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鞏固完善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意見

開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鞏固完善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意見
發布單位:縣政府辦 來源:縣政府辦 發布日期:2016-06-06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
為鞏固完善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成果,切實把全縣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向深入,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鞏固完善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意見》(川辦發〔2016〕16號),結合我縣實際,經縣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公立醫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將公平可及、民眾受益作為改革出發點和立足點,牢牢把握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基本原則,全面落實政府的領導責任、保障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為關鍵環節,著力推進全縣公立醫院(包括綜合醫院、中醫醫院)管理體制、運行機制、服務價格調整、人事薪酬、醫保支付等方面改革取得更大突破,到2017年全面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縣級公立醫院看大病、解難症水平明顯提升,分級診療就醫格局基本形成,縣域內就診率提高到90%左右,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二、健全科學的投入補償機制
(一)堅持取消藥品加成政策。嚴格執行縣級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經費補償有關規定,醫院取消藥品加成(中藥飲片除外)減少的合理收入,主要由調整醫療技術服務價格和增加政府補助解決,縣財政要足額安排並及時劃撥專項補助。醫院的藥品貯藏、保管、損耗等費用列入醫院運行成本予以補償。(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發改局、縣衛計局、縣人社局。排在第一位的部門為牽頭部門,下同)
(二)完善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研究出台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方案,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檢驗項目價格,合理提高診療、手術、護理、床位、中醫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服務項目價格。逐步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係,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基礎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價格調整要與醫保等相關政策銜接,確保醫療機構發展可持續、醫保基金可承受、民眾負擔不增加。(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衛計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
(三)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研究制訂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政策措施,堅持基金收支預算管理,完善醫保付費總額控制制度。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蓋縣域內所有公立醫院,逐步擴大縣級公立醫院出院病例覆蓋面,到2017年,全面實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按人頭付費、按床日付費等複合型付費方式。建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和協定管理醫療機構之間的談判協商機制和風險分擔機制,實行合理適度的超支分擔、結餘留用激勵約束辦法,調動醫院和醫務人員積極性。充分發揮各類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行為和費用的調控引導與監督制約作用。(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衛計局、縣財政局)
(四)落實政府投入責任。全面落實政府對縣級公立醫院符合規劃的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政策性虧損,以及承擔公共衛生任務和緊急救治、支農、支邊公共服務等投入政策,中央和省財政給予適當補助。改革財政補助方式,加強預算績效管理。落實對縣級公立中醫醫院的投入傾斜政策。(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衛計局、縣發改局)
三、完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一)理順政府辦醫體制。加強黨委、政府對公立醫院的領導,加快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合理界定政府作為出資人的舉辦監督職責和公立醫院作為事業單位的自主運營管理許可權,明確相關部門的管理權力和職責,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分工的辦醫體制。(責任單位:縣衛計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委編辦)
(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縣級公立醫院院長選拔任用制度,明確院長任職資格條件,推進院長職業化、專業化建設。強化院長年度和任期目標管理,建立問責機制,嚴禁將院長收入與醫院的經濟收入直接掛鈎。健全縣級公立醫院的績效考核制度,考核結果與財政補助、醫保支付、工資總額以及院長薪酬、任免、獎懲等掛鈎。(責任單位:縣衛計局、縣委編辦、縣人社局)
(三)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完善醫院內部決策和制約機制,實行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實施、大額資金使用集體討論並按規定程式執行。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嚴格執行醫院財務制度和醫院會計制度,加強財務集中統一管理和資產管理,實施內部和外部審計,落實總會計師制度。探索首席專家制度,強化業務管理。鼓勵縣級公立醫院和醫師個人購買醫療責任保險等醫療執業保險,探索建立醫療風險共擔機制。(責任單位:縣衛計局、縣財政局)
四、建立符合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
(一)完善編制管理辦法。貫徹落實四川省公立醫院編制管理辦法,在地方現有編制總量內合理核定縣級公立醫院編制總量,創新縣級公立醫院機構編制管理方式,逐步實行編製備案制,明確縣級公立醫院人員配備標準,合理確定人員總量。在崗位聘用、收入分配、職稱評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對編制內外人員統籌考慮,認真執行國家推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各項措施。(責任單位: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衛計局)
