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接計畫

間接計畫是國家運用經濟槓桿,下達指導性指標,引導企業生產經營適應國家計畫。國家不直接向企業下達計畫任務,而是通過頒布有關政策法令,或採取各種經濟措施,間接地控制企業的人、財、物的流向。企業可以充分發揮自己的主動權,根據市場供求情況及自身的優勢,主動地安排自己的經營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間接計畫
  • 目的:控制、調節一般經濟活動
  • 著重點:把各項經濟活動引上的軌道
  • 性質:計畫形式
涵義,引申,

涵義

社會主義國家實行計畫管理的一種方式,即不用直接下達計畫而用其他辦法來控制、調節一般經濟活動。它與直接計畫不同。國家不直接規定必須完成的計畫任務,而是規定方向性的控制指標,僅要求估算,著重於通過有關政策法令,運用各種經濟槓桿,採取其他經濟措施,間接地把各項經濟活動引上或納入計畫的軌道。例如,中國在1956年全行業公私合營以前,對私營工商業實行加工訂貨、統購包銷、選購代銷等辦法,把它們的生產、經營活動與國家計畫聯繫起來(見中國過渡時期國家資本主義)。其後對集體經濟如農業生產合作社、人民公社的某些農副業生產,也主要靠規定收購價格、實行獎售辦法、簽訂供銷契約、發放農業貸款等措施,使它們的生產儘可能適應國家計畫的要求。間接計畫,原來作為直接計畫的輔助和補充,與後來提出的指導性計畫也有若干類似之處。

引申

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在巨觀管理上,由直接控制為主轉向間接控制為主,反映在計畫體制上,由指令性計畫為主轉向指導性計畫為主,即實行間接的計畫管理。西方國家的所謂“政策性計畫”,以經濟、財政、貨幣等政策來調節經濟活動,實現一定的計畫目標,大多也屬於間接計畫,但它是市場經濟的一種計畫形式,在性質上與社會主義國家的間接計畫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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