目標的制定,以及對規劃、標準、目標實施情況的督促、檢查;
2、負責全市現代教育技術研究、套用、評優;
3、負責全市中國小信息技術課程的開設,中考信息技術考試的實施;
4、組織電教教材的征訂;
5、負責閬中教育城域網及信息化建設。
閬中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機構職責:
1、負責大學生生源地助學貸款政策宣傳和助學貸款管理工作;
2、負責我市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免學費管理工作;
3、負責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資助工作;
4、承擔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營養餐配送、管理和監督工作;
5、承擔教育建檔立學生資助工作;
6、為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人建立捐資助學基金等;
7、負責完成國家政策要求的其他資助工作(如“廣州助學基金”、“中央公益彩票基金”、“同心教育基金”等)。
閬中市教育教學研究室
1.圍繞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深入紮實地做好教學研究、指導、服務工作,從整體上提高新課程實施水平,
市級教研室工作職責。
2.從教育教學實際出發,開展教育思想、教學理論、課程結構、教學內容、教學過程、教學方法、教學手段、教學評價等方面的套用研究。
3、依據上級有關部門制定的教育科研規劃及課題管理辦法,提出我縣教育教學研究的整體規劃和實施意見。做好教研課題申報、管理及成果的推廣等工作。
4、組織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實驗,推廣教育教學經驗,推動教學改革,為教育行政部門的決策提供依據。
5、加強對中國小執行課題計畫、課程標準和教材使用情況的調研。
6、組織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實驗,推廣教育教學經驗;組織多層次,多種形式的教研活動,引導廣大教師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豐富教學技能,執行教學計畫,鑽研、掌握學科課程標準和教材,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學質量。
7、監控學校的教學質量,對教學工作的全過程實施有效的指導和管理。進行教學視導,檢查教學工作以及教育科研和教學研究工作,對教學質量進行評估。研究考試方法的改革,對考試命題進行指導和規範,承擔考試命題工作,參與考試評卷和進行質量分析。
8、負責普通中國小學科競賽的管理工作。
9、根據教育方針,結合我市實際,牽頭制定並組織實施各類教育教學質量評估獎懲方案,
管理制度。
10、協助組織教師教學業務進修和業務培訓。
11、為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提供教育教學諮詢。
12、負責教學常規管理工作;
閬中市教育會計核算中心
8、1、健全財務檔案、及時上報各類財務報表。
要求帳目清楚,憑證齊全,財務報表填報準確、上報及時,保存完好。
9、2、做好兩免一 補、一費一金、轉移支付資金、項目資金、教育經費專戶管理工作。
要嚴格按照財務制度的規定,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
10、3、負責單位現金的收繳和管理,要求按照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做到日清月結。
11、4、做好閬中市教育和局機關財政預算,培訓並協助各學校做好學校財政預算,切實履行好校財局管校用的職責。
12、5、做好教育系統國有資產清查、核銷及賬目管理工作及指導兩基財務建檔工作。
13、6、做好工資報批工作,及時做好教育系統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收繳管理工作。
14、7、管好、用好教育系統醫療互助金。
及時做好各項工資晉升及審批工資,確保教職工工資及時發放。
15、8、做好常規業務工作:
16、(1)差費及時核算,原則上一周內結算完畢(特殊情況除外),服務態度好,效率高。
17、(2)定期培訓基層報賬員。
18、(3)學校年檢,各種收費項目報批、審批。
19、(4)會同紀檢、勤辦等做好學校資產清查管理工作。
20、(5)嚴把各項費用關(尤其接待、用車等)。
21、9、制定教育系統各項財務管理制度,探索財務管理的科學方法。
22、10、牽頭負責教育事業統計工作。
23、11、完成局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
閬中市教師學習與資源中心
1、宣傳貫徹國家、省、市的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方針政策,負責全市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管理與培訓工作。
2、負責制定和規劃全縣教師繼續教育發展目標,制定全市教育年度集中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3、負責中國小校長、教師培訓基地建設及其培訓的各項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中國小教師各級各類培訓工作的組織、服務等。高質量實施新課程改革“滾動式”全員培訓工作。
4、負責“中國教師行動網”教師培訓的組織和服務工作,協助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登記教師繼續教育學分。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2022年5月,閬中市教育科技和體育局被四川省婦聯、省文明辦表揚為“第三屆四川省家庭工作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