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字赤如,號東庵,浙江烏程晟舍鎮人,崇禎三年(1630年)以歲貢授江蘇常熟訓導,崇禎八年(1635年)升北直隸沙河縣令,推心保赤,加意作人,無一塵之染,有三代之風。不逾載,積勞成疾,卒於官,士民無不哀之。閔齊華曾編注《文選瀹注》三十卷、《會元集》九卷等。另閔齊華與其弟閔齊汲的刻印特別是套印技術名著全國。他們用兩色及多色套印的古籍被稱為“閔刻”。
閔齊華,烏程人,崇禎中以歲貢任沙河縣知縣。編《文選瀹注》三十卷。
是書以六臣注本刪削舊文,分繫於各段之下。復采孫礦評語,列於上格。蓋以批點制藝之法施之於古人著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