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拆司

官署名。宋代設此官署。隸屬三司。掌接受皇帝旨命及諸州申報奏章,分發鹽鐵、度支、戶部;兼掌三司發放司、勾鑿司、催驅司、受事司、衙司等事務。置“判司”官—名,由朝臣充任,宋之“開拆”置廢無常,無定製。此司即三司之收發部門。按:“三司”為宋代最高財務部門,由鹽鐵、度支、戶部三署組成。(《中國歷代官稱辭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開拆司
  • 朝代:宋代
  • 簡介:官署名
  • 摘錄:《中國歷代官稱辭典》
官署名。宋代設此官署。隸屬三司。掌接受皇帝旨命及諸州申報奏章,分發鹽鐵、度支、戶部;兼掌三司發放司、勾鑿司、催驅司、受事司、衙司等事務。置“判司”官—名,由朝臣充任,宋之“開拆”置廢無常,無定製。此司即三司之收發部門。按:“三司”為宋代最高財務部門,由鹽鐵、度支、戶部三署組成。(《中國歷代官稱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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