(二)改革人事制度。以核定的人員總量為基礎設定崗位,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崗位管理制度和公開招聘制度。堅持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契約管理,變固定用人為契約用人,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按規定落實醫院用人自主權,建立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靈活用人機制。允許縣級公立醫院在核准的崗位總量和相應衛生專業技術崗位空缺內,按規定考核招聘急需短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委編辦、縣衛計局)
(三)完善薪酬制度。開展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進一步最佳化完善縣級公立醫院績效工資核定辦法,著力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最佳化收入結構,逐步提高基本工資占總收入的比例,規範兼職兼薪管理。建立完善醫務人員績效考核制度,考核結果與醫務人員職稱評審、崗位聘用、個人薪酬掛鈎,合理拉開收入差距,探索實施醫院院長和業務骨幹年薪制。嚴禁給醫務人員設定創收指標,嚴禁將醫務人員收入與醫院的藥品、檢查、治療等收入掛鈎。(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衛計局)
五、提升縣域醫療服務能力
(一)提高綜合能力。加強縣級公立醫院基礎設施建設和關鍵設備配備,全面提升縣級公立醫院綜合能力。深化城市三級醫院對口支援工作,推動縣級公立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城市醫院建立長期穩定的分工協作機制。探索建立縣級公立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定期交流輪崗的工作機制。(責任單位:縣衛計局、縣財政局、縣發改局)
(二)實施分級診療。推進社區(鄉村)醫生與居民簽約服務試點,在縣級公立醫院設立全科醫學科。完善不同級別醫療機構醫保差異化支付政策,醫保支付進一步向基層傾斜。全面構建縱向醫療聯合體,推進縣鄉聯動和鄉村一體化管理試點。建立縣級公立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之間的便捷轉診通道,縣級公立醫院要為基層轉診患者提供優先就診、優先檢查、優先住院等便利。醫療機構對確因病情原因需要上轉的患者開具證明,作為辦理上級醫院入院手續和醫保支付的憑證。依託縣級公立醫院建立檢查檢驗、病理診斷、醫學影像等中心。推進縣域內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完善縣外轉診和備案制度,努力提高縣域內就診率。(責任單位:縣衛計局、縣人社局、縣發改局)
(三)推進信息化建設。加強縣級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數據中心)建設,加快建設以醫院管理和電子病歷為重點的醫院信息系統。2017年底前,縣級公立醫院完成與縣級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對接,實現居民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公共衛生、新農合和城鎮醫保等系統互聯互通、業務協同和信息共享。加快推進區域心電、區域影像、區域檢驗、遠程會診等遠程醫療系統建設,積極推廣套用居民健康卡,探索實施網際網路健康服務,提高優質醫療資源可及性,方便民眾看病就醫。(責任單位:縣衛計局、縣發改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
(四)加強隊伍建設。加快推進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新進入縣級公立醫院的醫學專業畢業生必須參加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推進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畫試點,按國家規定實施專科特設崗位計畫。完善縣級衛生人才職稱評價標準,突出技能和服務質量考核,淡化論文和外語要求。最佳化執業環境,維護醫務人員合法權益。(責任單位:縣衛計局、縣人社局、縣教科局)
(五)改善醫療服務。深化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不斷完善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積極推行預約診療服務,開展優質護理服務,加強便民門診,積極配合做好基本醫療保障費用即時結算。加強臨床路徑管理,根據縣級公立醫院功能定位和實際技術能力等,明確診療病種範圍,建立適宜的臨床路徑、處方集和診療規範。繼續開展"改善醫療服務行動"、抗菌藥物臨床套用專項整治、平安醫院建設等專項活動,提升縣級公立醫院醫療服務水平。對縣級公立醫院社會滿意度進行年度調查。(責任單位:縣衛計局)
六、統籌推進相關領域改革
(一)最佳化資源配置。依據全省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和衛生資源配置標準,編制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明確縣級公立醫院床位規模、建設標準和設備配置標準,強化規劃的剛性約束力,定期向社會公示規劃執行情況。全縣原則上設定1個縣級公立綜合醫院和1個縣級公立中醫類醫院。嚴禁縣級公立醫院自行舉債建設和舉債購置大型醫用設備,鼓勵縣級公立醫院使用國產設備和器械。(責任單位:縣衛計局、縣發改局、縣人社局)
(二)規範藥械採購。縣級公立醫院使用的藥品均應通過省級藥品採購平台採購,將藥品集中採購情況作為對醫院及其負責人的重要考核內容。嚴格藥品採購預算管理,公立醫院年度藥品採購預算原則上不高於醫院業務支出的30%。高值醫用耗材應通過省級集中採購平台進行陽光採購,網上公開交易。加強藥品配送管理,藥品可由中標生產企業直接配送或委託有配送能力的藥品經營企業配送到指定醫院。嚴格執行誠信記錄和市場清退制度,對違規網下採購、拖延貨款的醫院,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限期整改、責令支付違約金、降低等級等處理。(責任單位:縣衛計局、縣經信局、縣市場監管局)
(三)強化綜合監管。要創新管理方式,從直接管理公立醫院向監督管理轉變,強化政策法規、發展規劃、標準規範的制定和監督指導職責。加強監督體系建設,增強醫療監管能力。建立信息公開、社會多方參與的監管制度,定期公示醫院醫療服務質量、參保(合)患者個人負擔費用情況,鼓勵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和個人對醫療機構進行獨立評價和監督。加強行風建設,強化對醫務人員執業行為監管,規範處方行為,控制過度檢查、過度治療。2016年實現縣級公立醫院門診、住院患者人均費用和總收入增幅下降,醫療服務收入(不含藥品、耗材和大型設備檢查收入)占業務收入比重提升,自付醫療費用占總醫療費用比例下降。到2017年,縣級公立醫院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的趨勢得到有效遏制。(責任單位:縣衛計局)
七、落實各項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相關部門要建立健全推進改革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細化和實化政策措施。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負總責,分管負責同志要具體抓,及時制訂鞏固完善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具體方案。
(二)加強督導考核。建立督促檢查、考核問責機制,將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情況納入對相關部門的目標考核。建立縣級公立醫院和改革項目雙清單,層層簽訂責任書,加大考核力度,確保改革不停滯不減速。
(三)加強宣傳培訓。進一步加強政策解讀,深入開展全員培訓,提高各級領導幹部、醫院院長政策水平和執行能力。加強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營造全社會尊醫重衛、支持改革、參與改革的良好氛圍。
開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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