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現代司法業已脫離原始的“神明裁判”制度(ordeal),轉向“證據裁判主義”(evidentialism),事實判定者(即職業法官或陪審員)在判定案件事實時,突破了“神明”桎栲,從而轉向依賴證據。證據的多寡與質量直接決定著事實判定與案件訴訟的成敗。在案件訴訟證據體系中,間接證據則構成了這座“冰山”的大部或全部。間接證據是必須經過特殊推論(inference)才能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推論的特性恰恰成為其判定案件事實的致命弱點,推論環節降低了事實判定的蓋然性程度。但現代自由心證制度卻為間接證據構成完備“證據鎖鏈”提供了制度基礎,只有間接證據,案件事實是同樣可以得到成功判定的。
作者簡介
阮堂輝,男,1971年11月生,安徽合肥人,1999年和2006年分別從中南政法學院、西南政法大學訴訟法學專業畢業,分別獲碩士和博士學位。現任職於中南民族大學法學院,主要從事刑事訴訟法學、證據法學研究和教學。學習和工作期間,在《武漢大學學報》、《中國刑事法雜誌》等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近二十篇,其中有的文章被人大報刊複印資料全文轉載。主持或參與省部級科研項目兩項,廳級項目若干。
·查看全部>>
目錄
第一章 間接證據概述
第一節 間接證據的涵義
一、間接證據的定義
二、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劃分的依據
三、間接證據與情況證據的異同點
第二節 間接證據的分類
一、以間接證據形成的時間為標準——大陸法系側重的分類方法
二、以間接證據的形式為標準——英美法系側重的分類方法
第三節 間接證據運用的歷史變遷
一、古猶太法淵源——間接證據完全排除時期
二、傳統普通法時期——間接證據限制使用時期
三、現當代——間接證據普遍使用時期
第四節 對間接證據與直接證據這一分類方法的爭論及評析
第二章 間接證據與訴訟證明制度
第一節 訴訟的本質與真相發現的方法
第二節 神示證據制度與間接證據的運用
第三節 法定證據制度與間接證據的運用
一、法定證據制度的形成與特點
二、間接證據在法定證據制度中的地位與運用
第四節 自由心證制度與間接證據的運用
一、自由心證制度的內涵
二、自由心證制度卞間接證據的地位及運用特點
第三章 間接證據的證明功能
第一節 間接證據對直接證據的印證與補證功能
一、直接證據在證明案件中的內在缺陷
二、間接證據對直接證據的印證功能
三、間接證據對直接證據的補證功能
第二節 間接證據獨立證明案件事實的功能
一、間接證據在證明案件中的特點
二、間接證據獨立定案的規則
三、間接證據獨立證明案件的證明標準
第四章 間接證據的證明機理
第一節 間接證據使用中的經驗法則
一、經驗法則的含義及特點
二、單個間接證據評價中的經驗法則
三、間接證據體系推論案件主要事實中的經驗法則
第二節 間接證據使用中的邏輯推理
一、單個間接證據證明案件間接事實的邏輯推理
二、由若干間接證據組成證據體系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邏輯推理
第三節 間接證據使用中的機率問題
一、間接證據推論中機率問題的提出
二、機率在間接證據使用中的運用
三、間接證據證明案件主要事實過程中機率與數學方法使用的有限性
第五章 間接證據與我國刑事訴訟證明
第一節 對我國現行訴訟證明模式的認知
一、關於對我國現行的訴訟證明模式的看法
二、關於我國應確立何種訴訟證明模式的看法
三、對我國訴訟證明模式的科學界定
第二節 我國現行訴訟證明模式下間接證據運用的現狀
一、我國訴訟立法對間接證據使用的態度
二、我國訴訟證明實踐中間接證據運用的現狀分析
第三節 間接證據運用模式的合理建構
一、進一步確定與加強間接證據對直接證據的印證功能
二、確立間接證據獨立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功能
參考文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