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黨委和政府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
(二)按照管理許可權對社會組織進行審批、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承擔社會組織信息管理工作。
(三)負責健全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等救助工作;負責發放有關社會救助資金。
(四)負責轄區內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人員的培訓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貫徹落實社區建設工作及社區服務管理辦法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
(五)養老服務工作。負責擬訂全區養老服務業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負責全區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轄區內民辦養老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社會化養老和養老服務信息化工作。辦理高齡老人審批、補助金髮放工作。
(六)負責全區兒童福利指導工作;指導實施兒童收養登記工作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負責孤兒認定和孤兒生活補貼的發放工作。
(七)貫徹執行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八)依法辦理全區婚姻登記,推進婚俗改革。
(九)貫徹落實殯葬管理政策,推進殯葬改革。
(十)做好民政事業財務工作,合理支配民政事業費。
(十一)負責全區地名管理和行政區劃報批工作,落實有關法規,負責邊界勘定和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開封市鼓樓區民政局局長:馮爽
開封市鼓樓區民政局副局長:段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