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式分布系統

開放式分布系統

開放式分布系統,也稱開放分布系統,是一種動態的,不確定的環境,沒有集中式的控制機構。在這樣的系統中,存在著大量各不相同但需要協作的實體。這些實體是自治的,不可預測的。為了達到自己的目標,每個實體都需要和其它一些實體進行互動(例如為別人提供服務,或者使用別人的服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開放式分布系統
  • 外文名:Open distribution system
  • 別名:開放分布系統
  • 學科:計算機網路
  • 定義:動態的,沒有集中式的控制機構。
  • 特點:動態、不可預測的
  • 套用:電子商務、格線計算
簡介,常見開放式分布系統,互操作性和可移植性,

簡介

隨著計算機網路的迅速發展,湧現出了越來越多的開放分布系統,如 P2P系統、語義Web、Ad hoc網路、電子商務格線計算、MANET、主動網路等。套用系統實現了跨安全管理域的硬體、軟體和數據資源的共享。開放式分布系統是一種動態的、高度自治的,開放的系統,具有較好的互操作性和可移植性。開放分布系統能提高了資源利用率和系統的靈活性。由於其開放、動態和自治的本質,系統中存在大量不可靠的服務和欺詐行為,造成了實體間互動安全和服務質量的不確定性,使得系統並沒有得到快速和廣泛的普及。

常見開放式分布系統

格線計算
格線計算(Grid computing)通過利用大量異構計算機(通常為台式機)的未用資源(CPU周期和磁碟存儲),將其作為嵌入在分散式電信基礎設施中的一個虛擬的計算機集群,為解決大規模的計算問題提供一個模型。格線計算的焦點放在支持跨管理域計算的能力,這使它與傳統的計算機集群或傳統的分散式計算相區別。格線計算的設計目標是:解決對於任何單一的超級計算機來說,仍然大得難以解決的問題,並同時保持解決多個較小的問題的靈活性。這樣,格線計算就提供了一個多用戶環境。它的第二個目標就是:更好的利用可用計算力,迎合大型的計算練習的斷斷續續的需求。
語義Web
語義網(Semantic Web)是由全球資訊網聯盟的蒂姆·伯納斯-李(Tim Berners-Lee)在1998年提出的一個概念,它的核心是:通過給全球資訊網上的文檔(如: HTML)蒂姆加能夠被計算機所理解的語義(Meta data),從而使整個網際網路成為一個通用的信息交換媒介。語義全球資訊網通過使用標準、置標語言和相關的處理工具來擴展全球資訊網的能力。不過語意網概念實際上是基於很多已有技術的,也依賴於後來和text-and-markup與知識表現的綜合。那些淵源甚至可以追溯到20世紀60年代末期的Allan M. Collins、M. Ross Quillian、Elizabeth F. Loftus等人的研究,還有之後70年代初R.F.Simon、R.C.Schamk、Minsky等人陸續提出的一些理論上的成果,其中Simon在進行自然語言理解的套用研究時提出了語義網路Semantic Network(不是Semantic Web)的概念。當時人們甚至發明了以邏輯為基礎的程式設計語言Prolog。"語義"網是由比現今成熟的網際搜尋工具更加行之有效的、更加廣泛意義的並且自動聚集和蒐集信息的文檔組成的。其最基本的元素就是語義連結。
主動網路
主動網路有兩個含義:一是被稱為ANN的網路中間節點(如路由器、交換機),不僅完成存儲轉發等網路功能,而且可以對包含數據和代碼的所謂主動包和普通包進行計算;二是用戶根據網路套用和服務的要求可以對網路進行編程以完成這些計算。主要目的是解決現有體系結構在集成新技術、擴展新套用時存在的諸多不便。主動網路繼續沿用了存儲/轉發的結構,一個顯著的特點是網路節點上的路由器或交換機可對經過它的分組流進行定製處理。這種定製處理並非傳統分組交換網路中為了將分組轉發至目的地而對分組頭進行的簡單處理(如路由器對分組頭的修改或標記交換機對標記的修改等)。主動網路中的分組除攜帶淨荷數據以外,還有可能攜帶程式代碼,網路內的節點可以在自己的運行環境內執行分組中攜帶的程式,從而改變網路的行為和狀態。這相對於“被動”的轉發分組而言要“主動”許多,這也就是之所以稱其為“主動網路”的原因。主動網路通過節點的計算能力抽象高層協定,省去了為新套用制定標準的過程,新協定的套用等價於網路分組中新應用程式的開發,通過此加速網路的發展是主動網路賦予網路可程式能力的主要動機。
電子商務
電子商務是以信息網路技術為手段,以商品交換為中心的商務活動;也可理解為在網際網路(Internet)、企業內部網(Intranet)和增值網VAN,Value Added Network)上以電子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活動和相關服務的活動,是傳統商業活動各環節的電子化、網路化、信息化。
電子商務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廣泛的商業貿易活動中,在網際網路開放的網路環境下,基於瀏覽器/伺服器套用方式,買賣雙方不謀面地進行各種商貿活動,實現消費者的網上購物、商戶之間的網上交易和線上電子支付以及各種商務活動、交易活動、金融活動和相關的綜合服務活動的一種新型的商業運營模式。各國政府、學者、企業界人士根據自己所處的地位和對電子商務參與的角度和程度的不同,給出了許多不同的定義。電子商務分為:ABC、B2BB2CC2C、B2M、M2C、B2A(即B2G)、C2A(即C2G)、O2O等。同時網路行銷也是電子商務的一種產物,而且對於網路行銷來說,在做之前要先做好網路行銷方案,那樣才有便於計畫的實施。

互操作性和可移植性

互操作性(Interoperability互用性)作為一種特性,它指的是不同的系統和組織機構之間相互合作,協同工作(即互操作)的能力,或指兩個或多個系統或組成部分之間交換信息以及對所已經交換的信息加以使用的能力。對於深入推進互操作性的任何工作而言,語法互操作性都不可或缺。如果一個系統能夠進行通訊和交換數據,那么,它就具備語法協同工作能力。就數據的通訊而言,基本的要素包括規定的數據格式、通訊協定以及接口描述等等。一般而言,XML或SQL標準提供的就是語法互操作性。數據交換至少要涉及到兩個計算機系統參與方:即傳送方計算機系統和接受方計算機系統。數據交換旨在為所有的參與方計算機系統,或者交換雙方或其中之一帶來有用的結果。不過,這些參與方計算機系統的所有用戶事先已經就有關何謂有用結果的規定達成了一致意見。只有當參與方計算機系統之間所交換的數據能夠得到對方正確處理和使用的情況下,才能稱為實現了語義協同工作能力。
在軟體工程中,可移植性(Portability),又譯為移植性、可攜性,是指使用高階語言寫成的軟體,在不同環境下,是否具備可以被重複使用的性質。一般來說,軟體是否具備可移植性的衡量標準,在於進行軟體移植時,需要付出多少工時為代價。具備高可移植性的軟體,在移植到不同系統平台時,並不需要做太多事情,因此能夠減少軟體開發及布署時的成本。為了使軟體具備高度可移植性,程式設計師需要使應用程式界面抽象化以及模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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