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順縣教育局

長順縣教育局

長順縣教育局是長順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順縣教育局
  • 辦公地址:長順縣教育路
  • 局長:萬雨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的規劃,並指導、協調、監督、組織實施,起草有關教育工作的規範性檔案。  
(二)綜合管理全縣的基礎教育(含幼兒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實施教育督導與評估;指導、協調各鎮(鄉、街道)、各部門有關教育方面的工作。  
(三)加強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面向農村和民族地區傾斜,促進教育公平。 
(四)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加強中國小德育工作,指導義務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五)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改革,大力推進產教融合,努力提高職業學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職業教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六)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完善和落實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規劃指導並組織實施繼續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證書考試等工作。承擔民辦教育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檢查、行政應訴等工作。
(七)統籌管理本級教育經費。按照政策法規籌措教育經費,協調做好教育撥款,規劃實施好教育基建投資;協助管理民族教育經費,協調對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監管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管理國內外對全縣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和信息系統的開發、建設工作。
(八)指導縣屬學校的黨建、統戰工作和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協助抓好縣屬學校幹部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縣屬學校的工會、共青團及婦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縣屬學校的體育、衛生、國防教育、法制教育以及環保、民族宗教、安全等工作。  
(九)指導並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財務監督、審計和有關學校、單位黨的紀檢和行政監察工作。
(十)組織指導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各級各類學校的編制標準,統籌規劃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依法履行教師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培養培訓和考核等管理職責。
(十一)制定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二)承擔縣教育工作委員會的具體日常工作。
(十三)結合部門職責,做好扶貧開發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四)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職責調整情況。將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收回縣教育局。

內設機構

縣教育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計財科、行政審批服務科、法律顧問室)。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負責文秘、會務、督辦、機要、文書檔案、保密、信息、信訪、宣傳、後勤行政管理。擬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審核全縣學校設定與變更;擬定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辦法,指導學校財務管理,監督檢查教育經費執行情況;管理各類教育收費;指導、審定學校編制教育經費預決算;監督管理教育專項經費、贈援款和貸款;負責全縣教育事業統計年報、教育經費年報等工作;監督管理學校國有資產,審核固定資產報廢、報損處置;負責學校政府採購項目申報及各學校自行實施的小型項目的審批;負責直屬單位的內審及督促全縣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法律顧問相關工作;。
(二)政工科(人事檔案管理科)。擬定並組織實施教育系統人才建設規劃;統籌指導全縣教育系統人事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全縣中國小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工作;主管局機關及中國小教師人事檔案;組織指導教師的職務評聘、評優評特工作;管理全縣支教工作;統籌管理全縣中國小教師師德師風建設工作;負責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負責落實教師補充計畫;研究制定教師招聘方案,並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參與考察科室負責人和學校領導班子,提出領導班子調整方案;負責全縣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做好教職工的退休、死亡、生病、傷殘等有關善後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中、國小校長的任職資格提高和高級研修培訓;負責組織實施中、國小骨幹教師的縣級培訓,組織實施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的全員培訓,協調組織各專業函授的教學管理工作,組織協調中、國小骨幹教師的省級培訓;負責組織實施縣下達的中國小校長、教師的臨時性、應急性的各種培訓;協助抓好工、青、婦工作,充分發揮各級工會組織和職能部門作用;代表和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參與教育行政重大事項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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