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責任的對稱。民事主體依法對與其有特定聯繫的他人之行為應當承擔的責任。間接責任本質上是民法中“自己責任”的例外,根據現代各國民法中的代理制度、監護制度、保險制度、連帶責任制度和其他特別法的規定而產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間接責任
- 外文名:Indirect responsibility
直接責任的對稱。民事主體依法對與其有特定聯繫的他人之行為應當承擔的責任。間接責任本質上是民法中“自己責任”的例外,根據現代各國民法中的代理制度、監護制度、保險制度、連帶責任制度和其他特別法的規定而產生。
直接責任的對稱。民事主體依法對與其有特定聯繫的他人之行為應當承擔的責任。間接責任本質上是民法中“自己責任”的例外,根據現代各國民法中的代理制度、監護制度、...
直接責任,“間接責任”的對稱。是指民事主體對自己不法行為依法應直接承擔的民事責任。根據現代各國民法中的“自己責任原則”,任何有行為能力人均應直接承受自己行為...
間接責任人,指在職責範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未能有效制約或防範案件的發生,對案件造成的風險或者不良後果起間接作用的保險機構從業人員,包括經營管理責任人和...
間接結合侵權是在2004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身損害賠償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首次提出的,該規定的內容為:“二人以上沒有共同故意和共同過失,但...
間接正犯,“直接正犯”的對稱。又稱“間接實行犯”。是指行為人以自己的犯罪意圖,利用無責任能力的人或無犯罪意思的人實施犯罪行為,以達到自己的犯罪目的的人。...
間接侵權則是指行為人並未實施任何受著作權專有權利控制的行為,但卻基於主觀過錯教唆、引誘他人實施直接侵權或幫助他人實施直接侵權。...
間接故意犯罪其有以下幾種解釋:一,是明知其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二,是明知其行為可能會發生某種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放任...
直接責任 direct liability 間接責任的對稱。民事主體對自己不法行為後果依法應當直接承擔的民事責任。自近代始,英美法和大陸法民法均奉行以下基本規則:任何有行為能力...
間接證券是“直接證券” 的對稱,由金融機構發行或簽署的作為間接融資工具的憑證。如由銀行以及其他金融機構發行或簽署的銀行存款收折,可轉讓銀行存款單,人壽保險單,...
所謂領導責任,顧名思義,是指領導者對某項工作或某一事件所擔負的責任。一般而言,領導者的主要職責是決策、用人和檢查、落實,因而領導責任就具有間接性的特點。...
間接損失保險,是指承保保險事故發生時,對被保險人造成的間接損失的賠償責任的保險。此種保險的責任範圍不在通常保險範圍之內,須由雙方當事人特別約定。間接損失主要...
各保監局,各保險集團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各保險中介公司: 為進一步增強保險機構案件風險防範意識,規範案件責任追究工作,有效遏制各類案件及重大違法違規...
1 構成要件 2 法律責任 商標間接侵權構成要件 編輯 一、 商標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商標侵權行為首先必須符合一般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即:行為具有違法性,或者說有侵害行...
領導責任是指有關領導人員在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時,承擔的與領導工作職責相關的責任,分為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