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侯縣地方稅務局

閩侯縣地方稅務局組建於1994年,現內設8個職能科室,下轄10個基層分局(所),現有幹部職工105人,其中:黨員幹部76人,占全局72%,大學本科學歷以上70人,占全局67%。近年來,曾榮獲全國青年文明號、全國稅務系統紀檢監察先進集體、全國稅務系統信息建設先進單位稱號,並連續六屆獲得省級文明單位稱號,2009年榮獲首屆省級“文明單位標兵”,2010年度被縣委、縣政府聯合授予“閩侯縣績效管理工作優秀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閩侯縣地方稅務局
  • 地區:閩侯縣
  • 本科學歷以上:科學歷以上70人
  • 幹部職工:105人
機構概況,機構設定,辦公室,稅政科,征管法規科,計畫財務科,信息技術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規費徵收管理科,

機構概況

十一五”期間,從2005年的3.39億元,增長到2010年的15.75億元,增長了4.65倍。2010年, 稅收收入(不含耕契兩稅)入庫11.29億元,較上年同比增收3.32億元,增長41.66%,首次突破11億元大關。

機構設定

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起草和審核重要檔案,審核把關局機關公文;負責全縣性稅收工作會議和局長辦公會議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全縣稅收宣傳工作;負責檔案的收發運轉;編髮政務信息;管理文書檔案;處理民眾來信和來訪;組織辦理縣人大、政協的提案和議案;負責機關機要保密和安全保衛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管理機關財務和財產等行政事務。負責地方稅收理論、政策調研的組織與管理工作;負責督查縣局重要事項的落實工作。

稅政科

負責營業稅、資源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市建設維護稅、車船使用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的政策管理工作,制定具體的徵收管理辦法。按照稅收管理許可權,組織辦理有關稅收減免中的具體事項。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人員和其他涉外的地方稅收的協調與管理。

征管法規科

負責貫徹實施《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組織實施地方稅收綜合性稅收征管法規及規章制度,指導稅務登記、申報、稅務檢查和稅收資料管理。改革完善地方稅收徵收管理辦法;管理稅務發票。負責企業辦稅員的管理、業務培訓;負責稅務代理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對稅收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和檢查本縣基層徵收單位稅收法制建設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工作;承擔地方稅收法規檔案的清理、鑑定及彙編。負責稅務案件審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計畫財務科

匯總分析稅收會計、統計信息數據;擬定稅收計畫和會計、統計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縣地稅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監督執行地稅系統財務制度;審核彙編直屬單位的財務預、決算;辦理各項經費的領撥;組織實施地稅系統的內部審計;負責稅收票證和完稅證的管理工作。組織研究分析地方稅收稅源狀況及變化情況。

信息技術科

負責計算機套用於稅收管理的各個環節的指導與管理;負責計算機購置、配發、網路建設及功能配置管理工作;負責計算機軟體的推廣、套用;負責計算機管理制度的建立、人員培訓以及網路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辦公現代化管理工作;負責經濟信息的提供處理工作。

人事教育科

負責本縣地稅局幹部職工、人員編制、機構設定、勞動工資和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局幹部制度改革和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負責出國(境)的報批和幹部監督審查工作;管理人事檔案。制定幹部教育規劃,組織幹部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負責基層單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本縣地稅局黨員的教育,發展、管理和黨的建設工作。協助、支持本縣地稅局工、青、婦依照各自章程開展工作。

監察室

與紀檢組合署辦公,按照《黨章》、《行政監察法》履行職責,負責監督檢查本縣地稅局基層單位及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情況,負責對稅務人員廉政教育、檢查處理行政違法和稅務執法違紀案件。

規費徵收管理科

負責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的解釋和貫徹實施,研究草擬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措施;指導社會保險登記、申報審核、稽核檢查及相應的違章處理;開展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社保業務知識的培訓;配合對社會保險費收入的統計分析;配合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的宣傳、配合開發和完善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系統軟體的套用與維護;負責政府授權(委託)其他規費、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除隨流轉稅徵收的費種之外的其他費、金(不含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徵收管理和政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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