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交通運輸局

開封交通運輸局

開封是國家級公路運輸樞紐城市,境內當前有6條高速公路、6條國道、13條省道,還有連線省會鄭州的鄭開大道、物流通道,及眾多的地方道路、城市道路,形成了四通八達的道路網。開封鐵路網也比較完善,已有客貨混運的隴海鐵路、鄭開城際鐵路,及在建的鄭徐客運專線高速鐵路等,使開封與世界的聯通更快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開封交通運輸局
  • 性質:政府部門
  • 地點:開封市
  • 內設機構:市公路局
單位職能,內設機構,

單位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涉及全市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全市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組織擬定全市公路、水路、軌道交通運輸行業規劃、政策、標準並監督實施。參與擬定全市地方鐵路發展規劃。參與擬定全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定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道路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指導全市城鄉客運、出租行業管理工作。
(三)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維護交通運輸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建立完善的服務體系;引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四)承擔全市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負責全市汽車維修市場、搬運裝卸、汽車駕駛學校及駕駛員培訓工作的行業管理。
(五)負責提出全市公路、水路、軌道交通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省和市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項目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市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
(六)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定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和維護相關政策、制度及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全市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
(七)承擔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以及碼頭設施安全保障、危險品運輸監督、航道管理等工作。
(八)制定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重大科技項目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涉外經濟技術合作,引進利用外資,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
(九)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軌道交通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事件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市高速公路及重點幹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工作。組織協調全市地方交通戰備工 作,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十)指導全市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軌道交通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機構名稱
主要職責
辦公室(掛離退休人員工作科牌子)
組織協調重要會議、重大活動;起草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檔案;負責文秘、信息、機要、保密、保衛、信訪、接待、檔案、綜合治理、政務公開、編史修志、目標管理和機關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宣傳、計畫生育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運輸安全科(掛交通應急辦公室牌子
承擔全市道路、水路、軌道運輸市場監管責任;擬訂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與有關部門建立綜合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標準協調工作;指導全市運輸線路、營運車輛、交通樞紐、運輸場站、軌道交通等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全市物流業發展有關政策和標準;指導車輛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和駕駛員培訓管理工作;承擔城市客運、汽車租賃、道路客貨運、汽車出入境運輸管理等工作。組織擬定全市公路、水路、軌道交通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承擔有關道路、軌道交通、水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
行政審批法規路政科
負責本系統行政許可項目的審批;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法制工作;組織開展行業政策研究和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有關體制改革;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組織開展普法教育和指導監督行業行政執法工作。擬訂公路路政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公路路政管理以及超限運輸治理工作;承擔高速公路及重要幹線公路運行監測和協調,參與實施交通管制;指導公眾出行路況信息諮詢和服務;組織實施綠色通道、搶險救災、農機跨區作業等通行協調工作。
規劃建設科
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市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組織擬定相關行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參與擬定全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承擔有關規劃和建設項目的審核工作;提出國家、省、市有關專項資金投資政策和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實施;承擔或參與全市公路、水路工程設計審批;擬訂公路、水路建設和維護相關技術標準,承擔公路標誌標線管理,承擔有關環境保護、利用外資、統計、信息工作。負責全市公路建設、養護工作;承擔全市公路、水路、軌道交通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運輸工程建設中各類招投標的質量監理、安全生產、工程定額以及工程驗收、移交等組織協調工作。
財務審計科
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財務會計工作;承擔專項資金、預決算、外匯、信貸、政府採購、外資、機關財務及資產監管和內部審計工作。
人事教育科技科
負責局機關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管理監督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有關智力引進、社會團體相關事務;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人員教育及職業技術培訓。擬訂公路、水路、軌道行業科技、教育、信息化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有關重大科技項目研究;承擔有關標準、質量和計量工作;指導行業節能減排工作。
交通戰備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地方交通戰備工作,承擔全市交通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紀檢監察室
負責系統內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監督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負責交通系統政風行風評議工作;負責交通行業相關投訴處理,查處公路“三亂”案件,以及對交通行政執法隊伍隊容隊貌、行風建設的檢查和違紀行為的處理及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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