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顱驗腦是指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對張海超進行開胸驗肺後,被河南省衛生廳通報批評,並立案調查,並指責其違反了《職業病防治法》,網友對河南省衛生廳的處理意見表示憤慨,對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做了醫生該做的事反而被調查表示不公,並應該為河南省衛生廳進行開顱驗腦看看到底為什麼這么做。
背景,質疑,
背景
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對張海超進行開胸驗肺後,被河南省衛生廳通報批評,並立案調查。此前該院診斷出張海超“塵肺合併感染”。通報稱,鄭大一附院在不具有職業病診斷資格的情況下,進行職業病診斷,違反了《職業病防治法》。
質疑
華聲論壇網友遼河魚撰文表示:河南省衛生廳為什麼要對說實話辦實事的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做出這樣的令人憤怒的批評呢?哪裡來的這么大火氣?引得你們做出這樣“秋後算賬”舉動?還不是一個醫院和醫生根據自已的良知為患者做出了正確的診斷,告訴了患者張海超是“塵肺合併感染”真實症狀。這樣的診斷為什麼要讓河南省衛生廳這樣不快和惱怒呢?一個醫院告知患者病情的事實有何錯誤?如果強加給鄭大一附院不具有職業病診斷資格這頂帽子,那是人民給你們行政權力的濫用行為。從“開胸驗肺”的新聞來看,鄭大一附院並沒有說自已有職業病診斷的資格,更沒有說明自已的診斷在職業病診斷上起法律效力,而最終對張海超的職業病確定也不是採用了鄭大一附院的診斷。鄭大一附院只是對一個普通的患者說出了實情和作出了正確的診斷而已。
河南省衛生廳做為地方衛生行政的主管部門,對那些有權利有義務為患者做職業病診斷而不作為的醫院為什麼不批評和立案調查?反過來卻對說實話、給患者做出實情診斷的醫院做出強加莫須有的“罪名”進行處罰,不知是何用意,又是根據哪條法律法規?做為一個醫生,不昧著良心說瞎話為患者負責,他們有錯嗎?
人人都知道,每個患者都有對自已病情的知情權,醫院對就診患者作出明確診斷更是醫生的職責,《醫療機構管理實施條例細則》明確規定,醫療機構應當尊重患者對自己病情、診斷、治療的知情權;《執業醫師法》也明確規定,醫師應當如實向患者介紹病情。而河南省衛生廳對鄭大學附屬一院的通報批評,是不是希望醫院應該向患者撒謊、對患者不負責任才對?醫院作出明確診斷有什麼錯?難道不給張海超做出正確的診斷才合乎了你們的心意?
有資格的不作為,說實話有正義感的卻被問責被調查,社會公德何在,正義感難道就是一個幼弱無助的小姑娘,任由不法之徒的欺負與蹂躪?
鄭大一附院,你到底觸動了誰的龍威?摸了哪只老虎的屁股?
張海超開胸是為了驗肺,河南省衛生廳來個“開顱驗腦”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