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式扶貧

開發式扶貧 開發式扶貧即在國家必要支持下,利用貧困地區的自然資源,進行開發性生產建設,逐步形成貧困地區和貧困戶的自我積累和發展能力,主要依靠自身力量解決溫飽、脫貧致富。扶貧工作從按貧困人口平均分配資金向按項目效益分配資金方面轉變,從單純依靠行政系統向主要依靠經濟組織轉變,從資金單向輸入向資金、技術、物資、培訓相結合輸入和配套服務轉變。

開發式扶貧,是相對傳統救濟式扶貧而言的,就是動員、鼓勵、引導貧困地區的幹部民眾大幹苦幹巧幹,把自己的努力同國家的扶持有機地結 合起來,通過開發自然資源和人文資源,發展商品生產,改善生產條件,增強自我積累、自我發展的能力。其實 質在於通過幫助搞經濟開發,達到脫貧目的。比之於救濟式扶貧,開發式扶貧 有“三個聯繫,兩個結合,一個開發,一個目的”的顯著特點。三個聯繫是:扶貧與經濟發展緊密聯繫,與改 善生產條件緊密聯繫,與市場經濟體 制下的商品性生產緊密聯繫。兩個 結合是:幫扶者與被扶貧的貧困地區的農民相結合,一方主動幫扶與另一方主動接受幫扶的相結合。一個開 發是:幫扶者通過認真調查研究,幫 助被幫扶者揚其所長,避其所短,物盡其用,人盡其才,在劣勢中找優勢,在資源中找經濟優勢,使資源優勢變成商品優勢。一個目的是:通過三個聯繫、兩個結合、一個開發,使貧困地 區自我積累和自我發展的能力增強,從根本上消除造成貧困的根源,實現 穩定脫貧,走上致富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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